这是受到日常规约性语义关系制约的结果。我们一般在说动结式的内部语义关系时,宽泛地说,都表示致使关系,其实这种致使关系还是有内部层次差别的。如“看傻(他看这种书看傻了)”,使因事件是“他看这种书”,使果事件是“他傻了”。在日常经验中,“看”的客体论元“这种书”实际上也是导致“他傻了”的重要因素,如这种书写得很弱智、奇怪、惊悚等,这些因素会对读该书的人产生影响,甚至是主要影响。因此在这个致使事件中,“这种书”可以凸显出来作为致事,以转喻整个使因事件。这样就不但能形成动词拷贝句“他看这种书看傻了”,而且还可以派生出客事主宾句“这种书看傻了他”,并进一步派生出客事把字句“这种书把他看傻了”。由于这种表达方式凸显一种致使的结果,而这正是“把”字句的基本语义关系(施春宏,2010b),因此客事把字句比客事主宾句的可接受度要高。[11]可是,回到(36a),我们发现,在具体的致使内容上,“学会1”跟“看傻”在大局相同的情况下局部有所不同。它的使因事件是“他学乘法口诀”,使果事件是“他会了”。这跟“看傻”相同。然而,不同的是,在日常经验中,“学”的客体论元“乘法口诀”并非导致“他会了”的具体的、直接的因素,即不因乘法口诀难易、长短、用汉字书写之类导致“他会了”。也就是说,“学”的客体论元“乘法口诀”对“他会了”而言没有直接致使性。这种日常规约性语义关系就抑制了“乘法口诀”凸显出来作为致事的可能性,因而不能从动词拷贝句“他学乘法口诀学会了”派生出客事主宾句“乘法口诀学会了他”,自然也就无法派生出客事把字句“乘法口诀把他学会了”。这是构式内部语义结构关系之外的另一重语义层面(日常规约性语义关系)对其句法分布的制约作用。 4.3动结式论元结构整合多能性中“例外”的根本性质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演砸、吃腻、学会”的论元结构整合机制实际上并没有违背界限原则及其配位规则系统。据此论证,它们不但不是“界限原则”的反例,反而是从新的角度给这个原则的描写力和解释力做出了新的说明,而且使我们对相关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之所以在句法分布上呈现出某种特殊性,或是由于补语动词的论元结构具有多重性,或是由于受到日常规约性语义关系的影响,这是造成动结式论元结构整合多能性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对每类动结式的内部关系做出精细的区分,仅从动结式在相关句式群中的表层分布着眼,就必然会放弃对动结式生成机制的原则概括和规则描述。界限原则及其配位规则系统从根本上说就是动结式(乃至两个动词性成分)整合后相关句法成分线条化的基本原则及配位规则。 显然,“演砸、吃腻、学会”跟“炒咸、铲平整”在整合性质上有差异,后两种类型是原则及其配位规则系统在特殊条件下呈现的例外,而前三种类型仍是原则及其配位规则系统的“例内”现象,只不过它们跟例(14)的“唱红”一样,都属同形歧价现象。但与“唱红”有些差别的是,同形歧价的三个“唱红”,语义结构在“直观”上就显示出根本的差异;而“演砸、吃腻、学会”的同形歧价形式,不经过仔细分析,不容易显示歧价内部的差异。 显而易见的是,由于受到不同界面特征的制约,汉语动结式系统中有极其丰富的同形歧价现象,如“唱红”就是比较典型的体现。动结式生成过程中受到不同的限制,其结果便有可能呈现为同形歧价现象。所谓歧价,在本质上就是歧义。有人认为动结式形成过程中并不存在同形歧价现象,并指出这种同形歧价的分析“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动结式无定价且多有歧价”(刘培玉、欧阳柏霖,2010)。其实,正如三类“唱红”所体现的那样,动结式的同形歧价现象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如果给出特殊的语境,很多动结式都可能产生歧义”(施春宏,2006b)。具体动结式是否有歧价,不是问题的根本,关键在于能否对歧价生成的约束条件做出概括,在差异性中建构同一性(施春宏,2013)。同形歧价现象的出现,正是不同语义结构关系相互组配、不同界面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借助同形歧价现象分析,可以使动结式在相关句式群中不对称分布的限制条件显得更加具体、明晰,使模糊的认识变得更具操作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