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对于楚史的审订和构建,出土文献提供了全新的证据。如楚国这个称呼的来历,已往的学者多从古文字的写法去猜测,说楚人“林中建国的,荆亦名楚,当以荆棘繁多之故”(顾颉刚)。或者说“‘荆人’、‘楚人’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居住的地方生长着许多被称为‘荆’或者‘楚’的權木”(张正明)。清华简《楚居》是这样记载的,楚先穴熊迁徙到于“京宗”这地方,娶了“妣湛”,乃妻之,生了位叔、丽季。生丽季时“不从行”,即难产。于是巫师只好剖其腹,熊丽得救了,而妣湛“宾于天”,死了。巫师剖腹的工具是“楚”。楚、荆都是枝上突出的棘刺,而称“楚”的棘刺要比“荆”长。《古文苑·荆州牧箴》“包楚与荆”,宋章樵注:“荆,牡荆也。楚,荆之翘者。”大概荆是短刺,楚是长刺。这种长长的楚刺是一种“()赅(刻)其肋”利器,居然成功使熊丽生下来,是非常神奇的事情,因而将“楚荆”视作神奇之物,以示纪念。以励楚族的子子孙孙,传之万世,所以名其邦国为“楚”,也不觉得奇怪。 总之,运用出土简帛文献以印证传世《楚辞》,是研究先秦文学的一条路子。但是,走好这条路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做先秦文学研究的学者,需要具备“小学”的基本功,精通文字音韵训诂,能以自己方式读通出土的简帛,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而我们现行学科分类存在过细、过专的弊端,研究文学的不通“小学”,研究“小学”的不精文学,把自己局限于一个非常狭窄的角落里,等于封死了研究的路子。这恰恰是当下先秦文学研究者的“软肋”,即使大量的出土文献摆在面前,也无济于事。同时,对于出土文献材料的应用,要掌握好尺度,而不可滥用,不可过分发挥、夸大其作用。现有的简帛文献毕竟和《楚辞》无直接关系,其作用也是有限的,不能将“二重证据法”的方法简单化、庸俗化,需要谨慎地、科学地利用它。 注释: ①《王国维全集》(八),《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浙江教育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页236-296。 ②李大明:《九歌夜祭考》,中华书局1988年版,《文史》第三十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