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楚辞》研究必须在文献材料上有所突破,而出土文献是解决《楚辞》疑难问题最好的佐证材料,对《楚辞》文献的文字校勘、词义考证、屈原作品真伪的甄别、楚国典章制度及礼仪等稽钩、楚史研究的发明,均极有参考价值。但是,利用出土文献印证传世《楚辞》,必须讲求谨慎态度和科学方法。 关 键 词:楚辞/出土文献/二重证据法 作者简介:黄灵庚(1945- ),男,浙江浦江人,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楚辞》文献及浙东学术文献。 先秦文学研究的“瓶颈”,主要表现在文献材料上。传世文献被清代的学者勘遍了,后人在其“咀烂”了的材料中寻找新的视点,实在有难度,《楚辞》也是如此。王国维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这个“新发现”,指的是为传世文献所未见的出土文献。他说,传世“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倡导“二重证据法”,以地下出土的“新材料”印证、补充传世的“纸上之材料”,解决学术史上的疑难问题。如《天问》:“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來?昏微循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这段文字自东汉的王逸至晚清,二千余年间,真没有人读通过,是《楚辞》研究的一大难题。王国维运用地下出土的甲骨文材料,证明“该”,是王子亥;“恒”,是王恒;“季”,是王季;“微”,是上甲微;他们都是殷商的先公、先王,卜辞中都有记载。“有扈”,即有易。王氏釐清了《天问》这段文字的内容,后人才明白,原则是殷商先公的历史。①这个案例,视为运用“二重证据法”的成功典范,开启了一条研究先秦学术的新路径。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战国时的荆楚版图内,即今湖北、湖南、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出土战国楚简帛书和秦、汉简帛书,比较著名的有:湖北省江陵市望山楚墓竹简,包山楚墓竹简,荆门市郭店楚墓竹简,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王家台秦墓竹简,江陵张家山汉墓竹简,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汉墓帛书,河南省新蔡葛陵楚墓竹简,安徽省阜阳市双古堆汉墓竹简,从海外市场收回的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和清华大学《战国竹简》等。这些文献材料均直接出土于地下的墓葬,其内容多未见于传世古籍。这些新材料、新发现为前贤所未见,我们是占了时代的便宜,比起前人更有“新发现”上的优势,具备了超越前人的条件。所以,《楚辞》文献研究,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时代优势,采用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首先,出土文献对于传世《楚辞》文本的文字校订极有帮助。如,《离骚》“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常、惩是押韵的。常,阳部;惩,蒸部。则出韵。有人说,“息,读如长,盖方音”;有人说,“常、惩谓阳、蒸合韵”;还有人说,“常,本恒字,汉人避讳改为常耳”。后一说是正确的,惜无佐证,而出土简帛文献使之得到了验证。如《郭店楚墓竹简》凡固常字悉作“恒”。《老子》(甲种本)“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道恒亡为也”;“道恒亡名,朴虽微,天地不敢臣”。这三个“恒”字,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甲、乙二本《老子》也同,知其汉初写本,均在汉文帝前,而今传世通行本《老子》皆改作“常”字。据此,《离骚》此“常”字可径校改为“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