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书法、围棋,原本是士大夫表现自身文化优越感的手段,与治国平天下的军事政治措施无干,曹操却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孜孜以求。由此,不难理解他积极网罗天下文士和战争间隙“横槊赋诗”的逸兴了。作为贵公子的曹丕、曹植,有着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自然更是风度优雅和士大夫化了。例如,曹丕“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三国志·文帝纪》引《魏书》),而曹植更是文采惊人。这种士大夫趣味,构成了邺下文人集团的精神基础。从“三曹”到诸多文人,都是这一趣味的崇尚者,因此,他们在一起饮酒游宴、赋诗作文,更能像同道友朋而非君臣,形成了一个可以自由表现才情的文学展现场。也是因为趣味相投,曹丕在和文人交往的时候,尽情地表现着他的文人身份:真情、率性、文采、风流,这甚至掩盖了他的君王身份。 士大夫阶层的发展,不仅将自身的文化趣味确立为时代的精神典范,还确立了一种新的人物评价标准——“才性论”⑧。汉代以“名教”治天下,“而名教政治最重名声,一个人的名气越大,社会政治地位越高”⑨。士人入仕所需的名气,基本上掌握在士大夫阶层手中,例如东汉末声势浩大的清议以及许劭、许靖的“月旦评”等。《后汉书·符融传》记载得更为具体:“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持其才智,炫耀上京……三公所辟召者辄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多。”但是,汉末掌握着品评大权的士大夫们,评判人物并非完全遵循国家“经明行修”的用人标准,而是醉心于标致、风格、风流、风神等,“喜把外面一切人事全摆开,专从其人所表现在其本身者作品目,因之事功德业有非所重,而其人之仪容举止,言辞音吐,反多为人注意。”⑩可以作为例证的是,汉末“言论风旨,无所传闻”的黄宪,却出人意料地得到了当时荀淑、袁阆、戴良、陈蕃、周举、郭泰等诸多大名士的叹服(《后汉书·黄宪传》)。原因在于,黄宪渊雅和平、内敛沉稳、冲淡温厚的人格,正好符合当时士大夫从维护皇权转向自身审美趣味之后人物品评的新标准。再有《世说新语·赏誉》记载的多条人物评语多是一种美学上的鉴赏,如“稷稷如劲松下风”“云中白鹤”等。 汉末士大夫对人物的才性论鉴赏法则,在之后刘劭的《人物志》中有总结。这种法则抛弃了儒学当中进德修业的实践性原则,而专门从自然生命材质来论人的社会品行。例如《人物志》将人的生命气质归诸于金、木、水、火、土,而士人在社会中表现出的仁、礼、信、义、智的不同品德,正是五种元素不同搭配的结果(《人物志·九征》)。既然人的品性是天生材质决定的,所以也就是不可改变的,“偏材之性,不可转移也。虽教之于学,材成而随之以失”(《人物志·体别》)。有了这样的才性论思路,士大夫不注重从事功实践中去考核一个士人,而是要从风度、气质、容止等外观方面去鉴赏评判人物。由此,后进士人开始看重容貌修饰、风度展现,以及在清谈中显出机巧、才智等,不同于汉代经明行修的魏晋士风逐渐形成。 “才性论”体现到文学观念上,就是曹丕说的:“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典论·论文》)也就是说,文学的才能是天生的,不能够教习或改变,每个作家的作品上都带有个体独特的生命气质。也因此,曹丕评论文章时也用了“气”这个术语,如“徐幹时有齐气”,“孔融体气高妙”。文学,既然是从个体的生命精神中流出,带有个人的独特的印记,那么当肉体的生命消失时,精神上的印记依然可以通过文字长久地“不朽”,“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而声名自专于后”。因此,曹丕以帝王之尊,作“《典论》、诗、赋盖百余篇”,来证明自己天赋的文采风流,以追求帝王功德以外的“不朽之盛事”,达致生命的圆满。 所以,当邺下文人酒酣耳热之时,洒笔酣歌、和墨谈笑,实际上是在挥洒自己与众不同的生命情调,展现着个人的天赋才华。这与士大夫日常生活中举手投足之间显示的脱俗风度、容貌神韵,清谈中的机辩捷悟等,同属于展现的姿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