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1955-1966年《民间文学》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与研究比例表 其他诸如阿凡提故事、巴拉根仓故事、苗族古歌、梅葛、娥并与桑洛等都是这一时期被搜集,并在《民间文学》中发表,当时所发表文章包括了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彝族、瑶族、壮族、羌族、白族、纳西族、傣族、赫哲等。可以说,这一时期《民间文学》搜集了大量阶级意识显著,反映民族压迫与阶级压迫,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民间文学作品等。但另一方面也较为关注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与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如《试论苗族的洪水神话》[18],重视神话与民族历史、民众生活及生存情境的关系等。另外值得提出的一篇是《云南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19] ,文章主要论述了云南各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等: 有一千多年前有比较高的文化,他们的文艺也有较高的发展,但在解放前,大多只有关于神话传说的口头诗歌(有文字的,除保留在口头上的以外,也一部分已有本族文字记载)。 他们的生活是和诗歌分不开的,往往一个歌唱家就是一个创作家,一个创作家也就是一个歌唱家。 解放后,民族压迫随着反对派的消减而削减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仅大力赞助各民族发展的政治经济,也大力帮助各民族发展文化。这工作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一九四九年底起到一九五三年止。这段时期有少数汉族文艺工作者到民族地区去宣传政策,向少数民族学习了一些歌舞,并表演了一些汉族歌舞,曾起到一定的交流作用;但对帮助发展少数民族文艺的方针不明确。 第二阶段,自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四年。这段时期省文化局和省文联领导下曾派了两百多人的文工团队员,到民族区去表演和搜集民族文艺。“阿诗玛”便是这期的一个重要收获。 第三个阶段 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云南文联成立民族文艺研究会起,便有计划有步骤的搜集整理民族文艺。团结专业及业余的民族文艺工作者来搞这一工作。 预料今后将会继续出现像“阿诗玛”一类的东西,以丰富多民族文艺的宝库。 可见,作者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等的论述,完全剥离了民俗学、人类学的视域。少数民族文艺由于其特殊性,特别是没有文字的民族,他们的民族文艺主要就是口头文学,因此搜集口头文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构建和发展民族文艺,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和丰富中国多民族文艺的宝库。而李乔本人后来也成为彝族著名的作家,其创作的《欢笑的金沙江》获得好评。 这一时期少数民族神话(口头文学)的研究,主要就是为了在文学上呈现“革命中国”这一“想象的共同体”,通过文学的路径使得新的民族国家的理念触及各个民族的全体人民。 此外,新中国成立后民间文学资料的搜集也推动了当时少数民族神话的研究。1950年开始采集全国一切新的和旧的民间文学作品。《口头文学: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20]等对民间文学的内涵与价值进行重新定位,重点剖析民间文学作为民族文化遗产与优良传统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为了庆祝西藏的和平解放,刊出了“藏族民间文艺特辑”[21],同时刊登了《继承民族文学艺术优良传统》[22]这是在学术期刊中第一次较为集中地出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以及理论研究。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初步规划”,同年8月相继组成了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八个少数民族调查小组,于是各地的调查工作开始走上了正轨。 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积极参与少数民族调查。1956年8月,由毛星带队,孙剑冰、青林、李星华、陶阳和刘超参加,到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他们调查的宗旨是“摸索总结调查采录口头文学的经验,方法是要到从来没有人去过调查采录的地方去,既不与人重复,又可调查采录些独特的作品和摸索些新经验”。[23] 1958年第一次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提出了进行“全面搜集、重点整理、大力推广、加强研究”的任务和“古今并重”的原则,针对采录具体提出“全面搜集、忠实记录、慎重整理,适当加工”的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④],强调要将整理工作和属于个人创作的改编与再创作区别开来,并提出科学资料本与文学读物本,以适应不同读者的不同需要。全国性的采风运动迅速展开,彝族《勒俄特依》、《玛木特依》、《妈妈的女儿》等,苗族的《美丽的仰阿莎》、壮族《刘三姐》、《百鸟衣》等被搜集,经过选编出版了《中国民间故事选》 (第一、二集),第一集中收编30个民族121篇作品,第二集中收入31个民族的故事125篇。日本学人认为这两部故事选 “采集整理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还有不足之处,但是中国各民族的民间故事如此大量而广泛地加以采录,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这一工作进行得还有些杂乱,但是这标志着把各民族所创造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这一个有机的民间口传文学世界,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而不是零敲碎打地加以把握的一个开端。”[2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