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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省略的韵律条件(8)


    我们还可以从“拿过来了≠拿了过来”的对立进一步看出从轻重音的对比来解释“一”省略的优越性: 
    
    根据例(29)a和例(29)b之间一个“叙述”、一个“强调”的对立,我们同样看到韵律语法对“个 N”的限制。 
    
    如果说“我拿过来了本书”不太好的话,那么在强调式的“拿了过来”里面的“本书”就绝对不能接受了,原因应该是“拿了过来”的重音在“拿”,然而,“一”字的省略是“前轻后重”挤压的结果,这里却是“前重”(“拿”是焦点)后也要重(本书的“书”),前后两重,“一”字无所附隐,所以下面的句子“了”前面的动词和补语都必须是轻读才可以接受: 
    
    
    上面所有带“了”省“一”的句子都是典型的轻重音对立的北京口语,也都是我们理论所预测的自然结果。〔9〕 
    最后,根据例(23),有关“一”字省略的韵律解释可以启发我们做出如下预测:携带重音的名词不能是无音形式(empty or null)。下面的事实证明,这一预测是成功的。 
    
    上述诸例说明,韵律在允准(licensing)“一”字省略的运作上的确发挥着重要作用。〔10〕它让我们成功地把相同句法环境下“一”字省略的可能和不可能的形式区分出来。这一韵律理论可以很自然地推展到没有“一”字省略的台湾闽南话中来,如下节所论。 
    5 无“一”省略的台湾闽南话 
    不同的学者早就观察到,台湾闽南话话通常不允许“一”字的省略(Li 1996;Cheng&Sybesma1999)。然而,何以北京话允许“一”字的省略而台湾闽南话不允许的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 
    本文上节提出的理论和策略,为北京话和台湾闽南话的对立提供了一个清晰明确的解释,特别是当我们把韵律作为比较的时候。我们知道,一般而言,北京话里的轻重相对明显,相比之下,台湾闽南话则不同,表现出韵律上的平重的倾向。一般说来,在台湾闽南话里,起作用的是“调组”与“调变”。台湾闽南话里,调组里的每一个音节都是组合调(combination tone),只有最后一个音节是孤立调(isolation tone)。无论是组合调还是孤立调,都是该语言中全部声调7(或8)个里面的一个。调组反映的是句法的结构:每一个名词短语 NP和动词短语 VP都能组成一个调组。调组可以很长或很短。一个音节也可以是一个调组,如例(33)所示,名词短语可由一个音节“人”所组成,动词也可以由一个音节组成(“{}”标记一个调组)。句末语气词(sentence-final particle)是轻声(neutral tone),在调组之外,亦即句末语气词之前的音节取“孤立调”的形式。 
    
    有时整个句子,尤其是主语为代名词的时候,也可以是一个调组(代名词要附着于后面的调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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