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论元的句法效应及其认知解释(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8:11:48 《汉语学习》 施春宏 参加讨论
同样,如果宾论元要强制性出现,就会产生“宾补争动”的情况,现代汉语句法系统同样也无法实现合适的表达。例如: *⑩a.他读书掉了整整一晚上/他读书整整一晚上掉了 b.她织毛衣去了两个小时/她织毛衣两个小时去了 c.他们喝酒光了酒馆/他们喝酒酒馆光了 d.她吃东西出了男朋友房间/她吃东西男朋友出了房间 然而,汉语可以用动词拷贝句(也称“重动句”等)等句法手段来解决“宾补争动”问题,既保留了句子整体所表达的主动关系,也能将相关论元角色跟动词的关系表达清楚。例如: (11)a.他 读(掉)了整整一晚上 b.她 织(掉)了两个小时 c.他们 把酒馆(里的酒)喝光了 ?d.她 把男朋友吃出了房间 从宾语类型来看,只要是动词能够支配的论元都可以进入其中(施春宏2010a)。②而英语中没有动词拷贝句等表达方式,无法在一个小句中将这种论元整合进去。因此只有当这些动词所带的论元为影子论元且无需在句法上实现时,才可以出现例⑦的句法结构。 这种汉英表达方式的差异是句法配位系统制约的结果。前文指出,英语的动结构式只能采取“隔开式”,限制了动和结之间的论元数量及其性质。而现代汉语句法系统采取“合用式”,表面上似乎更加受限,动和结之间没有为论元提供句法位置,实际上反而启用了动之前和结之后的句法位置,这样就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跟动相关的论元前置,跟结相关的论元后置。如果某个论元既跟动相关又跟结相关,那就需要先整合为一个论元(即该论元一身兼二任),再到结后寻找句法位置。如果某个论元只跟动相关,可以前置于动词之后用动词来标记其句法语义身份,这就形成了动词拷贝句(施春宏2005、2008a、2010a)。这样,动词拷贝句中实际上出现了两个同形动词③;而英语句法系统中小句内部只能出现一个主要动词。也就是说,至少就汉英比较而言,英语是单动词句语言(single-verb language);而汉语不但动和结可以直接组合,而且还有动词拷贝句这样的表达。 但两者在本质上有共性。例(11)中的“拷贝动词+宾语”删除后,跟例⑥基本一致,而且语义也基本自足。当然,如果保留“拷贝动词+宾语”,则将相关事件的背景性内容表达了出来,虽然增加的信息量比较小,但对比删去之后的表达仍有所体现。而英语无法在一个小句中将这种背景信息表达出来。 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样,很多文献将例⑦中的“the evening、two hours、the pub、her boyfriend”称作动词的“假宾语”。然而,从句法结构中的语义关系来看,它们并非动词的论元。这些句式都是特定的构式,成分都是构式的论元,其论元性质并不“假”。原因如下: 首先,句法上的需要。将它们删除后句法上不成立。可见,它处于宾位起到了完句的作用。可是,它毕竟不能受句中主要动词的支配,与一般的动词宾语有本质的不同。 其次,语义上的需要。类似例⑦表达的实际上是个致使事件,使因事件是“He read(a book)”,在使因事件作用下,导致使果状态“the evening(is)away”发生。显然,“the evening”是致使事件的承受者,是致果状态的客体论元。也就是说,假宾语现象是句法—语义在不同层面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些宾语语义上非动词所能支配,但句法、形态上又呈现出一般宾语所具有的某些特征。如果借助汉语对动结式分析的思路,那么这类假宾语可以看作结构的宾语。如“他唱红了曲作者”,“曲作者”并非“唱”的宾论元,但一般看作“唱红”的宾论元。这也就是在分析致使表达系统的句法、语义特征时,我们主张需要区分底层施受关系和高层致役关系的根本原因。(施春宏2008a) 综上,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将由影子论元参与的句法结构称作“影子论元构式”(Shadow Argument Construction)。可见,影子论元构式在不同语言中的语用表达基础是一致的,但在特定语言系统中的句法表现有同有异,体现出“语言大同而大不同”(Evans & Levinson 2009)的特征。沈家煊(2012)通过对赵元任“零句”说的讨论来分析“最能体现汉语特点的流水句”的逻辑、语用和句法特征时指出:“语言大同而大不同,大同在语用上,大不同在句法结构上。”本文所涉虽非“零句、流水句”,但通过对影子论元构式句法—语义接口的分析,可以进一步证明并充实“语言大同而大不同”这一语言类型特征。 学界对哪些动词能出现在影子论元构式中并没有全面的探讨,但对具体词项或局部类型已经有过观察。如Amberber(2002a、2002b)、Fried(1992)发现,在埃塞俄比亚的阿姆哈拉语(Amharic)、印度卡纳达语(Kannada)等不少语言中“消费”动词的论元实现也跟英语“eat”之类表示“消费”的动词一样,可以省略宾语(参见沈园2007)。其实,不只是“消费”动词(如eat、drink,吃、喝、饮),其他特定语义类动词也有此可能,只要其动词语义能够蕴含其所支配的对象。比较鲜明的就是某些“读写”动词(如read、write,读、写)和“制作”动词(如knit、edit,织、编[编辑义]、盖[建筑义])④。具体类型和用例仍需要进一步考察,但能带影子论元的动词的基本语义内容是:在理想认知模式中,如果动词和其支配的对象或产生的结果有必然的关联,这些对象和结果在缺省的状态下能够被有效激活和复原,那么在这种场景概念化基础上产生的动词,都有可能成为带影子论元的动词。⑤因为这些动词在最开始概念化的场景中,与其支配的对象或产生的结果都具有相对“唯一”(包含虽非唯一但相当有限且范围明确)的概念依存关系,这种动词的语义自然蕴含着其宾论元的语义内容。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出更高层面的语义概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