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诗的人比看诗的人多”: 有人说“现在写诗的人比看诗的人多”,乍一听,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心里颇不是滋味。再一想,觉得只写自己的诗,不看别人的诗,也是正常的,因为许多人写诗本来就是一种自我宣泄,哭笑由己,不计其他。自己要哭,不必去看别人怎么哭;自己想笑,不必学习别人怎么笑。这个问题,考察一下诗歌的起源,就会明白。 把写诗看做是改造社会的责任,把诗歌当做是教育别人的工具,甚至当做“炸弹和旗帜”、“匕首与投枪”等,那是后来的事情,是理性的主张,属于集团的功利。翻看近些年的诗集、诗刊、诗报,纯粹为服务于什么而写作的新诗,离开切身的悲欢去歌唱客体的诗人,比之30年前已经大为减少。 写诗的不看诗,这种说法固然有点夸张,这种现象也确实存在。其实诗人对于诗的爱好都是从看诗开始的,诗人会写诗也都是从看别人的诗起步的,只是后来自己成了诗人,情况就起了变化:有的自视过高,对别人的诗不屑一顾;有的忙于写自己的诗,无暇看别人的诗;有的把写诗当做娱乐和消遣,根本就不管别人的诗是怎么写的;有的把诗看“透”了,只记得并尊重经典,不再浪费时间博览群诗了。如此种种,无法也无须改变。 诗这个东西,也是一种“公器”,谁爱写谁写,谁爱看谁看;不爱写不写,不爱看不看;光写不看也允许,光看不写更可以。一概悉听尊便为好——“诗权”也是人权的一部分嘛! 写得太快、太多不好: 有的人(尤其是写旧体诗词的)对写诗近于痴迷,几乎无一日不写,无一事不作,无一景不吟。 写得太快了则容易粗糙凌乱,因为来不及推敲,以饥不择食的状态急不择言,出现不和格律,不合语法,不合逻辑,甚至词不达意的现象就是经常和必然的了。这不但与“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相距甚远,而且往往连通达顺畅都难以顾及,使行家一看便能够挑出许多的毛病来。古人所谓“斗酒百篇”“倚马可待”之类的说法,只不过是对于才思敏捷的夸张性形容,不可当真,更不可效仿,因为文学、诗歌创作是非常严肃的千古事,任何草率、马虎、卖弄、耍快都是要不得的。写作速度从来不是文学的标准和文人的要求,即使你是才子,面对创作也应当写前深思熟虑、写后反复修改,不可以快为荣。 写得太多了则难免会重复前人,也重复自己,会导致那些记熟的陈言、现成的词汇、习惯的用语,纷纷争先恐后地不请自来,像拧滑了丝扣的螺丝,让人不用费什么劲也不用费多少时间就可以凑成一首。久而久之,就麻醉了自己的创造力,扼杀了对于创新的追求。 熟练不等于创造,数量不等于质量。诗词自古在精不在多,文学是以一当十的东西,是靠精品立足、靠经典存活的。一个新而奇的警句胜过一万句滥调陈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