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课题组的总结意见,这项宏大的语言规划工程由于体现了党和政府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语文政策,较好地实践了为没有文字或原有文字不完备的少数民族创制或改进文字的语言规划理论,采取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解决不同情况少数民族文字问题,文字推行工作措施有效,符合民族地区的现实需要和本民族群众的意愿,能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基本上可以说是成功的,其社会作用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不可替代。各文种完成的总结报告还按规定程序向国务院提出了正式推行这些文字的申请报告。 (三)20世纪末 1.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 为了解我国国民文化素质,为教育、文化、科技、经济和劳动人事等部门制定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填补国情调查中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空白,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经1997年1月6日国务院13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1998年开始我国首次开展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 这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员(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澳门居民暂不列入)。调查范围包括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所有汉语主要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的地区。调查数量为全国人口的千分之一。调查语言包括我国境内使用的汉语普通话、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外国语言、其他语言。调查文字包括我国境内使用的简化汉字、繁体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其他文字。调查语言文字使用场合包括:教学活动、公务活动、宣传活动、日常交际、信息处理、其他。调查方法分个人调查和部门调查。调查采用全国统一问卷,在规定时间内,由省、地、县教育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分级组织实施。调查问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汇集,并用统一电脑软件初步归类统计后报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主管部门汇总。 这项调查由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语言文字部门分级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指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这项工作。该调查先由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负责制定调查大纲,编制调查问卷,培训全国骨干调查员,指导和检查各地调查工作,统计分析调查结果,编写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并培训本地调查队伍,组织调查和对本地调查结果初步归类统计。其调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4] 全国能用普通话、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及城镇和乡村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及分性别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及分年龄段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及分受教育程度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各汉语方言区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的比例 全国在不同交际场合最常说普通话的比例 2.《中国新发现语言研究丛书》 20世纪50年代国家组织了大规模的语言调查,根据调查成果出版了60种少数民族语言简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族语言学的专家学者们多次深入边远地区,进行系统、深入、全面的调查,又发现了一批鲜为人知的民族语言。据统计,目前发现的少数民族语言已达120余种,但仍有几十种语言因使用人数日渐稀少,正处于濒危状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