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保护的原则和方法 黄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中国是世界上语言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由于工业化、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对比较迟缓,中国各民族语言文字仍保持一定的多样性原生态面貌。目前中国的语言大致和欧洲的语言数量相等。 中国语言多样性较明显的衰退与缺失主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表现为非主体的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功能的衰退和使用人口的减少。原因很复杂,但主要应是经济体制转型所带来的语言多元和功能的变化,即由于非主体语言和方言较弱的市场经济适应能力致使其功能的衰减。 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的方法和策略包含两个方面。 1.政策层面:非市场化政策 中国实行20多年的市场机制明显提升了国家通用语言的交际功能,也促进了少数民族认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由于民族语言在市场环境下处于绝对的弱势,因此只能采用非市场化的优惠政策,保障和保护其区域自治民族语言的权利和母语文化载体的权利。 2.技术(规划)层面:分类指导 由于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发展状况极不平衡,因此政府对不同使用情况的少数民族语言,应分类指导,进行规划管理。 对使用传统通用民族文字的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等保持较好活力的语言,应侧重语言新词术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提升语言现代化水平;对无传统文字且方言分歧大、规范程度低的民族语言(占大多数),应加强其母语教学和在非官方民间活动中的使用;对趋向或已经处于濒危状态的少数民族语言,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抢救与保护。 在更高的层次上,分类指导的原则也适用于民族地区处理民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文的关系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