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的生命:翻译犹太裔美国文学 单:您后来从事翻译的动机为何? 刘:最主要的动机就是我认为“译者活在借来的生命中”。比方说,我想写出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的作品,但是我没有那种天分,写不出来,于是藉着翻译他的作品来表达自己内心深处想要表达的东西。 单:您英译中的作品里很多都是犹太裔美国文学,为什么? 刘:其实一开始我完全不知道那几本小说的作者是犹太人,所以我并不是有意为犹太裔美国作家发声。我在印第安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周围没有什么中国朋友,只身一人,非常寂寞。有一天我在书店偶然看到《伙计》这本书,在那之前我从来没听过玛拉末这号人物。这本书我一看就迷上了,于是几乎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找来看。《伙计》写的是有关“redemption”这个主题,而这是中国文学传统里所没有的,因此把“redemption”译为“救赎”其实并不是那么理想。至于辛格的作品也是偶然发现的,也让我很感动,于是翻译了他的《傻子金宝》(Gimpel the Fool and Other Stories)。书中的主角傻子金宝相信救赎与天堂,如果不是用宗教的观点来看,这个故事简直难以置信。在我翻译他的作品之后,他拿到诺贝尔文学奖。 在翻译辛格之前,我翻了贝娄的《赫佐格》(Herzog),他也是犹太人。谈到这本小说的中译,我有一件事多年耿耿于怀。我开始翻译《赫佐格》的时候,人在香港,但译到一半时必须离港,把我整个计划都打乱了,所以那本书的后半我就找颜元叔先生来译。他是我台大的学长,比我高四班,当时是台大外文系主任。所以《赫佐格》的前半部是我译的,后半部是颜先生译的。这些译作都由香港的今日世界出版社印行,当时戴天就在那里工作。 当时我正在香港中文大学教书,透过戴天认识美国新闻处负责美国文学中译的费德曼(Harvey Feldman,音译)。他们找我翻译,我就自己挑了那些作品。巧的是,费德曼也是犹太人,但我起先并不知道。我从前有段时间担任职业译者,为了拿译酬也就没什么挑。有了大学的教职之后,不必靠翻译过活,就可以挑选自己想要翻译的作品,在那之后没有一本翻译是人家指定给我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