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一语法结构隐含着复杂的语义关系 上述五种常见的双音复合词结构中,都隐含着复杂的语义关系。如在汉语述宾式复合词中,有一类特殊的非受事述宾式复合词,即复合词的宾语性成分不是前面动词性成分所表动作、行为的直接承受者,而是该动作、行为的结果、原因、目的、方式等,这里就以非受事述宾式复合词为例对同一语法结构隐含着复杂的语义关系这一问题加以分析。 汉语非受事述宾式复合词,其动词性成分与宾语性成分之间所隐含的语义关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众多小类:[5] 第一类,“动+结果”:如“结晶”“构图”“分期”等; 第二类,“动+原因”:如“奔丧”“晕针”“躲债”等; 第三类,“动+目的”:如“谋和”“起义”“逃生”等; 第四类,“动+方式”:如“联姻”“托梦”“分成”等; 第五类,“动+工具”:如“吵嘴”“算卦”“挂钩”等; 第六类,“动+材料”:如“贴金”“焗油”“喂食”等; 第七类,“动+处所”:如“登场”“掉队”“游街”等; 第八类,“动+时间”:如“查夜”“话别”“收秋”等; 第九类,“动+施事”:如“变天”“断粮”“退潮”等; 第十类,“动+致使”:如“健身”“烦人”“劳神”等。 不仅如此,有些非受事述宾式复合词本身就蕴含着多重语义关系。如“晕车、晕船、晕机”,其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不仅仅可以是“动+原因”,还可以是“动+处所”,所以其语义关系为多重的“动+原因/处所”。又如“闹荒”(“旧社会里农民遇到荒年时进行抗租、吃大户等活动”),其构词语素“荒”既可以看作是“闹”的时间——“在荒年”,也可以看作是“闹”的原因——“因为荒年”,所以其语义关系为多重的“动+时间/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