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建构与标注物性角色的一般原则 从方法论上说,名词的物性结构是一种关于名词的句法-语义特点的理论模型;即以名词为事实观察和理论建构的基点,根据名词在文本中基本的组合方式、搭配习惯和语义解释,来搭建一种关于名词的语法特点的理论性的、生成性(而非描写性)的概念化模型⑨。其中,上文所定义的十种物性角色(形式、构成、单位、评价、施成、材料、功用、行为、处置和定位),是物性结构这种概念模型最为基本的理论构件(theoretical construct)。因此,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在建构和设立名词的物性角色时所遵循的一般原则: 一般原则一:在一个具体的包含名词的组合中,围绕这个名词,不能给两个不同的论元成分指派相同的物性角色,除非这两个论元成分之间有并列、包含或嵌套等特殊的关系。 一般原则二:在一个具体的包含名词的组合中,尽可能使一种物性角色只有一个句法位置;如果一个物性角色可以自由地同时出现在名词前和名词后,其结构类型可能不同(偏正-主谓、主谓-述宾,比如:)。 一般原则三:在一个具体的包含名词的组合中,相对于这个特定的名词,一个论元成分不能同时具有两种物性角色。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共有一个论元成分,则不受本条规则的限制。 一般原则四:给一个论元成分指派什么样的物性角色,应依据该论元所指的事物跟相应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实质性关系,并且这种关系在实际的话语搭配上能够表现出来,而不是论元所指的事物跟相应名词所表示的事物潜在的各种可能的关系。 一般原则五:同一个名词的同一个义项上的各论元成分的物性角色应该一致,不能因为论元成分的语义特征不同而给它们指派不同的物性角色。 当语言描写者根据物性结构这种理论模型,来对实际的语言现象(跟名词有关的语言成分)进行区分、判定和标注(即贴上物性角色标签)时,上述原则就是一种标注规范,用以确定跟某个名词相关的什么语言成分应该属于什么物性角色。 3.汉语名词物性结构的描述框架及其样例 汉语名词物性结构的描写框架分为三个部分: (一)词目音义,包括:(1)词条及其义项编号;(2)词条的拼音;(3)词条的词类(即名词)和名词的评价色彩,评价色彩有“褒义、积极、中性、消极、贬义”5种;(4)释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例如: 石头shí·tou<名词,中性>构成地壳的坚硬物质,是由矿物集合而成的。 细菌xìjūn<名词,消极>一种非常小的微生物。 妈妈mā·ma<名词,积极>称呼人对生养他/她的人的称呼。 意见02 yìjiàn<名词,消极>对人、对事认为不对因而不满意的想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