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由于代词“你”新的用法和功能的浮现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共时平面上多种功能存在交叉重叠,从而客观上导致部分语例的类型归属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这就要求在具体的语料分析时要依靠篇章语境进行细致辨识,操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但总体而言,模糊的语例是极少数的,并不影响本文的结果统计和总体结论。这里感谢《世界汉语教学》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 (14)在这一点上,形式学界同功能学界表现出了共通之处。如张伯江、方梅(1996:189)就曾明确指出,“指代词是一个功能类,功能上的多样化已经有足够的理由把它们分立成两个或更多的同形词。” 参考文献: [1]蔡硕原(2010)台湾闽南语人称代名词用法之研究,高雄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董秀芳(2005)移情策略与言语交际中代词的非常规使用,齐沪扬主编《现代汉语虚词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3]方梅(2002)指示词“这”和“那”在北京话中的语法化,《中国语文》第4期。 [4]方梅(2008)动态呈现语法理论与汉语“用法”研究,沈阳、冯胜利主编《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汉语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 [5]郭风岚(2008)当代北京口语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与功能,《语言教学与研究》第3期。 [6]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编(2009)《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8》(下编),北京:商务印书馆。 [7]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编(2010)《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9》(下编),北京:商务印书馆。 [8]李悦娥、范宏雅(2002)《话语分析》,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9]李战子(2002)《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0]吕叔湘(1985)《近代汉语指代词》(江蓝生补),上海:学林出版社。 [11]吕叔湘主编(1980)《现代汉语八百词》,北京:商务印书馆。 [12]沈家煊(2001)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外语教学与研究》第4期。 [13]王红梅(2008)第二人称代词“你”的临时指代功能,《汉语学习》第4期。 [14]王义娜(2008)人称代词移指:主体与客体意识表达,《外语研究》第2期。 [15]温宾利(2002)《当代句法学导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6]吴福祥(2004)近年来语法化研究的进展,《外语教学与研究》第1期。 [17]邢福义(1996)《汉语语法学》,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