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清楚”的企图,归根到底,是过分贯彻西方的形态观念所造成的。西方的形态观念用于西方的语言固然有较强的解释力,但用于古汉语却不断地捉襟见肘,这是不争的事实。人类的语言,是不可能一开始就具有丰富的、复杂的形态系统的。所有的复杂都是由简单演化来的。典型的简单(孤立)是比较好解释的,典型的复杂(屈折)也是比较好解释的,但是语言的发展不可能是一种非此即彼的过程,其间一定有各种各样的中间现象。对于这种现象,无论是单纯站在简单的立场,还是单纯站在复杂的立场,都是无法解释圆满的。也就是说,我们既要承认驴和马,也要承认非驴非马。而且还要认识到,这非驴非马,其理论价值与驴和马是完全相当的,具有合法性。如果非要把骡子解释为马(或驴),那就错在理论了。面对事实,需要改变的是理论,而不是扭曲事实来迁就理论[12]。 三、结语 古汉语人称代词系统的“形态”现象,说穿了,就是一种整体“孤立”背景下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局部的、暂时的、不成熟的形态化现象。犹如一张显影不良的底片,一段时期内只能辨认出一个大致的轮廓,而且不久之后,这个轮廓也消失了,复归于“孤立”的底基。这种现象是弥足珍贵的,它对于我们全面深入理解语言类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以上两例转引自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笔者核对了《合集》原文。释文从《合集》原文。 ②这个看法原则上也适用于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系统。该系统的模糊性甚于第一人称代词系统,其相应情况的具体分析,本文暂不涉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