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这首诗的译文,几乎所有的读者都在此嗅到了“艰难”的气息,若说“乐趣”二字分在两行中出现还可以理解,“竹 夭 米 斗”为何物,就超出理解的边界了。聂珍钊先生认为,“诗歌是阐释也是错觉……是纯粹的终结,是想象的开始”(聂珍钊 罗良功3),译者在弃绝纯粹固定的字面组合的基础上,是否也在任由想象力无限扩张呢?“竹”与“夭”上下排列,正可组成一个“笑”字,而“米”与“斗”水平排列,正合成一个“料”,“笑料”恰是对“jibe”的诠释,是对作为“开心果”的孩童的善意的编排。孩童的玩乐与天真,与译者的“富有孩童般的想象力”相映成趣,让咀嚼出陌生之意的读者不禁会心一笑!在这种陌生化翻译诗学的境界中进行翻译,译者定是收获了“艺术的创造力所赋予”的乐趣的。 译者还将陌生化翻译产生的幽默效果引入了对单词的理解中,如下例: 原诗: Let's just say that sleep is the darker side of dreams Let's just say that sometimes a rose is just a read flower 译诗: 比如说吧睡眠是梦境的更阴暗的一面 比如说吧有时候玫瑰只是一朵有内涵的花 (174)“A read flower”当中的“read”作为花朵的修饰词,是不常见的,这个词原本是用来修饰人的,意思是“富有从书本获得的知识”,译者若将其翻译为“爱阅读的、博览群书的”等等,若直接取其中一义与“玫瑰”相配,则仅仅解出了字面义,因为“有知识的玫瑰”或者“博览群书的玫瑰”实在让人费解,既不能体现出原诗含蓄的意义,也少了陌生化的况味。“玫瑰”与“人”其实不无缘分,在英美国家,玫瑰一直饱蘸着历史人文气息,与人类一同“历经”漫长的文化史。因此,玫瑰虽然不像人一般“饱读诗书”,但在文化中浸淫的时间并不短。所以,诗人从经典化的“the red rose”(红玫瑰)滑到谐音的“the read flower”,若不是有特别的意义,则是有特别的意趣,其含蓄的陌生化效果是与美学功能相关的。译者将其译为“一朵有内涵的花”,可谓幽默别致,“内涵”二字,既表示“有知识积累”,又暗合了其厚重的文化含义,并且赋予其为人所独有的修养,三重含义为一词尽得,实在是陌生而有雅趣,十分符合语言诗“通俗”与“高雅”兼得的双重属性。 本诗集的译者精心钻研而成的伯恩斯坦诗歌译本,使陌生化翻译诗学理念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和创造性的升华。他们的努力,使译本产生了布莱希特所说的戏剧性的“间离”效果,给中国读者带来了新鲜的审美体验。诚然,陌生化的“间离”效果毫无疑问会给异域读者的审美活动带来难度,延长其审美和甄别艺术形式的时间,但也正是这种具有挑战性的审美过程,通过制作令人惊愕的新奇感而剥去了人和事物理所当然的东西,带给了读者发自内心的审美快感和满足(杨柳30),进而使新的文学艺术作品加入到异域文学的大系统中,完成了对原著者、译语读者和艺术的三重责任。 伯恩斯坦的诗歌原本就具有相当的“反叛性”与“革新性”,而翻译其作品本身就是一个“解惑”、“反叛”和革新的过程,而对这一陌生的诗学的陌生化翻译的尝试所带来的美学效果和浪漫新鲜的感受确实是令人激动和震惊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