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此诗的后三联,“君王命奏先朝乐,《黄鸟歌》中引凤笙”一句问题最多,也最为关键:君王是指何时的君王呢?这个问题关系到《东史》记载的《黄鸟之歌》的来源。“先朝乐”自然是指《黄鸟歌》,《黄鸟歌》曾在朱蒙的九梯宫里表演过,君王现在命令重新表演。从诗句“鸡林初进伽倻乐”看,君王似乎应当是新罗的君王,因为一般而言鸡林是指新罗。然而如果鸡林是指新罗,诗句就变得语义不通。因为,高句丽与新罗是三国时期并存的国家,新罗(公元前57-935)的建国时间还早于高句丽,所以高句丽不可能成为新罗的先朝,将《黄鸟歌》说成是先朝乐则不通。但如果鸡林是指李氏朝鲜时期,那么高句丽的《黄鸟歌》就可以说成是“先朝乐”。“鸡林”有多种含义,多指新罗,但亦指鸡林府,或泛指东国,亦可指李氏朝鲜。申光洙(1712-1775)《送冬至下价李圣辅赴燕·其十七》诗云:“虞山名譟啓祯时,中国文人近有谁。莫道鸡林隔海外,宋苏唐白昔闻知。”(13)李圣辅在李氏朝鲜时期出使清朝,申光洙的诗歌是为送别李圣辅而写的。此诗的“鸡林”不可能指新罗或鸡林府,而是指东国,即当时的李氏朝鲜。李氏朝鲜的文人虽身在海外,但具有良好的文学修养。既然鸡林亦可指李氏朝鲜,“君王命奏先朝乐”则可指李氏朝鲜的君王,描写的是李氏王朝时期宫廷表演《黄鸟歌》的情形。 “鸡林初进伽倻乐,学得新翻舞海龙”也传达了重要信息,但并不是很好理解。整首诗写的是《黄鸟歌》,最后又突然描写伽倻乐和舞海龙,伽倻乐不是高丽乐,是指伽倻国的音乐,二者毫无关系。那应如何理解此联呢?其实,此句写的仍是《黄鸟歌》。“新翻”二字透露了重要的信息,指根据原有歌词重新翻作。“新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歌舞。君王命奏的先朝《黄鸟歌》,没有依照先朝的歌舞表演,而是重新翻作。高句丽建国初期《黄鸟歌》的音乐旋律不可能流传到18世纪,因而《黄鸟歌》的音乐与舞蹈是重新翻作的。伽耶乐与舞海龙是新加因素,即以伽耶乐与舞海龙表现《黄鸟歌》。二是歌词,歌舞是新翻的,其实歌词也只能是新翻的。表演《黄鸟歌》的乐人未必懂汉语,他们只能以母语演唱《黄鸟歌》。真正掌握中文口语的朝鲜人极少,大多是曾留学或长期滞留中国的朝鲜人,因而能够以中文演唱《黄鸟歌》。故李氏朝鲜时期的乐人只能根据《三国史记》记载的《黄鸟歌》重新翻译为母语,再合乐演唱。而且,即便创制了母语文字,一般来说文人都不会使用母语文字记载,而是以汉文记载。因此李种徽记载此事时,只能将母语的《黄鸟之歌》再一次译为汉文记载下来,这就是《东史》中《黄鸟之歌》的来源。 不过,李钟徽直接看过翻作的《黄鸟歌》的可能性不大,因其终生官位不显。乾隆三十六年(1771)李钟徽进士及第,乾隆四十八年(1783)任玉果县监,乾隆五十七年(1792)任公州判官等职。李钟徽作为底层的官员终了一生,未必有机会接近宫廷生活。但《黄鸟之歌》也应当有文献来源。《东史》是《三国史记》与《三国遗事》之后比较重要的史学著作,李种徽是阳明学学者,兼治史学,但史学成就更为显著,也受到了后世文人的赞扬。(14)他作为可靠的史学家,不可能自己杜撰出《黄鸟之歌》,必有文献来源。 李钟徽虽终生在下层官位奔波,但曾有机会接触孝宁大君后人,并为孝宁大君家谱写过序言。孝宁大君(1396—1486)是李氏朝鲜太祖次子,母为元敬王后闵氏。修订家谱是一项艰苦的史学研究,一些并非孝宁大君子孙的人士已被误纳入家谱,因此“后孙廷珪氏为是之惧,谋诸宗人,悉加厘改。自朱溪君以下七派,收其伪牒。而其余可疑者,亦将沿流雠校,以归于正,其意勤矣。乃谓我刚靖公之世,而要为之序其颠末,以备后考。”(《修》:295)为修好家谱,修订者必须审读考辨大量文献。李种徽在《孝宁大君靖孝公子孙谱序》记载:“盖谱体当谨,若务博而至滥,则非尊祖敬宗之义也。第今璇系之疎枝远叶,衰零沦落,陵夷编氓者,亦或有之,其岂无中间失谱者乎?新谱之未及收者,使之自为别谱无不可。而若本非姬氏,而欲自托于鲁卫毛聃之族者,又或拘牵濡忍,不欲用一切之法。……使知吾先祖清节不可累而宝系不可污者,唯有文字可征,此廷珪氏之意,而忝在旁孙者。不敢以无文辞,遂为之序。”(《修》:295)序言表明他接触过不少与孝宁大君相关的各种文献,或有可能接触到《黄鸟之歌》。《黄鸟之歌》的文献来源的确不是很清楚,但根据《平壤宫词》的记载来看,该诗未必是根据高句丽建国初期的母语文本翻译的,因而也就无法作为《黄鸟歌》是汉诗或汉泽诗的依据,除非能证明《黄鸟之歌》的文本直接来自于瑠璃王当年的母语文本。然而,这是无法证明的,因此李钟徽的记载不足以消除怀疑。 其二,《黄鸟歌》的语言与扬雄的《方言》。《黄鸟歌》文本提供了两个有效信息,这两个信息可以作为研究《黄鸟歌》是汉诗或汉译诗的依据:首先,可以确定《黄鸟歌》是一首爱情诗,《黄鸟歌》的黄鸟是爱情鸟,这一形象通过黄鸟的雌雄相依得以表现。第一联八个字是起兴,但也不仅仅是起兴,雌雄相依的黄鸟与形单影只的瑠璃王构成了鲜明对比。瑠璃王借助黄鸟的雌雄相依劝雉姬不要离开自己,希望两人像黄鸟一样相依生活,寄托了瑠璃王的美好愿望,使黄鸟成为爱情之鸟。作为爱情鸟的黄鸟极为独特,魏晋以前的中国文学中有关黄鸟的诗文极多,但没有出现作为爱情鸟的黄鸟。(15)这表明瑠璃王的《黄鸟歌》没有受到中国文学影响,最初应当是母语诗歌。 其次,黄鸟是《黄鸟歌》提供的又一有效信息。黄鸟究竟是哪一种鸟类?瑠璃王为何将自己的情感与希望寄托于黄鸟?黄鸟的爱情化完全是瑠璃王主观的想象,还是与黄鸟这种鸟类存在一定关系?黄鸟与《黄鸟歌》的文本语言存在何种关系?这些问题无法仅从瑠璃王的情感与生活中寻找答案,研究者还必须去了解黄鸟,调查黄鸟的历史。从黄鸟的历史了解《黄鸟歌》的生成,也了解《黄鸟歌》语言的生成,这也许可解决《黄鸟歌》是汉诗还是汉译诗的问题。 黄鸟即黄鹂,又名黄莺,还称青鸟、仓庚等。(16)黄鸟韩文名,又名,日文名为高丽莺。黄鹂有二十余种,中国有六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黑枕黄鹂,学名Oriolus chinensis,古代诗文经常提到的黄鹂就是黑枕黄鹂。黄鸟为候鸟,应时趋节,因而被看成是报春鸟,主要分布于中国东部各省,每年四月末到朝鲜半岛。赵正阶《长白山鸟类志》并记黄鸟与黄鹂、黄雀,(17)因而朝鲜半岛确实分布有黄鸟,亦可能被误为黄雀。 《本草纲目》记载了黄鸟的身体特征与生活习性,从中可以看到黄鸟与瑠璃王《黄鸟歌》的关系: 莺(食物)【释名】:黄鸟(《诗经》),离黄(《说文》),黧黄(《尔雅》),仓庚(《月令》、《尔雅》作商庚)、青鸟(《左传》)、黄伯劳。……陆机云:齐人谓之搏黍,周人谓之楚雀,幽州谓之黄鹂,秦人谓之黄鹂鶹,淮人谓之黄伯劳。唐玄宗呼为金衣公子,或谓之黄袍。【集解】时珍曰:莺处处有之。大于鸜鹆,雌雄双飞,体毛黄色,羽及尾有黑色相间,黑眉尖觜,青脚。立春后即鸣,麦黄椹熟时尤甚,其音圆滑,如织机声,乃应节趋时之鸟也。(18) 《本草纲目》与现代鸟类学的记载有很多内容重合,不过古代文献更喜欢记载黄鸟性喜双飞,雌雄相居,故名为鹂,鹂字表明了雌雄相依的特性。清陈大章《诗经名物集览》:“罗氏曰:性好双飞,故鹂字,从丽。又曰鹂必匹飞,鵙必单柄。”(19)黄鹂双飞的记载并非只见于《本草纲目》与《诗传名物集览》,还见于很多中国古代诗文,杜甫“两个黄鹂鸣翠柳”的诗句广为人知。瑠璃王看到雌雄双飞的黄鸟,想到自己与雉姬的关系,自然而然就把自己的情感与黄鸟联系起来,作为爱情鸟的黄鸟形象由此产生。从《黄鸟歌》的描写来看,《黄鸟歌》的黄鸟应当就是黄鹂。 黄鹂的各种名称在不同的时间与地域产生和使用,这为研究《黄鸟歌》的语言提供了可能性。黄鸟的各种名称中较常见的是黄鸟、仓庚、黄鹂、黄莺等,瑠璃王使用的是黄鸟,根据这一名词的使用时间与地域范围,可研究《黄鸟歌》文本的形成。《本草纲目》记载“幽州谓之黄鹂”,这与瑠璃王的《黄鸟歌》完全不合。幽州即现今河北一带,也是先秦时期的燕国一带,燕与朝鲜属于同一方言区,《黄鸟歌》显然应名为《黄鹂歌》。那么,到底是《黄鸟歌》可靠,还是《本草纲目》可靠呢?首先,可以确定《黄鸟歌》不是为遵循诗歌语言的规则而使用“黄鸟”这一名称。(20)从黄鹂这一名词开始使用的时间来看,《黄鸟歌》可靠,《本草纲目》的记载不可靠。黄鹂是现在通用的名称,最初出现于晋朝。挚虞《槐賦》写道:“上拂华宇,下临修渠。凑以夷迳,带以通衢。乐双游之黄鹂,嘉别挚之王雎。春栖教农之鸠,夏憩反哺之乌。鼓柯命风,振叶致凉。”(21)挚虞(?—311)描写了黄鹂喜欢双游的习性,但这篇赋的时间比瑠璃王的《黄鸟歌》晚约三百年,因而《黄鸟歌》名为《黄鹂歌》的可能性不存在。从黄鸟与黄鹂的名称来看,《黄鸟歌》应生成于晋朝之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