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评”的内涵与外延 从中国古代图书分类中集部“诗文评”类的衍生流变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四点重要的启示: 第一,“文史”或“诗文评”概念,是随着集部图书的独立和“诗文评”类图书的渐增而逐渐生成的。章学诚(1738-1801)论“文史”类独立列目的缘由,说:“唐宋以后,纪闻随笔,门类实繁,诗话文评,牵连杂记,是则诸子之中,所以别立文史专门也。”(21)《四库全书总目·凡例》说:“文章流别,历代增新。古来有是一家,即应立是一类。”(22)《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小序说:“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23)。其实,“文史”类或“诗文评”类图书在集部中的独立,不仅因为其体裁渐备和数量激增,更因为其地位变迁,标示着学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正如朱自清所说的:“著录表示有地位,自成一类表示有独立的地位,这反映着各类文学本身如何发展,并如何获得一般的承认。”(24) 第二,在中国古代图书分类体系中,“文史”或“诗文评”的概念大致有一个确定的指称范围,亦即有其相对确定的内涵与外延。对此,《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小序做了颇为清晰的概括: 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者,则断自刘勰、钟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棨《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25) 简言之,《四库全书总目》所谓“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指的是“文史”或“诗文评”概念的内涵;而“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指的是“文史”或“诗文评”概念的外延。 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文”的概念即使仅仅指称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也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概指一切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也可称为“文章”或“文辞”(26);狭义的“文”,则与“诗”并称或对称,指一切“非诗”的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27)。《四库全书总目》所谓“论文之说”之“文”,取其广义,兼容诗文。而我们所说的“文评专书”之“文”,则取其狭义,即以“诗—文”并称或对称为语境,指一切“非诗”的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就其文体类型而言,以古文为主,涵容骈文、时文与赋(28)。 “文史”或“诗文评”概念的内涵是“论文之说”,这是古人的共识。如北宋末许顗(生卒年未详)详释诗话的内涵,说:“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记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29)南宋《中兴国史艺文志》认定:“文史者,讥评文人之得失也。”(30)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也说,如《诗品》与《文心雕龙》是“考文论艺,渊源流别”(31)。 “评”,三国魏时张揖(生卒年未详)《广雅·释诂》释为“议也”(32),北宋《广韵·庚韵》释为“评量”(33),《文心雕龙》释为“平理”(34)。或意为“品题”,如《后汉·许劭传》云:“劭好核论乡党人物,每月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35)《南史·钟嵘传》云:“嵘品古今诗为评,言其优劣。”(36)所以钟嵘《诗品》也称为《诗评》。 因此,“文评”概念的内涵,指的是针对一切“非诗”的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包括古文、骈文、时文、赋等)的评议、评论、评说、评述、品评。 就其外延而言,章学诚依据诗话的内容,分为“论诗而及事”与“论诗而及辞”两大类(37)。《四库全书总目》则以“论文之说”的知识内容为依据,将“诗文评”类图书细分为五种类型:(一)“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即评论文体的图书,如刘勰《文心雕龙》;(二)“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即品评作家的图书,如钟嵘《诗品》;(三)“备陈法律”,即研求文法的图书,如皎然(生卒年未详)《诗式》;(四)“旁采故实”,即记载本事的图书,如孟棨《本事诗》;(五)“体兼说部”,即随感杂录的图书,如刘攽(1023-1089)《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这五种类型大致确定了“诗文评”类图书的对象范围。 第三,从历史渊源来看,“文史”类或“诗文评”类图书是从“总集”类图书中逐渐分离、独立出来的,因此与“总集”类图书始终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38)。清康熙间吴琇(1651-?)说:“予夺可否,次第高下,诗于是乎有选;平章风雅,推敲字句,诗于是乎有话。话者,诗选之功臣也。”(39)历代诗文总集,尤其是独具慧眼的诗文选本,对作家、作品的选与不选、多选与少选,及其编纂体例等,都体现出选家的独特眼光和独特观念,在某种意义上亦堪称“论文之说”。因此明末谭元春(1586-1637)说:“故知选书者,非后人选古人书,而后人自著书之道也。”(40)而历代诗文总集中的注释类图书和评点类图书,在遴选、编纂诗文作品的基础上,再加以注释与评点,更体现出鲜明的“论文之说”的特征。如元初方回(1227-1305)编《瀛奎律髓》49卷,专录唐宋五七言律诗,自序云:“所选,诗格也;所注,诗话也。学者求之,髓由是可得也。”(41)尤其是评点类图书,就其内容而言,既有“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的特征,也有“文章之衡鉴”的特征(42),因此古人也时或将之归属为“文史”类或“诗文评”类图书。如吕祖谦(1137-1181)《古文关键》20卷,是最早的诗文总集评点文献,《宋史·艺文志》就著录于“文史类”(43)。 有鉴于此,祝尚书认为,“文章学论著”可分为评点类、专著类两种类型。评点类包括古文评点和时文评点,古代目录书一般多归于总集类,但却是文章学研究的重要资源(44)。王水照主编《历代文话》,也将“有评有点之文章选集”作为“后世文论著作”的四种类型之一(45)。 但是,从概念的内涵来看,独立于诗文文本之外的“论文之说”,与依附于诗文文本的评点之文,其本质属性显然是迥然有异的:前者旨在“论文”,后者旨在“选文”;前者是“论体”、“说体”,后者是“选体”;前者是“因论生文”,后者是“因文生论”。清人王之绩(1648前-1703后)撰写文评著作《铁立文起》,明确指出:“是编论文,非选文也,故名作如林,皆所弗录。”(46)刘兴樾(?-1844)《石楼诗话序》也说:“诗话不同乎选诗。”(47)因此《四库全书总目》概举“论文之说”之“五例”时,并未包括诗文总集评点图书。而《历代文话》辑录部分古文总集评点文献对所选文章的评语,“依《词话丛编》例,统以‘某书评文’为书名(如《崇古文诀评文》、《唐宋八大家文钞评文》等)”(48),不免越出“论文之说”的内涵,造成“文话”体例的紊乱,实不可取。 至于南宋计有功(约1126年前后在世)编纂《唐诗纪事》,辑录唐人诗作及相关本事,并记述诗人生平履历,将纪事与辑存作品结合起来,开创了一种新的编纂体制,兼具总集类图书和诗文评类图书的特征。这种编纂体制源于孟棨《本事诗》,属“旁采故实”之例,所以《四库全书》将《唐诗纪事》收入“诗文评类”。准此之例,陈鸿墀(1758-?)《全唐文纪事》一书(49),虽然《历代文话》未加收录,但却完全应该纳入“文评”类图书之中。 第四,“文史”类或“诗文评”类图书,虽然归属于“集部”,但却往往未能严守“集部”之畛域。章学诚指出:“唐人诗话,初本论诗。自孟棨《本事诗》出(亦本《诗小序》),乃使人知国史叙诗之意,而好事者踵而广之,则诗话通于史部之传记矣;间或诠释名物,则诗话而通于经部之小学矣(《尔雅》训诂类也);或泛述闻见,则诗话而通于子部之杂家矣。(此二条,宋人以后较多。)”(50)原本归属于集部的诗话,因其内容庞杂,兼收并蓄,难免通于史部之传记、经部之小学和子部之杂家。《四库全书总目》在概述“诗文评”图书之“五例”时,也特地揭明“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51)。 从实际归属来看,尽管专门研究狭义之“文”的图书多归属于集部“文史”或“诗文评”类,但也有一些图书曾经归属于子部乃至经部、史部。如晁公武(1105-1180)《郡斋读书志》卷3下,将欧阳修《欧公诗话》、司马光(1019-1086)《续诗话》、苏轼(1037-1101)《东坡诗话》等,纳入“子部·小说类”(52)。其后赵希弁编纂《郡斋读书志·附志》,将任昉(460-508)《文章缘起》纳入“子部·类书类”(53)。晁瑮(1507-1560)《晁氏宝文堂书目》“子杂”类,著录《文断》、《古文法则》、《文式》、《金石例》、《文章瓯冶》、《汝南诗话》、《宋诸家诗话》等诗文评图书(54)。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一部图书在古人的图书分类中归属于子部或史部,就无视或否定其作为“诗文评”类图书的价值。仅以子部图书为例。如南宋陈善(?-1169)《扪虱新话》15卷,杂考经史诗文,兼录杂事,《四库全书》置于“子部·杂家类”,《历代文话》明确认为不应收录(55)。但是,该书自有其不可忽视的文学研究价值,理应纳入论诗评文的“诗文评”类图书。又如南宋叶棻(1162年前后在世)编纂《圣宋名贤四六丛珠》100卷,类编与四六相关的典故、偶句等,在四部分类中属于“子部·类书类”,《历代文话》因此未予收录。但是此书虽非“文话”,却包含着对骈文文体与文法的深刻认识和思考。尤其是该书卷74至卷84,为各体文(主要为奏状、内简、劄子等)之体式汇辑,每种体式之下,皆直接详列首尾格式、或起始结尾段落,详尽明晰,可供撰写时直接套用(56)。因此,该书无疑是专门研究狭义之“文”的图书,理应纳入“文评专书”。 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先是集部中“文史”类图书独列一类,而后“诗文评”图书合成一类,因此,就“文评”类图书而言,固然大体上可以与“诗评”类图书相区别,但更多的情况,却是一部图书兼容“文”与“史”,或兼容“诗评”与“文评”。兼容“文”与“史”的图书,如刘知幾(661-721)《史通》、章学诚《文史通义》(《续修四库全书》均列入“史部”);兼容“诗评”与“文评”的图书,如刘勰《文心雕龙》、王应麟(1223-1296)《词学指南》(所谓“词学”,包括骈文、散文、韵文)、王世贞(1526-1590)《艺苑卮言》等(57)。甚至有兼容诗、文、书、画等的图书,如邹炳泰(1741-1820)《午风堂丛谈》8卷、刘熙载(1813-1881)《艺概》6卷(包括《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等。我们认为,这些图书也应纳入“文评专书”的对象范围。 由此可见,就研究狭义之“文”而编写的图书,虽然以集部为主,但也包括子部乃至经部、史部文献。因此,为了更为全面而准确地涵容中国古代“论文之说”的对象范围,我们主张选择较为宽泛的“文评”概念,而不用“文话”概念。采用“文评”概念,我们也就不必执着于辨析文式、文格、文法、文例之类的图书,是否可称为“文话”(58),因为它们无疑都属于“文评”图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