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毫无疑问,敦煌藏卷中叙事类作品的成分和来源都是十分复杂的。其中许多作品都与当时的讲唱有关,对于研究中国讲唱技艺的历史有重要意义。比如因敦煌写卷的发现,使我们找到了后世“词话”、“宝卷”等讲唱技艺形式的来源。(32)另一方面,敦煌藏卷中的叙事类作品,除了一些直接的书面创作外,多数可以确定是“讲唱”的记录本、抄录本,虽然这种记录、抄录是否每篇都忠实于讲唱,或在多大程度上再现了讲唱,都很难说清,但这种记录、抄录,完成了从口头讲唱到书面创作、案头阅读的转换,(33)使我们不仅得到了可供案头阅读的中国早期白话小说的作品,也为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最初形成提供了可靠的文献。所以,敦煌藏卷的出现对中国古代小说研究来说,实在是有划时代意义的。 当然,敦煌藏卷中的小说作品并非仅有“早期白话小说”,这一点我在编校《全唐五代小说》时已经注意到,并在其中收录了一些敦煌藏卷中可视为“文言小说”的作品。在我的思想中,“白话小说”与“文言小说”的区别主要是“语体”的区别,而无所谓“通俗”与“高雅”的差别。至于所谓“中国早期白话小说”概念中的“白话”,不是指现代“白话”语体,而仅是相对于“文言”而言,指的是一种以当时的“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言。 一般认为,中国所谓“文言”,指的是在先秦“口语”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书面语言,只是这种书面语言逐渐与“口语”脱节,才产生了以新的“口语”为基础的“白话”,形成一种新的书面语言,中国的书面语言因此产生了“文言”与“白话”的区别。尽管人们对“早期白话”产生时代有不同认识,或认为其产生于六朝,或认为其产生于隋末唐初,或认为其产生于晚唐五代,但很多敦煌写卷可视为这种“早期白话”的重要文献资料已为绝大多数学者所认同(34)——尽管由于传统的作用,这种作为书面语言的“白话”不能完全排除“文言”成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混合语体。 敦煌藏卷中的不少叙事类文学作品,不仅语体上可确定为“早期白话”,而且初步具备了“小说”的基本文体要求,这对中国小说史来说,意义是重大的。因为这些作品的成批出现,标志着一种不同于“文言”语体的“白话小说”已经开始形成——尽管从小说艺术来说,这些“白话小说”还相对稚拙,只能说是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早期形态”。 敦煌藏卷中的这批中国“早期白话小说”,不仅在语体上而且在叙事的体制形式上亦与“文言小说”有很大不同。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语言表述,主要仿效的是“史传”及其衍流杂史、杂传、志怪书等以散文叙事为主的形式,而这批“早期白话小说”,虽然从表面看可分为全篇韵文、全篇散文和韵散相间三种,但无疑以“韵散相间”最为大宗,或者说“韵散相间”是其中的主流体式。所谓“韵散相间”,指的是在散文形式的叙事进程中加入韵文,散文部分和韵文部分不断交替出现,全篇形成“韵散相间”的格局。“韵散相间”不仅是敦煌藏卷中多数“早期白话小说”基本的体制形式,也是中国古代白话小说体式上最基本的特征——以后宋、元、明不同时期的“白话小说”体式皆与其有一定程度上的沿袭关系,从而显示出这批“早期白话小说”对中国“白话小说”体式的开创意义。(35) 敦煌藏卷中这批以“韵散相间”为体式的作品中,韵文有如下几种职能或作用:其一,与散文一样担当叙述故事、展示情节的职能,或重复散文叙事内容,加强叙事效果;其二,作为人物对话出现,参与叙事的进程,使之成为情节发展的一部分;其三,对环境、场面、人物加以描写,起渲染、烘托的作用。在这种“韵散相间”的体式中,韵文在相当程度上是“叙事”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和以后宋、元、明不同时期的多数白话小说作品有所不同——这些小说作品虽然总体上也为“韵散相间”,但少有使用韵文叙事和以韵文对话的情况。有人因此断言这种以“韵散相间”形式叙事的作品,只是后世“宝卷”、“弹词”等保持“韵散相间”形式且以韵文叙事为主的“说唱文学”的渊源,否定其与后来以散文叙事为主的“白话小说”的关系。以为只有写卷中以散文叙事为主的“话本”才是后世“话本小说”(白话小说”)的先导,甚至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传承体系。其实,如果讲传承和影响,敦煌藏卷已经证明,不仅“弹词”、“宝卷”、“词话”等后世主要以韵文为主的“说唱”技艺与唐五代的寺院演唱“一脉相承”,甚至诸宫调、鼓子词以及戏曲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唐五代寺院演唱有所承袭。但这并不是说,这些源于当时寺庙“说唱”、包含一定韵文叙事和韵文对话的作品与后世“白话小说”没有承袭关系。首先,敦煌藏卷中这批以“韵散相间”为体式的叙事作品,基本上还是以散文叙事为主,后世“白话小说”与其是一脉相承的。其次,在这些“韵散相间”的作品中,韵文与散文的比例以及韵文在各篇作品中所起的作用并非固定不变,而作为当时“讲唱”的“记录本”和“传抄本”,这种情况反映了唐五代到宋初这一漫长时间内,这种又说又唱的演唱对韵、散的运用,实际上是有所变化的。 比如,在比较典型的“韵散相间”体式的作品中,比较起一些佛教题材的作品(如《八相变》、《丑女缘起》、《破魔变文》),以中国的历史故事、民间故事和当代人物事件为题材的作品,如《李陵变文》、《王昭君》、《张议潮》、《张淮深》中韵文叙事、韵文对话的比例已经有所减少,更多的是以韵文渲染环境、场面。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与题材有关——取材于佛典故事者,因佛典本来就有以韵文叙事和韵文对话的形式——亦与演唱形式的变化有关。即使是同一题材内容的作品,在韵、散的运用上也是有变化的。如上举敦煌写卷《八相变》、《太子成道经》、《悉达太子修道因缘》均为演述佛本生故事,敷衍悉达太子从出生到出家成道的过程,但《太子成道经》、《修道因缘》较之《八相变》,不仅增加了情节(如增加了净饭王、摩耶夫人祀神求子一节),叙述更为丰满、生动,还大量省简韵文,加强了散文叙事,甚至出现了将韵文直接转为散文的现象,从而使这三篇作品不仅在韵、散比例上发生了变化,散文程度逐渐加强,(36)语言风格方面也有所变化——较之《八相变》,《太子成道经》已经趋于通俗,而《悉达太子修道因缘》则更加口语化。 从各方面情况看,从唐五代至宋初的寺庙“说唱”,不仅在题材上逐渐突破宗教内容,而且在其自身的发展中是沿着故事情节的曲折化、语言的通俗化、韵文叙事的散文化方向发展的,这种变化无疑是为了满足听众的需要,但同时也表现出一种指向未来的张力。这一点在现存的敦煌藏卷中有清楚的反映。至于继承这种“韵散相间”体式的宋、元、明“白话小说”,在韵散关系方面与敦煌所保存下来的这批“早期白话小说”有所不同,则是因为寺庙“讲唱”入宋以后逐渐消歇,新的“讲唱”演出主要在城市文艺市场“瓦肆勾栏”中进行,不可避免地要做出适应听众的调整,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白话小说”理应更加成熟。这也是敦煌藏卷中的这些作品只能属于中国“白话小说”的“早期形态”的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