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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敦厚”诗教观新论(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边家珍 参加讨论

    
    “温柔敦厚”诗教观念的形成,与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在政治、外交中的用《诗》用乐以及周人的诵谏传统也有密切联系。
    西周至春秋,《诗》乐合一。《论语·子罕》篇记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64]司马迁谓“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65]。从传播及接受的角度来看,《诗》乐相互配合,能更好地起到宣扬道德教化的作用。孔颖达也指出《诗》教、乐教存在重合关系:“《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 [66]
    由于整个社会结构具有宗法伦理的特性,周人非常重视社会交往,《仪礼》中的《士相见礼》讲的是个人之间的交往,由士相见,而推及于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君、卿大夫见士等,大体上包括了当时社会角色之间的相见之礼。聘、问、朝、觐、省、视等正式相见礼,大都伴有《诗》乐。歌《诗》、弦《诗》、引《诗》、赋《诗》,是贵族相见、交流沟通的重要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具有温柔敦厚的特点。其他如燕礼、射仪、祭祀等典礼活动,也大都伴有《诗》乐。《大雅》中的《文王》、《大明》、《緜》,《小雅》中的《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周南》中的《关雎》,《召南》中的《采蘩》、《采蘋》、《驺虞》,《豳风》中的《七月》等,都是见载于先秦典籍的常用于典礼的乐章。如《仪礼·燕礼》篇记载诸侯宴请臣下时演奏《诗》乐的情形: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小臣纳工,工四人,二瑟。……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遂歌乡乐,周南:《关睢》、《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67]。
    在此处所记燕礼,演奏的《诗》乐达十八首之多。据孙作云先生的研究,《大雅》、《小雅》“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典礼歌”[68]。而《周颂》、《鲁颂》、《商颂》,本身就是用于宗庙祭祀的乐歌,不但配合乐器,而且带有一定的扮演、舞蹈的舞台艺术成份。朱光潜在谈到《诗经》章句重叠时,说“有时是应和乐、舞的回旋往复的音节,有时是在互相唱和时,每人各歌一章”[69],这可能是诗章的原始形态,也不排除有乐师基于演出的需要而再加工的痕迹。《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公子季札访问鲁国,叔孙豹接待他,乐工为之歌《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豳风》、《秦风》、《魏风》、《唐风》、《陈风》、《郐风》、《小雅》、《大雅》、《颂》[70],已包括《风》、《雅》、《颂》三部分,《国风》部分较之现今通行本十五《国风》,仅差《曹风》未被提及。季札对不同的乐歌均给予评价,如“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71]大概是经常作为演奏节目出现的缘故,故《诗经》能够潜移默化、深入人心,从《左传》、《国语》等典籍的相关记载来看,诸侯国(尤其是郑、鲁、晋、秦等国)贵族对《诗经》大都耳熟能详。
    由于《诗经》本身具有贴近生活、扬善抑恶、诉诸情感的特点,长于感发志意,与周人富于家庭伦理温情的政治氛围相契合,因而王公大臣在讨论政治、道德等问题时,多引用《诗经》成句,以增强说服力与感染力。如《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臧文仲谏卑邾:“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蠭虿有毒,而况国乎!”[72]臧文仲引用《诗经》中的句子,劝告僖公对小国也不可掉以轻心,而应严阵以待。
    周代贵族在会盟、宴享等场合表达希望、请求、称赞、婉拒等态度或立场时,为了不显得过于直接、生硬,避免发生尴尬或不愉快的情况,因而常有意采用赋《诗》的方式[73],在知礼守礼的原则下表达己意,微言相感,化解纷争。赋《诗》时又比较注意适宜得体,颂美而不阿,辞强而不激。赋《诗》的方式,可以由乐工为赋,也可以由宾主自赋。若是宾主自赋,可依乐诵唱,也可无音乐伴奏、只是抑扬顿挫地诵出。形式可有不同,但赋《诗》言志、以达到交流沟通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赋《诗》言志见载于《左传》、《国语》者,《左传》计六十八条,《国语》六条[74]。如《左传·襄公四年》记鲁国穆叔(叔孙豹)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穆叔解释说:
    《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使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于周。”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臣获五善,敢不重拜?[75]
    工歌,指乐工弦歌。叔孙豹的意思是说:《肆夏》之三是天子享诸侯之乐[76],《文王》是两君相见之乐,我作为臣子不敢领受。《鹿鸣之什》首三章,《鹿鸣》是晋侯用以致意于鲁君的,我作为鲁国的代表,怎敢不拜;《四牡》是慰劳我远道而来,自当拜谢;《皇皇者华》是晋侯用来教诲我的德行的,当然要再拜而谢了。春秋时,若有卿大夫赋《诗》不当,或不明白对方赋《诗》的含义,或答赋“不类”,都会被视为很不光彩的事(如同今人被嘲笑“没文化”),影响其人其国之声誉。赋《诗》作为贵族社会中的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要求赋《诗》者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并能够根据复杂的情况用赋《诗》来应对变化和表达意愿。这种赋《诗》言志的方式,特别符合周代宗法伦理所要求的“和”的原则,既是《诗》之为用的重要形式,又是“温柔敦厚”诗教观的具体实践与重要体现。
    周代贵族还有以“乐语”交流沟通的方式。《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云:“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剀今也。”[77]明代李文利阐释“兴、道、讽、诵、言、语”之义道:“兴者,言足以感人;道者,言足以诱人。讽是言之微婉,闻之者可以诫;诵是言有深意,闻之者为可思。言发辞而有章,语答述而不悖,是六者,皆所谓‘乐语’也。他时为公卿大夫奉命周旋,出入专对,自然声气和平矣。”[78]所谓“乐语”,既指在有关典礼仪式上进行诗乐相配合的讽诵,既可指赋《诗》言志的方式,又可指借助对《诗》乐的谈说以发挥己意,表明自己的认识或态度倾向。例如,《国语·周语下》记晋国羊舌肸聘于周,单靖公享之,“语说《昊天有成命》”:
    ……其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亶厥心肆其靖之。’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夫道成命者,而称昊天,翼其上也。二后受之,让于德也。成王不敢康,敬百姓也。夙夜,恭也;基,始也。命,信也。宥,宽也。密,宁也。缉,明也。熙,广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其始也,翼上德让,而敬百姓。其中也,恭俭信宽,帅归于宁。其终也,广厚其心,以固和之。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和,故曰成[79]。
    单靖公所说的这种“乐语”,实际上也就是解经的“《诗》语”,借以表达他本人的政治见解。
    另外,“温柔敦厚”诗教观还与周人的诵谏传统有内在联系,明了这一点,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把握其思想内涵。
    上古统治者很早就认识到了听取臣下意见、建议的重要性,并主动号召臣下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谏,《吕氏春秋·自知》篇就有“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80]的话。周代统治者非常重视谏言,《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师旷语云:
    ……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皆有亲暱,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81]。
    “瞽”的身份是乐师。近人刘师培说:“商代之大学曰瞽宗,而周代则以瞽宗祀乐祖,盖瞽以诵诗,诗以入乐,故瞽矇皆列乐官,学名瞽宗亦古代以乐教民之证。”[82]又,《周礼·春官宗伯·瞽蒙》:“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83]郑玄注引郑司农云:“讽诵诗,主诵诗以刺君过,故《国语》曰‘瞍赋、矇诵’,谓诗也。”[84]《国语·周语上》记邵公之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85]这些材料都表明,周代曾存在过以诵《诗》来讽谏时政的制度。
    《诗经》之所以能够用于“诵谏”,一是与其丰富的思想内容有关,便于用来言事;二是《诗经》与其他经典相比,更多的是诉诸于感性体验,与性情的关系更近,容易感发人心。三是《诗经》多用比兴,如此可使谏言更为含蓄婉转。法国学者唐纳德·霍尔兹曼将“兴”解释为“隐喻性用典”(metaphorical allusion)[86],所谓“隐喻性用典”,就是以《诗经》文本喻指或暗示某种特殊的情形、心态、希望、主张等。傅道彬先生也指出:“艺术的兴不仅是一种诗歌形式和表现方法,也是延伸到思想领域,成为一种思想的联想方法。”[87]从《诗经》的内容来看,有表达恻隐、仁爱之心的,如《小雅·小弁》、《邶风·谷风》等;有表达孝思的,如《小雅·蓼莪》、《大雅·下武》、《大雅·既醉》等;有表达宗族亲情、兄弟之义的,如《唐风·杕杜》、《小雅·伐木》、《小雅·常棣》等;有歌颂明君贤臣的,如“三颂”中的诸多篇章及《召南·甘棠》等;有讲天子之策命的,如《大雅·江汉》、《大雅·常武》;有讽刺君王淫乱失道的,如《邶风·雄雉》、《邶风·新台》等;有刺国君重敛的,如《魏风·硕鼠》、《小雅·大东》、《小雅·楚茨》等;有表现民生疾苦、哀怜鳏寡孤独者的,如《魏风·葛屦》、《小雅·鸿雁》等。要之,《诗经》中的篇章大都与政治及社会人生密切相关,饱含着悲天悯人的情怀与深沉的忧患意识。《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赵衰曰:“《诗》、《书》,义之府也。”[88]因此,在王公大臣们看来,《诗经》中的不少篇章都可以直接用来劝诫君王,使其改恶从善,或效法前贤励精图治。
    事实上,《诗经》中的部分诗章,其原始形态就是谏诗:
    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89]
    作此好歌,以极反侧。[90]
    君子作歌,维以告哀。[91]
    王欲玉女(汝),是用大谏。[92]
    犹之未远,是用大谏。[93]
    於乎小子,告尔旧止;听用我谋,庶无大悔。[94]
    虽曰匪予,既作尔歌。[95]
    凡此,都表明了其谏诗性质。《诗经·大雅·卷阿》“矢诗不多,维以遂歌”,毛传云:“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遂为工师之歌焉。”[96]郑笺云:“矢,陈也。我陈作此诗,不复多也。欲今遂为乐歌,王日听之,则不损今之成功也。”[97]陈奂《诗毛氏传疏》谓:“矢,陈。《大明》、《皇矣》同。诗者,志之所之也。《传》以献诗陈志释经之矢诗,公卿即指贤也,言明王既能用贤,使居公卿之位而又使献诗陈志。《周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是其义也。歌,乐歌。工师,乐人。谱诸乐歌,为鉴戒之也。”[98]可以看出,古人对其谏诗性质的认定是明确的,没有异议。
    春秋贵族们继承了上述“诵谏”的传统。如《国语·晋语六》载文子之言曰:“……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99]从范文子的话中可知,西周政治文化中的诵谏传统也是各个诸侯国所熟悉的。又据《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即便是被蔑称为“南蛮”的楚国,楚臣子革也曾以祭公谋父所作《祈招》之诗谏楚灵王,“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100]可见,视《诗经》为“谏书”并非自汉儒才开始的[101],也不是汉儒改造、扭曲的结果[102],而是自西周以来“诵谏”传统的自然延伸。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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