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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如何引渡文学传统(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 邵燕君 参加讨论

    网络时代的“文学移民”
    虽然从“网络性”的角度去界定网络文学的概念,这样一种定义方法目前仍然没有在学术界获得普遍认可,但似乎也没有太大的论辩必要。因为,媒介变革发展的速度太快。转眼之间,网络就成了“主流媒介”。这就意味着,“网络文学”的概念将逐渐消失,而“纸质文学”的概念会经常被人们提及。我们要讨论的不再是总体的“网络文学”,而是“网络类型小说”“直播贴”“微小说”“轻小说”等种种具体的、新生的网络文学形态。在网络时代,纸将是一种十分昂贵的介质,“纸质文学”如果不是作为一种“博物馆艺术”被收藏的话,也将作为一种极高雅的小众艺术而存在。今天的“纸质文学”,无论是“主流的”还是“非主流的”,“大众的”还是“小众的”,都要实现“网络移民”。
    目前,包括《文艺报》《人民文学》等“党报”“国刊”在内的文学期刊和文学评论报刊,都在纷纷以建APP客户端(如《人民文学》的“醒客”)、网络版或微信公众号的形式登陆网络。素有“文青基地”之称的“豆瓣阅读”,也自2014年起连续举办了两届“中篇小说”大赛。一些具有某种“纯文学”追求倾向的APP客户端也相继出现,如“一个”“果核小说”“汤圆创作”等,这里的作品都追求“小而美”“多样化”,很多是几千字的短篇小说或散文、诗歌。这些都对于丰富网络文学形态以及网络时代的“文学移民”进行了有益探索。
    谈到网络时代的“文学移民”,这一“移民”概念,绝不是“纸质文学”的数字化,而是“文学性”的网络重生。如果我们把“文学性”比喻成精灵的话,它从竹简、从绢帛、从羊皮书、从手抄本、从印刷书籍,乃至从电脑或手机屏幕上转出来,面目肯定是不一样的。“内容一经媒介变化,必然发生变化”,这正是麦克卢汉那句名言“媒介即信息”的核心要义。
    网络文学形态的变化,最直观的是表现在体裁和体量上。自文字发明以来,文学流行体裁的长度一直是和媒介相关的,介质越便宜,篇幅越长。直到印刷时代,长篇小说才成为文学的主导体裁,而中篇、短篇小说的形成,与期刊杂志的印张数量和编排方式直接相关。到了网络时代,介质终于取消了容量限制,就像电力的速度终于取消了距离一样。于是,作品的篇幅与媒介无关,只与读者的阅读时间有关。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网络小说最流行的形态是“超长篇”和“微小说”。因为,网络阅读主要花费的是读者的零碎时间,但又需要提供一种长期陪伴。目前大多数网文都有几百万字,连载时间在两年左右。表面上看,这是商业机制的利益驱动(如最早成功实行VIP制度的起点中文网一般规定前20万字免费,以后按千字收费,网站、作家分成。单本连载总字数基本上都要达到300万字左右才比较划算),但这个商业机制是建立在写手与读者长期磨合达成契约的基础之上,本质上满足的是消费者的需求。对于大多数粉丝读者来说,在万千网文中,找到一部情投意合的作品并不容易,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比如需要进入故事设定、熟悉人物关系等)。20万字的免费阅读实际上就是让读者进行选择,一旦花钱订阅,就像开启一段婚姻,只要质量还行,就希望它尽量地长。而且,在阅读过程中,作者、粉丝之间的互动越来越频繁,日久生情,习惯成自然。自从《福尔摩斯》问世以来,广受欢迎的通俗文艺作品都是欲罢不能,如日本动漫《海贼王》已经连载十几年,凝聚两代粉丝,结束已经是一种痛苦。
    不过,篇幅长其实也不是无限度的。优秀的作品并不是靠注水拉长,而是把故事的各条线索、众多人物的面相都充分打开。目前网文的平均长度是金庸小说、《红楼梦》等传统长篇的几倍,但如果把这些经典长篇中的皱褶全部打开,也可以扩充到几百万字。网络技术突破了纸版的限制,使作者可以充分地表达,使读者获得充分满足。在网络阅读中,留白是会挨骂的。读者希望作者挖尽量多、尽量大的“坑”,然后一一填满,不能留一点遗憾。而跟“超长篇”相应的是“微阅读”和“轻阅读”,通常一次三四千字的更新,只需要几分钟就“刷”完。对于大多数“上瘾”的粉丝读者而言,非但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刚需”。
    从网络文学的生产机制出发,我们无法再用印刷时代的文学标准对其评价,必须建立起一套新的评论体系和评论话语。
    比如,精简含蓄在“纸质文学”里是普遍的美学原则。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前,我们很少将之与纸张的匮乏这一物质限制联系起来。同时,这一美学原则也与理性主义克制压抑的心理模式深切相关。读者习惯于在有节制的放纵中深切体味,在对有限文本的反复咀嚼中充分调动想象力而自我满足。而在网络时代,不但空间不限,而且同时是消费时代,快感原则至上,人们需要大量地、直接地、充分地被满足。所以,在网络写作中,人们可以容忍一定程度的“注水”,却不能容忍“太监”(即作品没写完,没有圆满收场)。任何“留白空缺”“言有尽而意无穷”都会被视为“挖坑不填”的“不道德”行为,受众的想象力不再用于“创造性理解”,而是通过与作者及时互动等方式直接参与创作进程,或者干脆自己写“同人”。
    相对于以“作家为中心”的“纸质文学”,以“粉丝为中心”的网络文学的首要价值是功能性(如“爽”“抚慰”“疗伤”“指南”),“审美性”是第二位的,所谓“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优秀的网络作家也追求主题深刻、文化丰厚、意境高远,但这一切必须以“爽”为前提。这也就意味着任何“引导”都必须以对快感机制的尊重为前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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