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古代文学 >

古代小说学中“传奇”之内涵和指称辨析(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艺理论研究》2014年 王庆华 参加讨论

    三、“传奇”之地位:“小说本干”抑或“独秀旁支”?
    浦江清先生指出:“小说到了唐人传奇,在体裁和宗旨两方面,古意全失。所以我们与其说它们是小说的正宗,毋宁说是别派,与其说是小说的本干,毋宁说是独秀的旁枝吧”(186)。的确,虽然现当代学者普遍将唐传奇作为中国古代小说走向成熟和独立的标志,给予传奇小说很高的思想和艺术评价,将其作为文言小说的主体,但在古代正统观念中,传奇小说仅属“独秀的旁枝”,在文言小说中的地位和价值相对较为低下。
    作为古代公私书目“小说家”著录的主体,古代文言小说的“主干”,无疑属于随笔杂记而成,不拘体例、一事一则、篇幅短小、笔法简略、内容驳杂的“笔记体小说”。古人多将“笔记体小说”的主体性质认定为“史之流别”,属于正史之外的野史之类,不过定位极低,属“史官之末事”。如《新唐书·艺文志序》:“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来世次,国家兴灭终始,僭窃伪乱,史官备矣。而传记、小说,外暨方言、地理、职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欧阳修935)。司马光《进资治通鉴表》称:“遍阅旧史,旁采小说”(1647)。而且,古人普遍将其看作“据见闻实录”而成,干宝《搜神记自序》谓:“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若此比类,往往有焉。[……]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2)。洪迈《夷坚志乙序》:“若予是书,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依据者”(丁锡根94)。如沈括《梦溪笔谈》卷四《辨证二蜀道难》:“盖小说所记,各得于一时见闻,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误,皆此文之类”(29)。不过,因“传闻”本身可能存在附会依托、虚妄不实之处,故不免“真伪相参”、“未可全以为据,亦未可全以为诬”,如洪迈《夷坚志丁序》:“稗官小说家言,不必信固也。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丁锡根98)。《四库全书总目》之《剧谈录》提要:“然稗官所述,半出传闻,真伪互陈,其风自古,未可全以为据,亦未可全以为诬”(永瑢1879)。总体来说,“笔记体小说”的取材范围和题材类型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为载录鬼神怪异之事的“杂记”、“志怪”、“异闻”、“语怪”等,以神、仙、鬼、精、怪、妖、梦、灾异、异物等人物故事为主要取材范围;另一种为载录历史人物轶闻琐事的“逸事”、“琐言”、“杂录”、“杂事”等,以帝王、世家、士大夫、官员、文人及市井人物等各类人物无关“朝政军国”、日常生活化的轶闻逸事为主要记述对象。与“笔记体小说”的题材类型、文体性质和写作原则相联系,古人多从经、史的价值立场上首先肯定其“寓劝诫”、“补史之阙”等价值功用,如刘知几《史通·杂述》称:“言皆琐碎,事必从残,固难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195)。曾慥《类说序》:“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如嗜常珍,不废异馔,下箸之处,水陆具陈矣”(6)。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小说者流,[……]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283)。《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叙”:“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永瑢1834)。
    然而,以“笔记体小说”这一主体认知和价值判断来看,传奇小说无疑属于等而下之者。一方面,依托附会、虚妄不实,有悖史家之征实,缺乏“资考证”之价值,如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唐人乃有单篇,别为传奇一类。[……]或附会疑似,或竟托子虚,虽情态万殊,而大致略似”(77)。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十八《写韵轩记》云:“作为诗章答问之意,傅会以为说。[……]非必真有是事,谓之‘传奇’”(645)。另一方面,内容多淫艳、荒唐,有悖儒家之风教,如高儒《百川书志》卷六“史部·小史”:“皆本《莺莺传》而作。语带烟花,气含脂粉,凿穴穿墙之期,越礼伤身之事,不为庄人所取”(89)。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大抵情钟男女,不外离合悲欢。红拂辞杨,绣襦报郑,韩、李缘通落叶,崔、张情导琴心,以及明珠生还,小玉死报,凡如此类[……]其始不过淫思古意,辞客寄怀,犹诗家之乐府古艳诸篇也”(561)。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八《文人浮薄》称:“唐士大夫多浮薄轻佻,所作小说,无非奇诡妖艳之事,任意编造,诳惑后辈”(181)。因此,传奇小说的价值地位自然相对较低,以“资谐笑”、“解睡之具”等娱乐消遣功用为主,如夏庭芝《青楼集志》:“唐时有传奇,皆文人所编,犹野史也,但资谐笑耳”(43)。高儒《百川书志》卷六“史部·小史”称《娇红记》等:“皆本《莺莺传》而作[……]但备一体,为解睡之具耳”(90)。
    许多正统色彩浓厚的目录书常对此类作品黜弃不录,究其原因,也主要是上述两个方面。例如,《四库全书总目》虽未著录传奇小说作品,却有多处提及此小说文类。从相关文字来看,传奇小说就因被看作是“其文淫艳”、“词多鄙俚”、“同出依托”的末流之作,从而未予著录,如《海山记迷楼记开河记》提要:“《开河记》述麻叔谋开汴河事,词尤鄙俚。皆近于委巷之传奇,同出依托,不足道也”(永瑢1889)。《汉杂事秘辛》提要:“其文淫艳,亦类传奇,汉人无是体裁也”(永瑢1888)。《昨梦录》提要:“至开封尹李伦被摄事,连篇累牍,殆如传奇,又唐人小说之末流,益无取矣”(永瑢1890)。《飞燕外传》提要:“且闺帏媟亵之状,嬺虽亲狎,无目击理,即万一窃得之,亦无娓娓为通德缕陈理,其伪妄殆不疑也”(永瑢1888)。
    也有部分文人突破正统观念,从文学才情等方面予以传奇小说较高的艺术评价,如宋洪迈《容斋随笔·唐诗人有名不显者》:“大率唐人多工诗,虽小说戏剧,鬼物假托,莫不宛转有思致,不必颛门名家而后可称也”(63)。明桃源居士《唐人小说序》:“唐三百年,文章鼎盛,独律诗与小说,称绝代之奇[……]文多征实,唐人于小说摛词布景,有翻空造微之趣”(1)。清顾元庆《博异志跋》:“唐人小史中,多造奇艳事为传志,自是一代才情,非后世可及”(丁锡根551)。不过,相对于正统主流价值判断而言,此类推崇之音还只能看做一种“旁枝”。
    当然,上述分析仅是一种基本情况,各朝代的具体情况还有不小的差距和变化,如明代中后期,传奇小说就受到特别推崇。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