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纪事》是伍略在新时期创作的小说代表作之一,“承继”与“反思”作为其新时期创作的两大重要特点。伍略从小深受苗族民间文学的熏陶,大约从1957年开始,他到黔东南地区搜集苗族民间文学作品,记录了苗族古歌一万多行。后来,与他人合作共同整理发表了《仰阿莎》《夏且嘎》《金鸡和野鸡》等叙事长诗和童话叙事诗,并根据自己在雷山县搜集到的《霞阿蓉》创作了叙事长诗《阿蓉和略刚》。2001年,他与韦文杨合作了由苗族古歌改编的神话电视连续剧剧本《仰阿瑟》,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后在文学界和苗族文化圈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正是因为长期搜集、整理、翻译苗族民间文学经典,伍略对苗族久远的历史文化有非常深入的了解,这些古歌、神话等也成为其创作题材的主要来源。 伍略早期创作的小说《泉水之歌》叙述了一首曲子因为不同民族部落间的恩怨情仇最终分成了两部,上部是苗族的芦笙曲、下部则成为侗族的琵琶曲的故事。小说写道:“芦笙曲开始是徐缓抒情的旋律,充满着怀念的调子。这样的音节反复三次之后,调子就突然变的凄厉沉郁,音响粗莽,仿佛像一滩缓缓的流水,从万丈悬崖一下子堕入深谷,在岩窝岩坎里冲激回荡。紧接着,那芦笙的六个音便急剧交响起来,稍不留心,就只听到那芦笙音响里发出咯咯咯的声音。这仿佛万马奔腾的杂沓声中,传出一阵阵热烈紧凑的鼓点声。琵琶曲一开始,便是热烈紧张的调子,但却杂乱无章,仿佛像几个小孩子用竹筷敲打着十多个大小不同的瓷碗而发出来的声音一样。这声音充塞着整个大厅,似乎要破窗冲去。琵琶曲慢慢由杂乱而归到有规律的节拍了。这时,其中靠近台口的那个小姑娘,轻轻地放下琵琶,拿起牛腿琴来。只见她把弓子在琴弦上滑了一下,于是一声悠长的丝弦声,便从那琵琶声中飞扬出来。牛腿琴的声音和琵琶的声音在相互吞吐,却又十分协合。这是侗族音乐中时常的混声曲调。牛腿琴的声音越来越高。琵琶声渐变渐弱,最后终于消失了。”[⑤]乐曲所表现的音乐形象隐喻着小说所描写的苗族、侗族部落间曾发生过的残酷战争以及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对这支曲子,人们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它的旋律凄厉沉郁,充满了杀伐之音,有着战争中的鼓噪声;另一种则认为它的节奏热烈紧张,气魄雄壮,像鼓点似的进行曲,并且还有着憧憬和平的情绪。”[⑥] 《虎年纪事》则首先在开篇展示了一段苗族古歌,在循环往复的苗族古歌式问答中,故事拉开了序幕,古歌的吟唱作为悠远的背景,引发出神话原型的述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大岭岗一带流传着人与虎认作“父子”相跟相随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的故事。那老虎名叫告劳,那少年名叫告方。“告”并不是他们的姓,而是苗语译音,那是晚辈对于长辈的一种尊称语,但凡已成为历史上的角色,不论宗族辈分也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用“告”来称呼。至于“劳”和“方”自然就是他们的名了。“劳”在苗语是酱紫色,抑或具体指皮毛或花纹呈酱紫色的意思。而“方”则比较模糊,它既可以是区域的意思又可以是一个具体村名寨名的词头,比如方良、方祥、方尼等等。告劳和告方,从他们的名称上来说,大体上就如此由来。据老人们说告劳和告方“父子”俩相跟随了七八年或者更长时间,并且在方圆数百里内外充当过有声有色的角色。本来,也许他们“父子”俩还要继续相跟相随下去,但由于后来发生了好像也是应当发生的事情,告劳才把告方送回家。告方回到家后,据老人们说家里的人替他挑出脚底板上的刺就有两升之多。这当然有所夸张,不过它到底还是说明了一点,即他们相跟相随的时间相当长,所经历的事情也相当多,“父子”俩因而不知穿过多少林莽和翻过多少山岭。告方回到家后又住了很多年才去世,他的坟就埋在大岭岗北侧的一处半坡上,那里也许就是他们“父子”俩初次相识的地方。[⑦] 这个神话母题奠定了整篇小说的情节推进要素,《虎年纪事》叙述的是1964年“四清”运动背景之下发生在苗乡“岗岭大寨”的一宗离奇的失踪人员返乡事件。寨子里的年轻小伙子洛里乔在三年前失踪,当时寨子里都吃集体食堂,粮食不够吃,越来越多的人得了浮肿病,并且开始死人。正是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洛里乔的父亲考虑到自家上有老下有小,单靠集体食堂无法生存,于是想用让洛里乔将母亲出嫁时带来的一包银帽片去场坝去换回两只兔子,偷着喂在家里不被村干部发现,喂大了既可以宰来吃也可以偷偷拿到场坝上去换点粮食。洛里乔就是在去赶场后失踪的,三年后他回到家中,却发现家里父母亲早已相继去世,只剩下奶奶和一妹一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