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隐身衣》中的另外一个人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丁采臣。欧阳江河在《格非〈隐身衣〉里的对位法则》一文中说丁采臣可能是格非对当代文学人物谱系的一个贡献。这个说法值得讨论。但毫无疑问,相对于没有名字的主人公,丁采臣显然是一个有意思得多的人物,虽然他在作品中并不占据主要的篇幅。 直到小说叙述了三分之二,丁采臣才开始出现,他的出现带有神秘感。他首先是作为一种“故事”出现的——即有一种关于他的叙述。这种叙述看起来似乎很突然,但是正是这种突然性产生了陌生的效果。丁采臣这个名字也值得琢磨,它与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香港电影《倩女幽魂》中的男主角“宁采臣”只有一字之差,据格非的说法,这个名字确实来源于这部电影,如果要从人物谱系的角度来分析这两者的联系似乎非常牵强,作者的灵机一动似乎也很难进行逻辑分析。但是如果细细考究起来,就会发现这两者之间有某种暗合的“气氛”。《倩女幽魂》的背景是中国典型的“乱世”,其中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人生不逢时,还不如做鬼”。这种“乱世”的背景其实也是小说《隐身衣》的一个潜在布景,小说中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丁采臣和“我”一起在一个小餐厅吃饭,当丁采臣抽烟被小服务员再三阻止的时候: “可是先生,不好意思,按规定,公共场合是不准吸烟的,希望您能配合。不好意思,如果您实在想抽的话……” 胖姑娘没能把话说完。因为丁采臣已经从椅背上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一个黑笃笃的东西来,轻轻地把它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把手枪。 丁采臣那种瘦削而灰暗的脸,陡然间也变得失控起来。我知道“狰狞”这个词,用得有些不太恰当,因为,突然浮现在他脸上的那片阴云,分明是一种不加掩饰并且在瞬间被放大了的痛苦,这种表情之所以令人胆寒,是因为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这个看上去显得病弱的人,眼看就要失控了。 这个细节给“我”的直接感受是:“虽然那把枪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如果非要从真实性的角度来看,这个细节确实显得有些夸张。因为一个小餐厅的服务员不让抽烟,就掏出严禁私人拥有的管制武器手枪,这怎么都不符合丁采臣的身份。他显然是从事某种黑暗事业的能手,但这种人按照常理是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但是就这个细节来说,他似乎有些迫不及待地要表露自己的恐怖力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还是回到小说的叙述中来找答案。我们同样应该注意到,小说中的“我”对这个细节有一段非常冷静理智的分析,这种冷静甚至到了“斟字酌句”的地步——他觉得“狰狞”不太恰当,而应该是“痛苦”——是源自丁采臣自身的痛苦过于强烈。我们如果像小说中的“我”那样相信这种痛苦,同时也相信这种痛苦的“强度”,那么,一切就是可信的,这种“可信”不在于细节的可信,或者说,细节在这里只是一个放大的“症候”,通过这一症候,我们感受到的是小说中那种呼之欲出而又不停被压抑的黑暗和恐怖的氛围。而这一点,也许就是古代的宁采臣和现代的丁采臣之间的一个关联点,至少在这个关联点上,黑暗和恐怖成为了一种超越时空的超能量。丁采臣也许正是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之下,才变得这么神经质般地歇斯底里。 小说叙述到丁采臣的部分风格为之一变,如果说在此之前小说还基本上在日常写实的层面进行,那么,至此日常生活被“故事”推远,甚至被推到视野之外,这种推远,是通过某种“旅行”来完成的: 丁采臣的家,住在一个叫“盘龙谷”的地方。它位于平谷和天津的交界处,实际上已属于蓟县的地盘。我开车沿着阜石路,上西五环,然后经北五环转机场高速,在第三航站楼附近,盘上京平高速……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后,我开始进入一条不长的隧道。……开始拐向人烟稀少的山间小道。在一个人迹罕至的三岔路口……我们沿着起伏的山路往东,又开了大约十多分钟,在一处高尔夫球场的附近,拐进了一个幽僻的盘山小道。 无限神秘的丁采臣现在就站在小道的尽头等候我们的主人公,“我”在旅行中越来越加深了对于环境和人物的不适应感,而这种不适应感,恰好就在于这种空间的区隔。对于“我”来说,这次旅行其实是非常短暂的,但是这种短暂产生了晕眩般的持久感,“我”在旅行中不断地有所发现,旅行的路线变得陌生,连景色也变得多姿起来: 秋天正在结束。山上的火炬树、元宝枫、黄栌、水杉之类,在寒霜中全都红透了。整个山峦铺锦堆绣,但它所呈现出来的色调,却并非单纯的红,而是一派夹杂着深紫、明黄和棕褐色的斑斓和驳杂。……北京的郊外,居然还有这么美的地方! 但是这么美的地方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唤起美感,相反,却是一种另外的情绪: 除了惊叹外,多少也会有一种无缘侧身其中的怅惘和愤懑。你不得不佩服有钱人灵敏的嗅觉,他们总是有办法在工业污染和垃圾围城的都市周边,找出一些风光秀美的残山剩水,并迅速将它据为己有。 在“我”的观看中,风景的“美感”被置换为现世的“价值”交换,而在对有钱人的埋怨中,明显潜藏着对于这种现实的经济秩序的不满,这恰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典型特征:他对现实不满,但却无法从意识的高度进行分析,并不得不服膺于这种秩序。当离丁采臣、离交换的场所越来越近的时候,绚丽的风景渐渐被人造物的阴森恐怖所替换: 这幢别墅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它非同一般的私密性。……外面的行人不可能偷窥到室内的动静,可对于主人来说,不管你透过哪扇窗户朝外看,不远处苍茫的山林秋色,都仿佛近在咫尺。 这无限幽僻的路径,路径延长线上的荒凉郊区,在此突然出现的凌乱的建筑物,然后是隐藏在这些建筑物中的一幢可以窥视一切却可以逃避别人窥视的别墅。小说的“哥特气质”至此完全被展露出来,在这个里面出现的丁采臣也因此被烘托得如同一个黑暗中的潜伏者,他的住所,他住所周围的环境,他的歇斯底里,仿佛都成为他隐身衣的一部分,把他真实的一面牢牢地遮掩起来。丁采臣出现了: 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个子不高,有点瘦,看上去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窄窄的脸,络腮胡子,但并不显眼,眼睛很小,也很圆,在茶色的镜片后面挨得很近……甚至,他偶尔一笑,还略微带有一种矜持的羞涩。 但这显然只是一个表象,真正的丁采臣一直就隐而不见,他隐藏在一切可以藏身的地方,回避着光明和可见的那一部分,只有在拔出手枪威胁服务员的那一刹那,他的冰山一角才如吉光片羽一般闪过。他藏身于恐怖之中而并不自知,而我们的主角——那个破产的小资产阶级“我”同样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爱上了这种恐怖,并以同一个毁容女人结婚的情节加剧了故事的“哥特”气质②。 因此,丁采臣是故事中的故事,正如老弗莱所言,所有的现实主义在本质上都是传奇。③我们也许可以反过来说,所有的传奇在本质上都是现实主义。或者按照卡特的说法,唯有故事——超越日常生活的故事,才会使我们感受到道德上的不安④,因为正是通过故事我们才能刺穿日常生活的表象,意识到恐怖和毁灭的力量与我们同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