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舜臣,江西师范大学教授,发表过论文《元代诗僧的地域分布与宗派构成及对僧诗创作的影响》等。 诗僧是古典诗史上特殊的诗人群体。他们创作的诗歌,相当真切地反映了僧侣阶层的生活境遇和心灵世界,代表着僧侣文学的最高成就。然而,佛门历来视诗歌为“小道”、“外学”,经藏所录僧徒著述,一般收“经论”、“语录”而遗“外集”;僧徒亦极少措意于诗集的刊刻和流布。职是之故,古代僧诗散佚甚为严重。李国玲《宋僧著述考》著录的两宋释氏别集存佚比约为29/80①,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所录近代以前广东释氏别集“见”、“未见”比为25/81②。初步估算,当有七成以上的僧诗别集已不复存于天壤间。而仅存的僧诗文献,亦散无统纪。以《古今禅藻集》为例,虽网罗颇富,但所收亦仅三百七十七名诗僧的二千八百二十四首诗作③,实泰山一毫芒耳。此种状况,随着20世纪现代学术的建立、完善而逐渐得以改观,海内外学者在古代僧诗文献发掘、整理、著录、校注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本文拟对其略作综述,挂一漏万处,祈请识者补正。 一僧诗文献研究的对象 僧诗文献,顾名思义,即释子创作的诗歌文献。但历来对诗僧、僧诗的内涵与外延均无明确界定,故在论述之前,应略予辨析。 清人魏禧曾指出:“夫僧有始于真,终于伪;有以伪始,以真终;又或始终皆伪愈不失其真者。”④僧徒此种游离于僧俗两界的现象,使人们在判别诗僧的身份时,常出现分歧。例如,《四库全书总目》评《古今禅藻集》的编选范围时就说:“中间如宋之惠休、唐之无本,后皆冠巾仕宦,与宋之道潜老而遭祸、官勒归俗者不同,一概收入,未免泛滥。”⑤可见诗僧身份的认定,主要还在于其为僧的真确性。关于此,我们以为余嘉锡的提法颇值得重视。他说:“……然则(周)贺平生所作诗,多作于为僧之时,其集之行世者,又或直题清塞之名,未及一一追改,故选僧诗者得而录之。若贾岛官至长江簿,以官名集,其诗又皆作贾岛,无追题其无本之名者,故不得而阑入之,是亦《春秋》名从主人之义也。昔梁刘勰出家,改名慧地;宋饶节为僧,改名如璧;而《南史》勰本传及吕居仁《江西宗派图》皆仍用其本名,以其著述成名,在未为僧之前故也。周贺少而出家,老始还俗,为僧之日长而为士人之日短;故《诗人主客图》及《唐诗纪事》、《唐才子传》皆直名之曰僧清塞,李龏列入唐僧之中,初非漫然无所据者,不可谓之自乱其例。”⑥余氏以“《春秋》名从主人之义”及“为僧时日之长短”定夺“诗僧”之身份,显得更为灵活,也比较符合事实。像贾岛、刘勰、饶节这样很难称为诗僧者,历史上还有不少。例如,屈大均,字翁山,顺治七年广州屠城,即避难出家,更名今种,字灵一,“自首至足,遂无一而不僧”⑦。旋又浪迹岭外,拜访前朝遗老,凭吊故迹;返粤后,竟以儒者自尊,猛烈“辟佛”。这表明貌似缁流、实为遗民的屈大均,是绝不愿意人们称他为诗僧的。 “诗僧”一词较早见于中唐释皎然《杼山集》卷四《酬别襄阳诗僧绍微》、卷九《与权从事德舆书》和刘禹锡《澈上人文集纪》等文献,所指皎然、灵澈、护国、清江、法振等,均为当世擅诗僧人。因此孙昌武认为:“诗僧可以说是以写诗为‘专业’的僧人,也可以说是披着袈裟的诗人。他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⑧高华平也认为:“‘诗僧’并非一般指那些偶尔能吟诵一两句诗的僧侣,而是指那些以诗著名的僧人。……‘诗僧’主要是相对于‘义学僧’而言的一个概念。”⑨此二说,意在排除诗作不多之僧。“诗僧”之地位在丛林历来不显,那些仅撰有少量诗作的高道大德,若以“诗僧”目之,确非“《春秋》名从主人之义”。但就学术研究尤其文献整理而言,这一界定失之过严。正如古代大多数诗人,未必皆视吟诗为一己之业,所重者仍是借以建功立业的身份,但在文学研究中,我们所认定的依然是其作为诗人之属性。从此一层面言,凡有吟诗经历之僧,皆应称作“诗僧”。 关于僧诗的分歧主要在于佛教偈颂与诗歌的关系,历来意见不甚统一,或等而观之,或判分为二。支谦《法句经序》称“偈者结语,犹诗颂也”,拾得亦云“我诗也是诗,有人唤作偈。诗偈总一般,读时须子细”⑩。然《全唐诗》却以为释家偈颂与道家章咒“本非歌诗之流”,一并删除(11)。此种断然否认释家偈颂为歌诗的观念,在古代实非主流。唐宋的诗歌总集,入选僧人偈颂者,比比皆是。《全唐诗》之所以不予收录,正如陈尚君所言,“并不在‘非歌诗’。《全唐文序》解释不取偈颂原因为‘以防流弊,以正人心’,始道出个中原因”(12)。 偈颂,原是印度佛教的一种韵文,梵文作gāthā,音译伽陀、伽他、偈陀,意译讽诵、偈颂、颂、歌谣等,种类甚多。隋代释吉藏以为重要者有通偈、别偈两种:前者又称首卢偈,“莫问长行与偈,但令三十二字满即便名偈”,每句字数不定,句数亦不拘,齐行、散行并存,满三十二字即为一偈,在形式上与诗歌区别较明显;后者则“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皆以四句而成”(13),句式齐整,每句字数相同,甚至押韵、平仄、对仗等与近体诗亦颇为接近。可见,人们摒弃偈颂,还在于其内容主说理而寡诗味。其实,诗歌内容的解读,见仁见智,无统一之定规,况且偈颂中亦不乏诗情浓郁之作;再者,说理诗亦为诗歌题材之一,像宋明理学家的性气诗,其说理意味并不亚于偈颂。因而,轻易将佛家偈颂逐出诗歌园地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论,僧诗文献研究的对象,应包括僧徒所撰诸体诗歌与宗门偈颂。而对于那些半途还俗的“僧徒”以及因特殊原因遁入空门的僧徒,应以“春秋名从主人之义”及“为僧时日之长短”来判定,贾岛、饶节、屈大均等人不应阑入诗僧队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