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举荐赵壹的司徒究竟是谁的问题 如上所言,赵壹的地位并不高,又不在政治文化中心任职或生活,史书所载其事当来自私人记述。《赵壹传》载受计并举荐赵壹的是“司徒袁逢”,但光和元年光禄勋陈国公袁滂为司徒,至光和二年(179)三月方免(《后汉书·孝灵帝纪》、《后汉书补表》)。我以为“袁逢”应作“袁滂”,因古代“逢”、“滂”同音,书此事者依音误书,而范晔以为据,故形成错误。诸以敦因为对赵壹在光和元年上计遇羊陟事有疑问,主张事在此之前,故说:“考袁逢未为司徒,则‘逢’乃‘隗’之讹。”江文则说“虽无明证,却近事实”。然而这个推断并非更为近理。虽然袁隗为袁逢之弟,二人的表字也只一字之差,但二者致误的可能性小。因为在赵壹这样一般人的事迹的流传中,说到有关名人大臣,应是举名(只有在上层关系稍近的人中,才称说字)。《太平御览》卷543引《文士传》曰:“赵壹郡举计吏,至京辇,是时袁阳为司徒,宿闻其名,时延请之”(14)云云。惠栋云:“《文士传》曰袁阳。逢字周阳,举其字也。”(15)《文士传》50卷,晋张骘撰(裴松之斥之为“虚伪妄作”,见《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原书已佚,清杜文澜辑《经籍佚文》有辑本),其所据文字材料应与《后汉书》同源,而将“袁逢”以字称之,以显其博,又误丢“周”字。江文却说:“惠栋说误,实‘袁阳’中有脱字,袁阳为‘袁次阳’而非‘袁周阳’之讹省。”这也多少有点武断。 赵壹《报皇甫规书》中称皇甫规为“仁兄”,薛龙春有文与拙说相似,以为“赵壹与皇甫规年龄不会过于悬殊。”(16)江文二说“以赵壹之恃才倨傲,若能称大其20余岁者为‘仁兄’,称大其10余岁,或30余岁,或40余岁者为‘仁兄’,又有何不可?”如果这样,还有何道理可讲?我们从赵壹的《贻友人谢恩书》及其他的书信、赋来看,赵壹虽然揖公卿、哭激羊陟,但尚且重情记恩,讲究礼仪,只是看不惯一些人的卑躬屈膝和在位者的仗势轻才,并不似祢衡的轻薄狂妄,自称“狂病”。皇甫规追赵壹书中言“下笔气结,汗流竟趾”,不过是言其惭愧与激动,江文二却说,“由此来看,皇甫规此时身体状况已不很乐观,以至于时隔一年,以疾召还,途中死于谷城”,以牵就赵壹访皇甫规在熹平二年之说,又似有欠严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