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学评论之例 例如曹植《七哀诗》:“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李注:“夫皎月流辉,轮无辍照,以其余光未没,似若徘徊,前觉以为文外傍情,斯言当矣。”李氏颇具艺术鉴赏眼光,他说明月朗照,迟迟不肯离去,若有情人缠绵悱恻,流连徘徊,前人以为文外藏情,这是很恰当的。这样李注将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的思想感情揭示出来,引人咀嚼回味鉴赏。又,谢灵运《从斤竹涧越岭西行》:“情用赏为美,事昧竟谁辨。”李注:“言事无高玩,而情之所赏即以为美,此理幽昧谁能分别乎?”这里李氏从接受美学的角度,讲审美过程的主体、客体的关系,抓住了谢灵运的审美观:强调直观感悟,有佛或道的主观色彩。又,江淹《古离别》:“黄云蔽千里,游子何时还。”李注“《古诗》曰‘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江之此制,非直学其体,而亦兼用其文。故各自引文而为之证。其无文者乃他说。”李氏注释说明江淹模拟前人的创作风格,即“学其体”;同时也师法前人的语言,即“用其文”。通过江氏模拟之文,达到与前人在创作上的品藻、商榷之目的。 六、自注体例之例 1、已见上文。为了避免重复注释,李氏在注释某一词或典故时,如上文已注,下文又出现,故不另注,大都使用“已见上文”四字。这表明注释这部规模庞大的作品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一件系统工程。但一般情况下李氏不指明是何篇目,这往往给读者查对原文带来一些困难。有时也指出某某见某篇,即指明篇目。例如谢灵运《登石门最高顶》:“心契九秋干,目玩三春荑。”李注:“‘九秋’已见《南都赋》。”又,刘公干《赠五官中郎将四首》:“四节相推斥,季冬风且凉。”李注:“‘四节’,已见潘岳《悼亡诗》。” “杂拟类”诗歌是最后一个部分,其中陆士衡《拟古诗十二首》李氏注释较少。例如,《拟涉江采芙蓉》仅引一句《毛诗》:“终朝采绿,不盈一掬。”《拟青青河畔草》仅注“江离,已见《子虚赋》。”《拟庭中有奇树》仅注“虞渊,已见上文。”陶渊明《拟古诗》仅注“《尚书》曰:酣歌于室。”这可能是基于这类诗歌是模拟前人而创作的,意义较明显,或略有隐晦之处,可参考模拟对象的诗作,其注“已见上文”,故此李注颇为简省,可谓惜墨如金了。 2、他皆类此。李氏在注《文选》的过程中,标明注释体例的甚多,大多有“他皆类此”四字。例如“乐府类”有《乐府三首》古辞,李注:“五言,言古诗不知作者姓名,他皆类此。”李注表明乐府诗中题“古辞”二字的大都是无名氏之作,其后不再另注。又,魏文帝《乐府二首·燕歌行》,李注:“七言,《歌录》曰:‘燕,地名,犹楚、宛之类。’此不言古辞,起自此也,他皆类此。李注表明:乐府诗中有标明地名之类的诗歌,大都因某地而得名;乐府诗中不题“古辞”之名,即系有名姓作家的作品,这种情况始于曹丕《燕歌行》。 3、付之阙如。李氏学问淹博,贯通古今,时人号称“书簏”。他在注语典时,力求探明其本始出处,力戒数典忘祖,但也偶有未详之处,则付之阙如。由此可见李氏注释工作的严谨审慎。例如,王仲宣《赠蔡子笃诗》:“风流云散,一别如雨。”李注:“《鹦鹉赋》曰:‘何今日以雨绝。’陈琳檄吴将校曰:‘雨绝于天’。然诸人同有此言,未详其始。”这里王粲、祢衡、陈琳三人都用“雨绝”之典,李氏对之未详,把握不准则加以说明。又,《反招隐诗》作者王康琚,李注:“《古今诗英华》题云:‘晋王康琚’,然爵里未详也。”李氏对于王康琚的官爵和乡里不详,则付之阙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