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选》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规模宏大,选择严格的诗文总集,而李善注更是和《文选》本书不可分割的集大成的学术著作。本文拟对李善注《文选》的诗歌部分的训释内容和方法加以梳理和总结。 关键词:《文选》;李善;注释;释例 《文选》是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501--531)主持手下的一批著名文人编选的一部诗文总集,亦称《昭明文选》。它选录了先秦至梁八、九百年间,一百多位作家,七百余篇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都是昭明太子“历观文囿,泛览辞林”后所严格选择的“沉思”,“翰藻”之文。此后,自隋代萧该起,到隋末唐初的曹宪,研治《文选》者代不乏人。到公元七世纪,出现了集前人注释成就之大成的李善注。 李善,《旧唐书·儒林传》说他:“方雅清劲,有士君子之风。明(当作 “显”,唐人避中宗讳,多称“明庆”)庆中,累补太子内率府录事参军,崇贤馆直学士,兼沛王侍读。尝注解《文选》,分为六十卷,表上之,赐绢一百二十匹,诏藏于秘阁。”又,《新唐书·李邕传》说他后因贺兰敏之事受牵连,“流姚州,遇赦还。居汴、郑间,讲授《文选》,诸生四远至,传其业,号‘文选学’。”又据李善同时代的李济翁在《资暇集》里说:“李氏《文选》有初注成者,复注者,有三著四著者,当时旋被传写,其绝笔之本,皆释音训义,注解甚多。”由此可见,李氏之于《文选》可谓用力甚勤,成就卓著,影响深远。钱钟书先生说:“曹宪、李善以降,‘文选学’专门名家。词章中一书而得为‘学’,堪比经之有‘《易》学’、‘《诗》学’等或《说文解字》之蔚成‘许学’者,惟‘《选》学’与‘《红》学’耳。”千百年来,李善注与《文选》,在“选学”领域中互为依存,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互为影响,文以注显,注以文传。 《文选》诗歌部分共计选作品二百五十三首(以诗题计,如《古诗十九首》仅作一首)。又分为劝励、咏史、赠答等二十三类。篇幅从第十九卷至三十一卷,约占全部内容的五分之一,涉及有名姓的作家六十六位,诗歌体裁多为四言或五言,只有“杂歌”类收荆轲《歌》、汉高祖《歌》两首为七言。为了汲取李氏注《文选》的有益成果,本文拟对诗歌部分的训释内容和方法作粗浅的归纳和分析,以明其注释之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