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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结式在相关句式群中不对称分布的多重界面互动机制(8)


    先看“炒咸”。既然结果补语“咸”表示的是预期结果的偏离,那么就意味着,这里所谓的动结式只是特殊情境下的动结式,而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动结式,即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致使关系(即通过“炒<大白菜>”致使“<大白菜>咸了”),因此两者整合之后的客体论元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役事。相对于日常经验而言,“咸”这样的偏离性结果又显得比一般常规结果更加凸显。日常生活经验是:一个菜炒得咸淡合适,吃菜的人就不会关心菜的咸淡了;而对吃菜的人来说,如果咸了或淡了,就会加以评论。投射到句法上,这种偏离的结果就需要有更为凸显的表达方式。这样,“大白菜”就不适宜占据典型意义上役事所占据的宾语位置,这就是(4a)不能出现的原因。然而,又不可否认的是,这里的“炒”确实对“大白菜”施加了影响,而且使它发生了变化,就此而言,“大白菜”又跟一般意义上的役事角色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出现了说是又不是、说不是又是的复杂情况。因此,这个客体论元在不能出现于动结式之后的情况下,便到动结式之前寻找句法位置。正好现代汉语句法系统中有这样的一种表达方式,既能凸显结果,又保留了主动式的信息表达需求,这就是“把”字句的形式结构对语义表达所提供的空间。对“炒咸”的配位方式而言,用“把”字引出论元“大白菜”,实际上就将两种语义关系整合到了一起,从而形成主事把字句。在这种形义关系互动中,形式提供的可能性“召唤”着与句式语义相契合的表达内容;特殊的表达内容只有在特定的形式中才能得到有效表达。这也是一种句法象似性的体现。 
    可是,为什么“炒咸”又跟“看傻”一样能构成动词拷贝句呢?要知道,“看傻”并不能用于主事把字句,可见两者并不完全具有平行性。其实,这还是跟“炒咸”类的语义关系有关。像“炒咸(了)”以及“买贵(了)、教深(了)”之类表示的意思是,由于动作的不适当而使动作的结果偏离了预期,从而使所炒的东西比预期的咸,所买的东西比预期的贵,所教的内容比预期的深,其句法构造实际是“炒得咸了、买得贵了、教得深了”(陆俭明,1990;马真、陆俭明,1997)。这就跟“吃早”以及“睡迟、看久”之类的意思有相通之处。“吃早、睡迟、看久”的意思是:吃饭吃得早了、睡觉睡得迟了、看展览看得久了。就此而言,“炒咸”类和“吃早”类一样,其补语都是表示一种评述,“炒咸”类表示通过对动作对象的评述来间接评述动作行为;而“吃早”类表示对述语动作本身的直接评述。从根本上说,这里的结果都是述语动作的一种伴随结果,非动作本身的结果。它们只是采用动结式的包装形式来包装特殊的语义关系(施春宏,2008a:42)。这样,根据界限原则及其配位规则,就可以构造出(4b)这样的动词拷贝句。由于这类拷贝句是跟“他吃午饭吃早了”具有平行性,因此,“大白菜”便不能凸显出来作为致事,从而派生出(4d)这样的客事把字句。 
    就“炒咸”的两重语义关系及其相应的句法表现而言,“炒咸”类是介于“骑坏”类和“吃早”类中间的一种准动结形式,与后两者既同又异,欲异又同。由此可见,“炒咸”的句法表现受到了多重语义、语用结构关系的制约,不同侧面的语义、语用关系使它跟其他类型的动结式有某方面的关联,因而呈现出相近的句法表现;但它们的区别决定了句法上不能完全平行。边缘现象往往受到多重界面特征的特殊条件制约,呈现出表面上互相矛盾而本质上又合乎规则的句法表现。在典型动结式的句法分布中,动词拷贝句和主事把字句是相互对立的,两者不能同时合法出现。这从例(1)-(3)的“骑坏、看傻、吃早”就能看出。而“炒咸”却能容纳这两种句法形式,正是因为它在不同的语义、语用层面上发挥作用的结果。由此可见,只要将相关制约条件分析清楚了,每一组制约条件综合作用的句法结果,仍然能够通过界限原则及其配位规则系统加以解释和预测。 
    再来看“铲平整”。从语义结构关系着眼,它跟“骑坏”实际上完全相同,是典型的致使关系,即“(草地)平整”是“铲(草地)”的预期结果。由于“铲”的客体论元和“平整”的主体论元同指,因此根据界限原则及其论元同指规则,两者整合成役事,理论上可以形成一般主宾句“他铲平整了草地”。但由于受到现代汉语句法系统韵律规则的制约,“铲平整”之后不能再带宾语,因此就需要将“草地”提前。既然它是典型的役事,因此可以用“把”字引介到动结式之前,从而形成(5c)的主事把字句。它不能形成(5b)这样的动词拷贝句“他铲草地铲平整了”,其生成机制跟“骑坏”相同。既然不能生成动词拷贝句,也就不能像“看傻”那样进一步派生出(5d)那样的客事把字句“草地把他铲平整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