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结式在相关句式群中不对称分布的多重界面互动机制(1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4:11:56 《世界汉语教学》第29卷 施春宏 参加讨论
注 释: ①“句式群”是施春宏(2010a、2010b)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具有相同底层语义结构(论元结构)关系而表层配位方式不同的句式所构成的系统。像下面例(1)和例(2)就分别属于不同的句式群(这些例子并没有涵盖相应句式群中所有的句式)。当然,也可以做出更广义的理解,用来指具有某种相同或相关的形式和/或意义特征的相关句式构成的集合,这样,例(1)和例(2)又可以组成一个上位的句式群。 ②需要说明的是,这样基于方法论考量而建构的推导关系,主要体现的是“逻辑先后”问题,并不必然意味着基础句式和派生句式之间存在“历史先后”。关于逻辑先后和历史先后的内涵,参见沈家煊(2008)。 ③除此而外,V2+R1型还有“砍钝”类(爷爷砍排骨砍钝了新菜刀);V2+R2型还有“倒赔”类(小王倒电脑倒赔了一万块钱)。这两小类学界都尚无争议,故从略。 ④虽然例(9)的可接受度不很高,但一般研究动结式的文献都承认例(9)的句法合格性,本文从此。这涉及合式性(句法生成的可能性)和合用性(句式表达的现实性)之间的关系。 ⑤需要说明的是,用动词来拷贝的论元一定是异指论元,但论元异指未必采用动词拷贝规则。如“<孩子i>听<故事j>+<孩子i>哭”,如果仅仅根据论元异指规则,还可以生成“?故事孩子听哭了、?孩子故事听哭了”,并不必然要求生成动词拷贝句。也就是说,论元异指规则是关于所有异指论元的位置、方向的规则,而动词拷贝规则是针对特定异指论元的标记规则兼位置规则。另,最后一例中“(孩子)上小学”整体而不是“小学”做“晚”的主体论元,因此 V和R没有同指论元。 ⑥根据动词拷贝句内部语义关系的非均质性,唐翠菊(2001)将动词拷贝句(原文称作重动句)分为致使性和非致使性两类。致使性动词拷贝句就是指内含致使关系的动词拷贝句。 ⑦这里“孩子”的下标不一样,是因为“孩子i 1”由 V 和 R的两个主体论元叠合而成,而“孩子i 2”只是R的主体论元。 ⑧这里的结果“偏离”预期,指的是常规状态下的表现。如果不在这个状态中,“炒咸”同样可以表达非偏离的语义结构关系,比如本来要炒一个咸味儿花生,那么“炒咸了花生”就是合法的句子。 ⑨关于补语的两种语义关联,梅广(1978)已有所发现。他在比较“(a)他把衣服洗的很干净”和“(b)他洗衣服洗的很干净”(按:“洗的”原稿如此)的语义关系时指出:“‘干净’在(a)中是结果补语———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在(b)中它应算是一个描述补语,因为(b)不可能是一个带宾称补语的句子。我们知道,宾称补语句(按:即补语指向宾语的句子)的宾语都是属于命题的前设,所以都是‘特指’(specific)性质的。(b)一句并非叙述一件事,并非说明某人洗了某些衣服;这句话其实意思是说某人洗衣服洗的很好,或者说某人很会洗衣服。”(梅广,1978:521)宋文辉(2004a)在研究补语语义指向为动词的动结式配价时也发现存在“补语同时还指向动词的论元”的情况,其句法结果是“补语多指向最终导致动结式价数受到影响”。 [10]就动词拷贝句派生而来的句式而言,客事把字句(“大餐把他吃腻了”)往往比客事主宾句(“大餐吃腻了他”)可接受度高,是因为这类动结式往往需要凸显结果,而客事主宾句的语义中心在宾语上,不能将结果凸显出来。客事把字句则满足了这样的语义要求。 [11]施春宏(2008a)将类似“这种书看傻了他”这样的句子叫“致事施受句”,似乎并不合适,因为根据施文的论述,施受关系是单个动词的论元结构关系,而致役(致事-役事)关系是动结式的论元结构关系。因此,“致事施受句”不如叫“致役主宾句”,或按本文叫“客事主宾句”。 (本文参考文献请参阅《世界汉语教学》第29卷2015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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