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压制现象分析的语言学价值(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1:11:18 《当代修辞学》2015年第 施春宏 参加讨论
这些现象就是所谓的构式压制。例(1)代表了构式整体对组构成分的上对下的压制。例(2)代表了构式中某个组构成分对另一组构成分的压制。②例(3)的读解可以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既可以从构式整体对局部组构成分的施压来看,即“lose the key”虽为非动态延续性的成分,但构式的形义关系要求它在进入构式之后要能获得动态延续(通过动作的重复出现来体现)的识解,这是自上而下的压制;也可以从句中的一个组构成分 always 对另一个组构成分“lose the key”的施压来看,这是构式中关键词项在句子成活中的压制作用(比较“*He was losing the key”不能成活就可得知)。③ 就此而言,构式语法研究者对构式压制做出了这样的理解: 构式对词项施压使其产生跟系统相关联的意义。(Goldberg 1995:238) 压制是指为了消除语义冲突或修补错误匹配(mismatch)而对组构成分进行重新解释的机制。(De Swart 1998) 如果一个词项在语义上跟它所出现的形态句法环境不相容,那么该词项的意义就应当适应包含着它的结构的意义。(Michaelis 2004:25) 句子的意义来自构式义和词汇义的相互作用。如果构式义与词汇义一致,则两种意义互相加强。如果两种意义相互冲突,则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句子在概念上不合格,另一种是构式义或词汇义占优先地位,从而消除冲突。这种意义冲突的消除被称为“压制”。(李勇忠 2004b) 压制是指句法结构中出现不是所期望、默认或一致的词项,从而调整词项意义的情况。(董成如、杨才元 2009) 当动词义与构式义不完全一致或相冲突时,构式常会迫使动词改变其论元结构(增加或减少动词的论元数量)和语义特征。(王寅 2011:322) 这样的理解后来逐步得到扩展,凡是构式与其组构成分之间或构式中不同组构成分之间在句法、语义等特征上存在某种冲突并最终得到有效解决而实现构式语用和谐的,都可以看作构式压制。既往研究中的很多热门话题(如各类超常搭配现象、类型移变现象等)在构式压制理论探索中得到了新的审视,并引发了语言观和方法论的新思考。 当然,上述对构式压制的理解还有进一步讨论的需要。施春宏(2012)认为这样的理解并没有体现出被压制对象在构式生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似乎纯粹是一个受压的过程,而且似乎只要施压就可以实现构式压制效应(coercion effect);另外对构式压制的范围的理解也有局限性,没有充分展示“构式”观念和“构式压制”现象的本有之义。施文就此对构式压制的内涵做出了重新定位:“所谓构式压制,指的是这样的现象:在词项进入构式的过程中,如果词项的功能及意义跟构式的原型功能及意义不相吻合,那么构式就会通过调整词项所能凸显的侧面来使构式和词项两相契合。”并指出构式压制实际上还可以指纯粹的形式(如音系)压制。施春宏(2014a)在进一步讨论构式压制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对这种构式压制“契合论”做出了更为明确的分析,认为这种契合机制是通过构式的“招聘”机制和组构成分的“求职”机制的互动关系而发挥作用的,在这种互动机制中,“招聘”机制起着主导作用,“求职”机制起着主体作用。因此将构式压制的内涵做出进一步的调整:“所谓构式压制,指的是这样的现象:在组构成分进入构式的过程中,构式向组构成分提出需要满足的准入条件,如果组构成分的功能、意义及形式跟构式的常规功能、意义及形式不完全吻合,则通过调整其功能和意义结构及形式结构中的某些侧面以满足该准入条件。若两相契合,则构式压制成功;若不能两相契合,则构式压制无效。”这实际上已经将构式语法对构式压制的理解和生成词库论对语义强迫的理解结合在了一起,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构式和组构成分之间的互动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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