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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焦点”有多“自然”?——从汉语方式状语的焦点结构地位说起(7)


    ①“方式状语”这一术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说的“方式状语”(manner adverbials)取狭义,是指那些描摹动作行为实施方式或者性质状态存在方式的修饰性成分,主要由形容词、情状副词或其他一些具有描摹性的谓词性短语构成。而广义上的“方式状语”除指狭义方式状语之外,还包括了通常由介词引导,表达“处所、工具、材料、对象”等题元意义的修饰成分。狭义方式状语的范畴典型性主要体现在:i.相比于其他状语(如处所状语、时间状语),方式状语在语义上与其后动词所指事件的关系更为密切;ii.方式状语通常无需介词引导,而且都能添加“地”字状语标记,因此它与动词之间的“修饰/被修饰”关系也更为明晰。
    ②徐烈炯(2002)认为,采用Cinque理论的好处在于“可以说明为什么德语、荷兰语等宾语位于动词之前的语言中常规焦点位置并不在句末,而在句末动词之前”。
    ③Cinque采用的V-V结构来源于Larson(1988)对双宾句的分析,后来Stroik(1990)等人的研究将它扩展到了AdvP与NP共现时的结构分析。
    ④徐烈炯(2002)明确指出,汉语通过句子末尾这一结构位置来表达信息焦点,亦即“汉语在一定程度上把信息焦点结构化”了。
    ⑤也有一些研究曾对句子焦点和音高重音之间的必然联系提出过质疑,如Rochment(1986)、Rooth(1992)、Calhoun(2010)。不过,这些研究仍然相信,焦点必然具有某种意义上的语音凸显性。究竟如何看待焦点与重音的关系,对于本文的讨论并不重要,我们对于焦点语音凸显性的确认,主要来自于实验调查中受试者的内省判断。
    ⑥把“What happened?/怎么回事?”一类问题作为测试句子常规重音/焦点的中性语境,是相关研究中的通行做法。一般认为,只要一个句子能够作为这类提问的合适回答,那就说明该句中的全部内容都属于说话人想要传递的新信息,从而排除了句内成分与语境中其他成分进行对比的可能。不过,在真实的语感调查过程中,提问的方式可以更为灵活一些,只要确保被测句子中的信息不要提前在问句中出现或被预设即可。
    ⑦本文调查选取的受试,绝大多数都是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38位来自北方方言区。所有受试均具有良好的普通话水平。从调查结果来看,受试的方言背景与其焦点重音判断之间并没有表现出必然的联系。
    ⑧这主要是考虑到有的研究者认为“获得重读的成分未必就是句子焦点”(又见脚注⑤),因此有必要追问受试选择重读某成分的理由。如果受试觉得重读某成分是因为该成分在语义表达上更重要,那就必须承认该成分正是最具音义凸显性的句子焦点。
    ⑨为方便比照,表1中的序号已按句式类型重新排列。
    ⑩所调查的30组例句按SAV和SAVO句式分开计算,由于每位受试者能且只能为每一个例句标记出一个重音,故66位受试者共为15组例句标示出990个重音。
    (11)主语不容易被重读,虽然并不违背“尾重原则”,但也并不能证实“尾重原则”的存在。这一点后文还会提及。
    (12)本文所作ANOVA方差分析运用了R统计软件,感谢秦祖宣先生为相关数据处理提供的帮助。
    (13)比如玄玥(2007)就曾明确指出,状语成分充当的焦点一定是对比焦点。
    (14)这方面的汉语评介可参看董秀芳(2003)。
    (15)这也正是实际调查过程中几乎没有受试选择重读宾语“张军”的原因(具体数据可参考表1)。另外,选择重读动词“揍了”的受试也不少(22人),而同样地,重读“揍了”也不容易激活对比焦点解读。这些现象都说明,受试选择重读方式状语或述语动词,并不是为了表达对比意义。
    (16)这也正是Cinque(1993)等主张把英语句末方式状语处理为常规焦点位置的重要理由和依据。
    (17)刘丹青(1995),徐烈炯、刘丹青(1998:95),玄玥(2007)都曾指出,其中句末动词“增长”是句子的自然焦点;而袁毓林(2006)则认为方式状语“缓慢地”才是正常情况下句中最具音义凸显性的成分。
    (18)这些最小差比对例句,两两之间用随机排序方式分开,以尽量避免受试者在念读它们时形成心理上的“对比”效应。
    (19)“显著度”是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显著的事物是容易吸引人注意的事物,是容易识别、处理和记忆的事物”。事物显著度的差异有一些基本规律,比如,大的比小的显著、可见的比不可见的显著、动的比不动的显著、具体的比抽象的显著等等。相关评价参看沈家煊(1999b)。
    (20)从本质上说,这其实是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中的“数量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在起作用。
    (21)在句子的信息结构研究中,疑问和焦点被认为是一组密不可分的概念,“语句的焦点可以看作是对一个特指问句的恰当回答所聚集的成分”(Selkirk,1984)。
    (22)对于处在“中性语境”下的句子来说,究竟还有哪些语用因素能对其重音/焦点模式产生影响,这个问题有待于另文专述。祁峰(2012)已经对此做出了一些探讨和论证,可供参考。
    (23)刘丹青(2006)也曾指出,“尚难以将句末位置看作焦点所居的固定句法位置”,不过刘文认同汉语中存在“自然焦点居末”这样的语序安排倾向,而且认为虽然汉语自然焦点的范围不容易确定,但其起始位置应当是句末成分。从焦点投射理论看,这实际上也就是承认句末成分获得重音是焦点投射的前提和起点,句末成分实现为句子焦点是默认的、无标记的情况。这与本文的观点有实质性的不同。
    (24)汉语中的“V了O”结构,如果其中的动词V不带完结补语、宾语O又是光杆形式的普通名词,则通常只能表示VO所指活动(activity)情状的实现,而不能表达对宾语名词所指事物的“处置”意义。
    (25)为了避免将“地震”解读为定指,加上数量短语“一场”会使句子表义更为清晰,但不加也没有太大问题,实际上,如果把“地震”替换成其他更常见的自然灾害名词,比如“(一场)暴雨袭击了台湾、(一场)霜冻袭击了台湾”,这样的句子回答(9)就更加自然了。
    (26)关于动量/时量成分与宾语名词之间次序排列的动因和机制,可参考李湘(2011)。
    (27)在功能句子观(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看来,主题提出一个实体对象,述题对该实体进行描述。主题所指实体作为言谈的起点,通常应该是言谈双方所共知的,因此属于不太重要的“旧信息”;而述题作为对实体的描述,才是说话人真正想要传达的重要“新信息”。
    (28)因为主语通常对应了主题,而谓语通常对应了述题。实际上,根据信息流原则还可以解释,为什么动补结构的句子中,补语通常是音义最凸显的部分,因为从很大程度上说,补语其实也是一种述题成分,只不过它陈述的对象是其前的谓词性成分而已。
    (29)根据Shannon(1948)的信息论(information theory),一个符号的信息量是由这个符号出现的几率决定的。一个位置上可能出现的词越多,每个词的出现几率就越低,其信息量也就越高。一方面,语言中的名词数量通常要多于动词;另一方面,在VO结构中,宾语名词的扩展能力很强,这更使得O位置上所能出现的名词成分数量要远超V位置上所能出现的动词数量。正因如此,宾语名词的信息量要比述语动词的信息量大。相关论述可参考端木三(2007:7-11)。另外,周韧(2007)也论证过宾语名词相对于动词的信息量大小问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