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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政治与奇诡诗风之关系窥管——韩愈《陆浑山火一首和皇甫湜用其韵》新证(4)

http://www.newdu.com 2019-01-10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 孙羽津 参加讨论

    注释:
    ①《唐宋诗醇》卷三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4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76页。
    ②顾嗣立:《昌黎先生诗集注》卷四朱彝尊批语,清道光十六年(1836)膺德堂本,第10a页。
    ③赵翼著,霍松林、胡主佑校点:《瓯北诗话》卷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30页。
    ④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25页;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7771-7772页;魏仲举:《新刊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卷四引樊汝霖注,上海涵芬楼影宋本,第14a—14b页;白居易:《论制科人状》,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二一,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191页;李翱:《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上柱国弘农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司空杨公墓志并序》,郝润华校点:《李翱集》卷一四,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12页。
    ⑤⑥参见韩愈著,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681-684、710页。
    ⑦韩愈著,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六,第684-685页。下引《陆浑山火》不再出注。
    ⑧王仲镛:《唐诗纪事校笺》卷三五,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第953页。
    ⑨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卷一〇下,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13页;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一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9页。
    ⑩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卷二九,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30页。郭象注,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南华真经注疏》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55页。
    (11)《玄应音义》卷二〇,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15页。
    (12)韩愈:《送陈秀才彤序》,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91页。
    (13)韩愈:《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二首》,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一〇,第1081页。
    (14)沈钦韩撰,胡承珙订:《韩集补注》,清光绪十七年(1891)广雅书局本,第10a页。
    (15)此说多为今人所采,参见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六,第684-685页。王仲镛:《韩愈<陆浑山火>诗义甄微》,《居易室文史考索》,成都:巴蜀书社,2011年,第178-190页。陈克明:《韩愈年谱及诗文系年》,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第309页。卞孝萱、张清华编选:《韩愈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160页。邓潭洲:《韩愈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72页。罗联添:《韩愈研究》,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170页。汤贵仁:《韩愈诗选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05页。张清华:《韩愈年谱汇证》,《韩学研究》下册,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46页。王基伦注析:《韩愈诗选》,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25页。
    (16)邓潭洲:《韩愈研究》,第272-273页。
    (17)王仲镛:《韩愈<陆浑山火>诗义甄微》,《居易室文史考索》,第181-184页。
    (18)参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288-293页。岑仲勉:《隋唐史》卷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409-411页。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261-263页。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16-223页。冯承基:《牛李党争始因质疑》,《“国立”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1958年第8期。韩国磐:《唐朝的科举制度与朋党之争》,《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281页。傅锡壬:《牛李党争与唐代文学》,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4年,第11-17页。傅璇琮:《李德裕年谱》,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50-56页。程奇立:《元和制举案辨正——兼与岑仲勉、傅璇琮先生商榷》,《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王炎平:《牛李党争》,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6页。金滢坤:《论元和三年制举科场案——兼论牛李党争之发端与影响》,《人文杂志》2015年第8期。
    (19)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第7771-7772页。
    (20)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第4551-4552页。
    (21)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六九、卷一七四,第4401、4510页;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七四、卷一八〇,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235、5327页。
    (22)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六四,第4293页;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六三、卷一七四、卷一八〇,第5032、5229、5317页。
    (23)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见《山居存稿》,第218页。
    (24)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裴垍传》,第3990页。
    (25)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25页。
    (26)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第3993页。
    (27)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第4740页。
    (28)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第7772页。
    (29)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第4768页;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第4164页;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六六五,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7665页。
    (30)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见《山居存稿》,第201-215页。Denis Twitchett,The Writing of Official History Under the Tang,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p.151-154.
    (31)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见《山居存稿》,第215、223页。
    (32)此案之所以众说纷纭,很大程度上即由直接引用此三类本应存疑的材料所致。
    (33)皇甫湜对策见于集中,而牛、李对策世所罕见,学者皆谓亡佚。实际上,牛僧孺对策尚存于宋人所编《增注唐策》一书中,内容真实可信。参见周浩:《新辑牛僧孺贤良策文考释》,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20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5年,第199-217页。
    (34)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第7772页。
    (35)白居易:《论制科人状》,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二一,第1193-1194页。下引均据此本,不再出注。
    (36)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六三《杨於陵传》,第5033页。
    (37)李翱:《答皇甫湜书》,郝润华校点:《李翱集》卷六,第42页。
    (38)除牛僧孺对策罕见外,其余三文世所共知,以往学者在考证制举案时多所援引,惜乎每与两《唐书》、《通鉴》混用,其论证过程及所得结论或未允当。
    (39)岑仲勉:《隋唐史》卷下,第410页。
    (40)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六八五《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015页。下引均据此本,不再出注。
    (41)《增注唐策》卷一《牛僧孺贤良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6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89页。下引均据此本,不再出注。
    (4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上》,第5869-5870页。
    (43)参见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第7771页。
    (44)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八四《宦者传》,第4767页。
    (45)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六六五,第7665页。
    (46)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65页。
    (47)参见唐长孺:《唐代的内诸司使及其演变》,见《山居存稿》,第253-254;李鸿宾:《唐代枢密使考略》,《隋唐五代诸问题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44-245页。
    (48)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第4164页。
    (49)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第7771页。按,此一记载与两《唐书》诸传无异,当非后世窜改之史料,且牛李党人皆无窜改此条史料之必要,当予采信。
    (50)洪遵辑:《翰苑群书》卷二《重修承旨学士壁记》,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0页。
    (51)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六六五,第7665页。
    (5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上》,第5868页。《新唐书》作“吕如全”,其事迹与《册府元龟》所载相同,知为一人。
    (53)参见唐长孺:《唐代的内诸司使及其演变》,见《山居存稿》,第252页。
    (54)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第3993页。
    (55)《增注唐策》卷一《牛僧孺贤良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61册,第793页;杜牧:《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并序》,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卷七,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01页。
    (56)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第4738-4740页。
    (57)参见孙羽津:《韩愈托讽寓事诗文笺要》,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80-82页。
    (58)参见孙羽津:《韩愈托讽寓事诗文笺要》,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82页。
    (59)郝润华校点:《李翱集》卷一四《杨公墓志》,第112页。下引均据此本,不再出注。
    (60)其时宰相杜佑、郑皆充位无权,当途行令者,唯李吉甫一人而已(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山居存稿》,第218页)。故《杨公墓志》所谓“宰相”当即李吉甫。
    (61)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见《山居存稿》,第214页。
    (62)杜牧:《唐故东川节度使检校右仆射兼御史大夫赠司徒周公墓志铭》,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卷七,第714页。关于二人关系,参见唐长孺:《唐修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与牛李党争》,见《山居存稿》,第214页。
    (63)刘昫等:《旧唐书》一八上《武宗纪》,第589页。
    (64)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元和三年制举案以前,李吉甫与裴垍二人关系不为不近,元和元年李吉甫尚请其代为“选擢贤俊”,而竟以覆策事反目如此,质之常情或有不合,事关吉甫殊不足异。今按《旧唐书·李吉甫传》略云:“吉甫早岁知奖羊士谔,擢为监察御史;又司封员外郎吕温有词艺,吉甫亦眷接之。窦群亦与羊、吕善,群初拜御史中丞,奏请士谔为侍御史,温为郎中、知杂事。吉甫怒其不先关白,而所请又有超资者,持之数日不行,因而有隙。”(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第3993页)由此可见,李吉甫权欲颇重,其待人之厚薄,以政治上之异同为重要标尺;一旦不称心意,其旧日交谊不复在焉。李吉甫与裴垍之交,亦当如是观。
    (65)此条辑自《唐语林》卷六,参见唐兰:《<刘宾客嘉话录>的校辑与辨伪》,《唐兰全集》第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870页;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581-582页。按,刘禹锡为当时人,《嘉话录》编者韦绚为元稹之婿,尝入李德裕之幕,非为牛党明矣,且此条材料仅是客观陈述,未加评论,可以采信。有关韦绚身世,参见周勋初:《韦绚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年第6期;陶敏:《韦绚及其<刘宾客嘉话录>》,《唐代文学与文献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32页。
    (66)参见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16页。
    (67)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35页。
    (68)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26页。
    (69)参见傅璇琮:《李德裕年谱》,第56-59页。
    (70)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第3993页。
    (71)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裴垍传》,第3990-3991页。
    (72)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序》,第4754页。
    (73)王溥:《唐会要》卷六五《内侍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39页。
    (74)参见徐成:《<唐重修内侍省碑>所见唐代宦官高品、内养制度考索》,《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4期。
    (75)王溥:《唐会要》卷七八《诸使中》,第1682页。
    (76)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93、495-496页。
    (77)高承撰,李果订,金圆等点校:《事物纪原》卷六《东西使班部》,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03页。
    (78)P.3723郁知言:《记室备要》,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33页。
    (79)王宗堂校注:《王建诗集校注》卷一〇,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65页。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470页。
    (80)韩愈《此日足可惜一首赠张籍》:“纷纷百家起,诡怪相披猖。”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一,第84页。
    (81)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二三,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596页。
    (82)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498页。
    (83)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一四四,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686-3687页。
    (84)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一,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782页。
    (85)萧统编,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二《西京赋》,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55页。王先谦:《汉书补注》卷六三,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1243页。
    (86)徐元诰撰,王树民等点校:《国语集解》卷一〇《晋语四》,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32页。
    (87)参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三上《仪卫志上》,第482-496页。
    (88)《大唐传载》,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5页。唐长孺:《唐书兵志笺正》,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第106页。杜文玉:《唐代内诸司使考略》,《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89)杨魏沛:《唐故银青光禄大夫行内侍者省掖庭局令员外置同正员致仕上柱国弘农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赐紫金鱼袋赠内侍省内侍杨府君(玄略)墓志铭》,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53页。
    (90)祝充音注:《音注韩文公文集》卷三,民国甲戌(1934)文禄堂影宋本,第8b页。文谠注,王俦补注:《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30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36-437页。
    (91)唐制,天子车舆有五辂,且比之五行,金辂即应火德。参见孙机:《两唐书舆(车)服志校释稿》,见《中国古舆服论丛》,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355-356、367-368页。
    (92)参见赵雨乐:《唐代における内诸司使の构造—その成立时点と机构の初歩的整理》,《東洋史研究》1992年第4期,第132-133页。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502页。
    (93)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一八,第760页。
    (94)祝充音注:《音注韩文公文集》卷三,第8b页。
    (95)方崧卿著,刘真伦汇校:《韩集举正汇校》卷一,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第71页。
    (96)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一一,第324、329页。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484页;徐成:《北朝隋唐内侍制度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24页。
    (97)魏仲举:《新刊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卷四,上海涵芬楼影宋本,第16a页。
    (98)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第5858、5856页。
    (99)参见顾嗣立:《昌黎先生诗集注》卷四引刘石龄注,清道光十六年(1836)膺德堂本,第12b—13a页。
    (100)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九,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94-95页。
    (101)《淮南子·时则》谓“北方之极”“漂润群水之野,颛顼、玄冥之所司者”。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86页。
    (102)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五,第95、62页。
    (103)方崧卿著,刘真伦汇校:《韩集举正汇校》卷一,第72页。
    (104)朱熹:《昌黎先生集考异》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8页。
    (105)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一五、卷一七,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1364、1380页。
    (106)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四、卷一〇,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83、215页。
    (107)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九,第94页。
    (108)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九,第94页。
    (109)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九,第94页。
    (110)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一五,第1361页。
    (111)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三上,第74-75页。
    (112)京房著,陆绩注:《京氏易传》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32页。
    (113)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卷三,第121页。
    (114)惠栋:《易汉学》卷一《孟长卿易上》,惠栋撰,郑万耕点校:《周易述》附,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15页。
    (115)参见郑玄注:《易纬通卦验》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41页。
    (116)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三,第42页。
    (117)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五,第63页。
    (118)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三,第43页。
    (119)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四,第52页。
    (120)王弼注,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三,第37页。
    (121)张惠言:《易义别录》卷一《周易孟氏》,《张惠言易学十书》,台湾新北:广文书局,2012年,第1038页。
    (122)《陆浑山火》并非个案,韩愈奇诡诗风的另一代表作《城南联句》也是托寓时事之作。参见孙羽津:《马燧家族三世行实与韩愈诗文关系考》,《清华大学学报》2013年第S1期;孙羽津:《韩愈、孟郊的汴州记忆——<城南联句>“惟昔集嘉咏”章笺证》,《人文中国学报》第21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95-515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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