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存亡继绝,保存宋代《诗经》学研究文献 《吕氏家塾读诗记》附录有引用诸家姓氏,自汉代毛氏到宋人朱熹共43家(《四库全书》本为44家),其中宋人以前有毛苌、郑玄、孔安国、陆玑、何休、杜预、郭璞、韦昭、韩愈共9家,宋人自程颢以下共34家。据所附“引用书目”,征引他书41种。实际不止此数,据吴冰妮统计,《读诗记》共引前人之说52家,前代文献62种,文学作品7种。(25)《读诗记》兼赅众说、兼收并蓄,所引述汉唐以来尤其是宋代各家之说以及引用书目的数量,在当时同类注疏中是非常突出的。吕祖谦精心设计《读诗记》的训释体例,目的之一即是使其能够保存大量的前代与当朝《诗经》研究文献,“今所编《诗》不去人姓名,正欲令人见元初说著。”(26)可以说,宋代集解体《诗经》学著作中,《读诗记》对于文献的保存价值是极高的。 《读诗记》所引前贤时人著作,许多已经散佚无存,赖《读诗记》所引见其面目,以资考证。如王安石《诗经新义》、董卣《广川诗故》等。有些则是在《诗经》研究史上影响较大,或者是颇有特点的著作,《读诗记》所引材料能够体现原书的部分内容、特点及价值,甚至能见其发展变化之痕迹。如《读诗记》所引朱熹前期《诗》说。 熙宁年间,王安石领撰《诗经新义》,在当时影响很大,变法失败后,此书逐渐散佚。今人邱汉生辑佚王安石《诗义》,成《诗义钩沉》一书,据邱氏序,共辑佚两千余条,其中辑自《吕氏家塾读诗记》的有四百九十多条,是各书中最多的。而其他辑自段昌武《毛诗集解》的有三百二十多条,辑自严粲《诗缉》的有一百五十多条,(27)由于《毛诗集解》《诗缉》与《读诗记》有直接的承续关系,不少佚文都同于《读诗记》。这些都体现出《读诗记》对王安石诗说的推崇重视,以及保存王氏《诗义》散佚诗说的价值。 据吴国武《董<广川诗故>辑考》,“《广川诗故》存世佚文238条,涉及120首诗。”(28)吴冰妮统计《吕氏家塾读诗记》中即采录225条之多。《广川诗故》原有四十卷,吴国武认为当成于南渡以前,或即靖康间,南宋以来《直斋书录解题》《中兴四朝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说郛》皆有著录,此后不见于著录,“或佚于宋末元初”。此书多引三家诗说、石经、《说文解字》及诸儒之说,尤以三家诗说及《诗经》异文价值较大。清代学者辑佚三家诗说,进一步疏通毛氏诗说,对其尤为重视。后人征引此书,大多出自《读诗记》,吕氏对保存董《诗经》学成果居功至伟。 在宋代学者中,《读诗记》引朱熹之说数量最多,据朱熹所作《读诗记》序,吕氏所引为其早年所作,即《诗集解》,后来朱熹对《诗经》序的看法改变,诗说也有大的修正,今本《诗集传》是其最后的《诗经》定说。但是《读诗记》所引用的原本《诗集解》的说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朱熹早期《诗》说,训诂、考证、解诗的成绩赖《读诗记》所引而可见一斑,也可以看出朱熹前后期《诗经》之学的一些差异。 从《读诗记》所引朱熹诗说来看,以字词训释与诗旨分析、诗意阐述为多,亦有名物考证之说。 1.字词训释方面,《读诗记》引朱熹之说,往往是补正毛传、郑笺、孔疏之不足,可见朱熹在《诗经》训诂方面的成绩。 对照今本《诗集传》来看,朱熹对于《诗经》的字词训释基本上没有太大改变。少数不切当之处朱熹《诗集传》中有所修订。如《小雅·南有嘉鱼》,“翩翩者,烝然来思。君子有酒,嘉宾式燕又思。”《读诗记》卷十八引孔氏曰:“思,皆为辞。嘉宾既来,用此酒与之燕又燕也。频与之燕,言亲之甚也。”小注又引朱氏:“来思之思,语辞也。又思,既燕而又思之,以见其至诚有加而无已也。凡思字为语助者,上字协韵。为思虑之思者,本字协韵。此章则来字与末句思字协韵也。”可见吕祖谦取孔氏所说,但以朱氏之异说不可偏废,并存之。到今本《诗集传》,朱熹本人作了修正,接受孔疏的训释,曰:“思,语辞也。又,既燕而又燕,以见其至诚有加而无已也。”(29)而将自己早期的看法列为“或曰”以存之。又如《周颂·维天之命》中“假以溢我,我其收之”,《读诗记》卷二十八引朱熹说:“溢,盈而被于物也。收,受也。言文王之德大而被及于我,我既受之矣。”而在今本《诗集传》中,朱熹据《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修正自己的看法,改释曰:“何之为假,声之转也;恤之为溢,字之讹也。”其意为“言文王之神,将何以恤我乎?”(30) 也有一些训释,朱熹出于各种考虑,在今本《诗集传》中删去。如《鄘风·柏舟》“髡彼两髦,实维我特”之“特”,《读诗记》卷五引朱氏曰:“特有孤特之义,而以为匹者,古人用字多如此,犹治之谓乱也。”朱熹的这一解释,很有道理,清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此诗的相关训释,与朱子解释基本一致,可见这一分析为后人所接受,但今本《诗集传》却未保留这一看法,不知何故。 2.在诗旨分析和诗意阐发方面,《读诗记》所引朱氏之说与今本《诗集传》颇有差异之处,亦可窥见朱熹《诗经》学观点的转变与修正。 最初朱熹接受诗序,解诗多基于诗序分析论述,后期因对诗序的看法改变,导致《诗集传》中对诗旨的分析与此前不同,这从吕氏《读诗记》所引朱熹诗说可以明显看出。其一体现了朱熹淫诗说的观念转向。如《郑风·风雨》“既见君子,云胡不夷”句,《读诗记》卷八引朱氏曰:“我得见此人,则我心之所思,岂不坦然而平哉!”今本《诗集传》不取此说,而视之为淫奔之诗,释曰:“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其所期之人而心悦也。”(31)又如《郑风·遵大路》,诗序曰:“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读诗记》卷八引朱氏曰:“君子去其国,国人思而望之,于其循大路而去也,揽持其祛以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明显是就诗序申说,以阐发诗义。但在今本《诗集传》中,朱熹视《遵大路》为淫诗,此段修正为“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32)从以上诸例,可见朱熹“淫诗说”观念的形成及其对诗义解释的变化。 其二体现了朱熹对诗史关系认识之变化。如《唐风·羔裘》,《读诗记》引朱氏之说:“在位者不恤其民,故在下者谓之曰:‘彼服是羔裘豹祛之人。’”乃就诗序“晋人刺其在位不恤其民也”分析立说。今本《诗集传》中,朱熹认为“此诗不知所谓,不敢强解。”(33)故对诗意未作解释,并删去此说。再如《唐风·采苓》,《读诗记》卷十一于诗序下引朱氏曰:“献公好听馋,观骊姬谮杀太子及逐群公子之事可见也。”今本《诗集传》朱熹仍然视之为“刺听馋之诗”(34),但并不认可诗序所说的“刺晋献公”,因此亦删去此条。另如《终南》《墓门》等,亦将原来补充说明诗序的史实删去。可见朱熹《诗集传》解诗,从初稿到定本,于诗史之关系,持愈为谨慎之态度。 综上所述,《吕氏家塾读诗记》对诸家之说兼收并蓄,在纠正当时学术风气,承续宋代《诗经》学传统,保存《诗经》学文献方面,有其独特之价值。有学者评价《读诗记》,“乃汉以来经学之正宗,唯亦正失宋学怀疑思辨之精神。”(35)实则未详考吕氏此书撰述背景及意图,亦不明其在宋代《诗经》学史上之独特价值与意义所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