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体例谨严,为南宋《诗经》集解体之典范 集解一体,出于魏晋,渊源既久,何晏《论语集解》而后,代有杰作。按其体例,何晏述之甚明:“今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易。”(15)后人评其因荟萃诸家言于一编,故特重体例严谨,条目清晰。 延及宋代,学术变革之风盛,注疏之学亦有变化。北宋以来,既有墨守前代的《论语》《孟子》之疏,亦有成就突过前人的新注出现。或者突破体例局限,以旧瓶装新酒,沿用旧称而有所突破;或者在严守前代注释体例前提下,而体现新的注释思路,显现新注价值。前者如苏辙《诗集传》、朱熹《诗集传》,虽仍标称集传,但对诸家之说只是偶有兼录,已失集解体之本旨,李樗《毛诗详解》,更注重疏解诗义,辨析异同。后者则以《吕氏家塾读诗记》为代表,严守集解体之传统体例,并有所创新,成为宋代经典注释中集解体的典范之作。 首先,《读诗记》采取注释正文与小注的结合,使训释更为全面、严密,形成对诗旨、语词、名物制度等的全面理解,反映出吕氏的客观、谨慎、包容等学术精神。其中正文采择诸家解说,定从一说。小注起到补充作用,或辨析名物、敷绎文义,或兼存他说。相比较其他集解体注释来说,能够提供更多的意见,便于处理不同观点。其次,诸家之解释文句小有未安者,则用啖助、赵匡《春秋集传》之例,颇为删削。集解体引述众说,各家之说自有扞格不通、互有抵牾之处,《读诗记》通过剪裁组织以综合众说,通为一体,如出一手。表述简洁准确,也避免了各家之说相矛盾的地方,使上下意思得以贯通。 《读诗记》正文前又有总论一卷,包括纲领、诗乐、删次、大小序、六义、风雅颂、章句音韵、卷帙、训诂传授、条例等,概括诗之内容、诗之功用、诗之解释、诗与史、读诗之法等内容,皆有关初学者学诗之基础和根本,吕氏以发其端,体现其独具匠心之处。 时人对《读诗记》体例评价甚高,陈振孙说:“博采诸家,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后陈文义,剪裁贯穿,如出一手,有所发明则别出之,诗学之详正未有逾于此书。”(16)朱熹《吕氏家塾读诗记序》也说:“兼总众说,巨细不遗,挈领提纲,首尾该贯,既足以息夫同异之争,而其述作之体,则虽融会通彻,浑然若出于一家之言,而一字之训,一事之义,亦未尝不谨。其说之所自,及其断以己意,虽或超然出于前人意虑之表,而谦让退讬,未尝敢有轻议前人之心也。”(17) 体例谨严、持论平正的《读诗记》对此后集解类《诗经》注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以南宋后期《诗经》注疏之作的代表——段昌武《毛诗集解》、严粲《诗缉》等为例,可见其与《读诗记》一脉相承,沿袭模仿之迹甚为明显。段氏《毛诗集解》卷首引其侄段维清状曰:“(段昌武)以《毛诗》口讲指画,笔以成编,本之东莱《诗说》,参以晦庵《诗传》。”(18)严氏《诗缉》书前序云:“二儿初为《周南》《召南》,受东莱义,诵之不能习,余为缉诸家说,句析其训,章括其旨,使之了然易见。”(19)都明确提及了《读诗记》对其《诗经》学撰述的影响。 1.体例上的效仿。 《读诗记》中最有特点的训释体例,段氏《毛诗集解》与严氏《诗缉》都基本继承沿袭下来。《毛诗集解》的训释格局与《读诗记》相类,训释注明诸家姓氏,并直接沿袭《读诗记》正文、小注相辅相成的形式。《诗缉》论《诗》与《读诗记》大体相近,体例亦同,以采择《吕氏家塾读诗记》为主,并杂采诸家之说,有未安者断以己意。 值得注意的是,《毛诗集解》卷首有总论两篇:《学诗总说》《论诗总说》,《学诗总说》分作诗之理、寓诗之乐、读诗之法,《论诗总说》分诗之世、诗之次、诗之序、诗之体、诗之派等相关内容,段氏综括缕述,体系条目非常清楚,对于学者了解《诗经》的基本情况,颇有助益。其体例源出《读诗记》,内容也以《读诗记》卷首为基础梳理而成,这是毫无疑问的。 2.内容上的承袭。 我们以对《周南·葛覃》一诗的训释为例,来看段氏《毛诗集解》对《读诗记》内容上的沿袭与继承。《读诗记》训释《诗序》,先引张载诗,以下是吕祖谦个人看法。《毛诗集解》对此全部保留,其对《葛覃》首章的训诂、解释,基本上是在《读诗记》基础上的补充。《读诗记》大字引毛传、欧阳氏,小字注引孔颖达、陆玑、《尔雅》,《毛诗集解》都予以保留。当然也有补充,小字如王氏、曹氏、陈氏之说,大字如朱氏之说。但基本内容与《读诗记》有着明显的承袭关系。注音方面,就《葛覃》一诗来说,段氏《毛诗集解》之注音基本同于《读诗记》,仅“是刈是濩”之“刈”字未出注音。(20) 严粲《诗缉》沿袭吕祖谦之处亦较多,除了前人训释之外,对于吕氏《读诗记》独有发明的观点,《诗缉》也特别加以引述,比如《王风·黍离》一章言“彼稷之苗”,二章言“彼稷之穗”,三章言“彼稷之实”,严粲认为“苗、穗、实,取协韵耳”(21)。此处协韵之说,实有得于吕祖谦《读诗记》。另如卷二十二《小雅·蓼莪》第二章“蓼蓼者莪,匪莪伊蔚”,严粲说:“诗人取义多在首章,至次章则变韵以成歌。此举蔚以言蒿之粗大耳。犹《王风·扬之水》一章言戍申,二章、三章言戍甫、戍许,借甫、许以言申,止是戍申,不戍甫、许也。”(22)《诗缉》的解《诗》思路与言辞逻辑,跟《读诗记》是一脉相承的。另如对《诗序》的看法,《诗缉》条例说:“题下一句国史所题为首序,其下说诗者之辞为后序。”(23)认为“后序”往往不得诗旨,故而对《诗序》首句以下续申之词,多不采纳。比如《葛覃》一诗,严氏曰:“本者,务本也,国史所称此一语而已,其下则说诗者之辞,如言‘在父母家则志在女功之事’,非诗意也。”(24)此与《读诗记》观点基本相同,小注又引吕氏说以申述之。以上都可见出吕祖谦对后学的直接影响。 南宋中期以后,《吕氏家塾读诗记》成为与朱熹《诗集传》并立的两部《诗经》注释之作,并以其鲜明特点与成就,影响及后来的《诗经》学研究。在《诗集传》逐渐笼罩南宋《诗经》学的背景下,延续了注重传注训诂、客观对待诗序等学术传统,对于保持宋代《诗经》学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