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奉试诗”与“赎帖诗”“帖经日试诗” “奉试诗”既不可能是“覆试诗”,那它究竟属于怎样的诗呢?笔者认为应该区别看待:即将正规考试场合下的“奉试诗”和一般非正规考试场合下的“奉试诗”区别开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据笔者的有限了解,在毛奇龄以前,很少有人将“奉试”作为唐代试诗的一种制度和一类作品来单独对待,正规考试也没有“奉试诗”的说法。现存的10首“奉试诗”,有四首见于《文苑英华》的“省试”目(卷一八〇至一八九)下,即陶翰《柳陌听早莺》、崔曙《奉试明堂火珠诗》、严维《水精环》和郑谷《奉诏涨曲江池》,均未有“奉试”标识,仅郑谷《奉诏涨曲江池》有“集作试”小注,此盖毛氏所据。这反映出《文苑英华》的编者李昉等人并未看到或并不认为唐人试诗有“奉试”这一类。另外,《奉试昭君》《奉试咏青》《奉试冷井诗》《奉试麦垄多秀色》和《奉试诏用拓拔思恭为京北收复都统》等五首,《文苑英华》并未收在“省试”目下,这又反映出,《文苑英华》的编者认为这些诗并不是“省试诗”,甚至不是正规的试诗。明代比较有名的唐人试诗选本,如吴汶、吴英的《历朝应制诗选》(28),将所收唐人试诗编为三卷,卷一子目为:省试、府试、州试、监试、礼部试、都堂试、入翰林试;卷二子目为:省试、京兆府试、河南府试、礼部试;卷三子目为:省试、府试、州试、河南府试十二月乐词、求自试。书中收有《奉试昭君》《奉试泠(29)井》《奉试明堂火珠》和《奉试咏青》四首诗,但并没有为此单独列一个“奉试诗”的子目。根据这些情况,大抵可以说,清以前的人并不认为唐代试诗中有“奉试诗”,更不会认为它就是“覆试诗”。 而现存标有“奉试”的唐人诗作,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如崔曙的《奉试明堂火珠诗》,属于“赎帖诗”,诗云: 正位开重屋,凌空出火珠。 夜来双月满,曙后一星孤。 天净光难灭,云生望欲无。 遥知太平代,国宝枉名都。(30) 据《本事诗》载:“崔曙进士作《明堂火珠》诗试帖曰:‘夜来双月满,曙后一星孤。’当时以为警句,及来年,曙卒,唯一女名星星,人始悟其自谶也。”(31)“试”字下注云:“津逮本作‘赎’。”(32)可知此诗很可能是“赎帖诗”。朱琰《唐试律笺》云: 西河毛太史选试律曰《唐人试帖》,“试帖”之名,出于明经一科,裁纸为帖,掩其两端,中间惟开一行以试其通否,故曰“试帖”。进士亦有“赎帖诗”,帖经被落,许以诗赎,谓之“赎帖”,非以诗为帖也。(33) 据此可知,“试帖诗”的称谓系由毛奇龄“始作俑”,后人沿用不疑,至今仍经常可见可闻,甚至以此来指所有试诗,其实这是很不准确、很不合适的。《封氏闻见记》载: 开元二十四年冬……进士改帖大经,加论语。自是举司帖经,多有聱牙孤绝倒拔筑注之目,文士多于经不精,至有白首举场者,故进士以帖经为大厄。天宝初,达奚珣、李岩相次知贡举,进士文名高而帖落者,试诗放过,谓之赎帖。(34) “帖经”原来是明经科的试项,后来进士科也“加试”帖经,直到天宝初,才偶尔允许进士科试帖经未通过者,以试诗来“赎帖”,从此便有了“赎帖诗”。但进士科正常的试诗,与“试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考试项目;而且,以诗“赎帖”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进士文名高而帖落者”:即必须是进士科的应试者;必须是“帖落”者;必须是“文名高”者,总之不是任何科目、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以诗赎帖的。后人将“试帖”与“试诗”拉在一起称为“试帖诗”,并以此概指所有试诗,实在是很大的错乱和误会! 顺便提一下,崔曙是符合“赎帖”条件的。《酉阳杂俎》载:“邢和璞偏得黄老之道……又曾居终南,好道者多卜筑依之。崔曙年少,亦随焉。伐薪汲泉,皆是名士。”(35)可见崔曙年少时就已经很有名了,到了应进士试时想必名声更大,考官爱才,特许他“赎帖”,可谓两全其美。 与此相关的是“帖经日试诗”,王贞白《宫池产瑞莲》诗云: 雨露及万物,嘉祥有瑞莲。 香飘鸡树近,荣占凤池先。 圣日临双丽,恩波照并妍。 愿同指佞草,生向帝尧前。(36) 题下注云:“帖经日试。”这是目前仅见的“帖经日试诗”作品,从考试制度和情理上推之,应该也属于“赎帖诗”。王贞白参加了乾宁二年的进士科的正试和覆试,获得通过。这一年的正试诗题为《内出白鹿宣示百官》,覆试诗题为《询于蒭荛》《品物咸熙》(37),这首《宫池产瑞莲》既非正试诗题,亦非覆试诗题,且注明“帖经日试”,则很有可能是“赎帖诗”。 臧岳《应试唐诗备考》云: 帖经之法,以士子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通者试以诗,谓“帖经日试”。(38) 这段话当是根据《通典》所记“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为通”(39)。但臧岳所谓“通者试以诗,谓‘帖经日试’”,则不详所出,而且语意不明。或可作两种理解:一是试帖通过了,再试诗,这便是“帖经日试”,这样“帖经日试诗”就不会是“赎帖诗”。二是“通”字前面疑脱一“未”字,即试帖未通过者,可以试诗(赎帖),这样“帖经日试诗”便是“赎帖诗”。后者似乎更合理。至于袁枚说:“然明经亦有试诗者,王贞白有帖经日试《宫中瑞莲诗》。”(40)应是想当然的“望文生义”,据已知的唐代明经科考试制度,并没有试诗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