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张文言及北平《吾友》再联系邵燕祥《想起了吴伯箫》中的一段话,《吾友》抄袭案、《羽书》稿费冒领案、济南“吴伯箫”投稿上海案似乎就慢慢呼应起来了。 邵文回忆他最早知道吴伯箫就缘于此次《吾友》抄袭案:“大约1943年或1944年前后,沦陷区北京有一家名为《吾友》的期刊发表了《灯笼篇》,那浓郁的乡风诗情一下子吸引了少年的我。过后登出启事,说是投稿者从吴伯箫的《羽书》抄袭而来。从此知道有吴伯箫其人,《羽书》一集,心向往之。” 沿着这条线索,我先找到了《吾友》,1944年未见记载,1943年2月却意外先看到了一篇署名“方坪”的读者就《羽书》抄袭案专门为杂志撰写的《关于〈灯笼〉的“谜”》,以他与吴伯箫在晋南共事一段的亲身经历证实了济南吴鼎甫冒名顶替而又抄袭《羽书》之“谜”:“当去年暮秋,我投身新的环境时,吴伯箫却早回延安了。显然的,《羽书》的作者是吴伯箫,而不是现在济南的吴鼎甫了。有人说:人生是谜,最好不探究竟,这样活下去,才能算好的生活。但是,我应该奉劝吴鼎甫先生,不要为了原作者不会登报声明,而冒名顶替,偷他的文章已经够了,但偷他的名字,未免不近人情,生财之道是很多的,千万不要发昧心财,其实千字二元的收入,能值几何呢?请不要成名心切,想列入作家之林,还是关门读书,以待来年吧。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抄袭者应受如何处分,但就事论事,却总不大好呢!” 果然,接着往前翻,终于在1943年年初的三卷二期找到了“编者”的启事《一年来的抄袭》,其中涉及吴伯箫《羽书》的是这样一段: 经本市杜志元君及本报稿友胡秉君来函谓《灯笼篇》一文原刊于上海文化生活社之文学丛刊《羽书》一书中之五十五页,题名《灯笼》,作者名为吴伯萧(萧,当为“箫”,原书印错。子张按)。胡君并将原书附来,并谓“最好与作者去一信询问,是否即其本人,因或者他将原稿交沪上,但出版与否不自知。该文文章极好,如系吴伯萧本人,倒可请他多写稿的。”查《羽书》于三十九年五月初版,在上海发行。吴君寄本社之稿除已刊之《灯笼篇》外,尚有《黄雾之花》一篇未刊,所用稿纸印有“丁夫自用原稿纸”字样,题上用有“丁夫”二字之小章,署名下有“吴鼎甫”之方印,文末又有“吴伯萧”之方印。吴君原住济南,《羽书》中各文末亦印有作于济南或青岛之字样。由此种种《灯笼篇》及《灯笼》作者出自一人,当属无误。 由此可知,署名吴鼎甫、刊载于《吾友》第二卷第八十八期(1942年10月21日)之《灯笼篇》,其实就是《羽书》集里头的《灯笼》,而所谓吴鼎甫、丁夫、吴伯箫(原署“吴伯萧”)云云,也皆为同一位冒名者。抄袭更兼冒名,真可谓盗名欺世而又用心良苦。 我也经由曲曲折折的路径,找到了这位济南“吴伯箫”在同时期上海《风雨谈》杂志上的冒名之作,所写文章除署名“吴伯箫”或“吴伯萧”之外,往往另有“历下讝諺斋”的落款,而那些文章的内容与写法与真实的吴伯箫大相径庭,却是一看即知。不过同时也看得出,这位“济南吴伯箫”于文史、文学的确也非外行,甚至还颇有一些考证、批评的功底,实事求是言之,也该算得上一位水平不低的文人墨客。而他之所以一定要冒“吴伯箫”之名行抄袭、发表之事,推想起来大略不外乎两端:一是出于什么原因穷愁潦倒,借此蒙骗些稿酬;二是此人对吴伯箫在山东前后的情况有所了解甚至相当熟悉,估计吴伯箫在延安不会知情,乐得盗用一下吴伯箫文名实现发表作品和赚取稿酬的目的。果然,除了北平《吾友》的抄袭启事,在济南和上海等地的冒名就都一路顺利,着实成功蒙骗了不少人(包括巴金和那位在济南“遇见”他的张金寿)。远在延安的吴伯箫本人更是完全被蒙在了鼓里。 可是也幸而没有被延安的政治审查者看到,否则正如吴伯箫晚年所言:“搞这种伎俩的人也许穷极无聊只是为了赚点稿费,实际上那却是硬把人往粪坑里推的行为。”因为“若是刊物落到‘理论权威’的手里,那不会被看作是‘通敌’的罪证吗?” 到这里,关于《吾友》抄袭、《羽书》稿酬被冒领、冒名发表论著以及张金寿济南采访诸案总算大致交代过了,能够确定的是,几个案子的作案者其实只有一个,即落款“历下讝諺斋”者,而其真名究竟是否“吴鼎甫”或“丁夫”,可就不得而知了。 在补订拙编《吴伯箫年谱》过程中,我也曾与《吾友》抄袭案的见证者邵燕祥先生讨论到此事,而邵先生在为这部年谱撰写的序言里也再一次谈及他对该案的看法,殊多趣味,这里限于篇幅不便再作征引。好在《年谱》即将问世,届时感兴趣者或者可以找来看看。 王统照、巴金与《羽书》出版 《羽书》是吴伯箫第一个正式出版的作品集,也是使他跻身于京派散文后起之秀、奠定文学史地位的标志性成果,1941年5月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初版,翌年1月出版桂林1版,1982年12月又由广东花城出版社重版。 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处女集,作者吴伯箫却对其当初在上海、桂林的出版毫不知情,连稿费也遭冒领。而四十余年后重版本问世的时候,吴伯箫又已过世数月,竟也未能看到。 不能不令人叹惜再三。 好在重版本的前面,补上了当初王统照撰写的序言,后面又增加了吴伯箫生前写就的“代跋”——《〈羽书〉飞去》,将《羽书》曲曲折折的出版过程作了详尽的交代,总算较为圆满,遗憾中遂有欣慰。 于这篇“代跋”——《〈羽书〉飞去》中,吴伯箫在回顾了卢沟桥事变后将《羽书》稿本 “托孤”给王统照剑三的往事之后,接着就提到第一次文代会巴金见到他询问稿费是否收到时的情景,除了对稿费被冒领的意外,一句深情的感激话语亦随之道出:“我才想到巴金同志正是《羽书》的抚育恩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