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框式结构的语义增值及其途径 框式结构跟一般短语结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其构式义不能直接从结构成分的语义推导得出。换言之,字面意思之外还有其他含义,这就是框式结构特定的“构式义”。构式义不是其结构成分语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发生了“语义增值”。 研究框式结构的首要任务就是提取其构式义。构式义的提取,第一需要鉴别,剔除非框式结构的情况;第二需要概括,提炼出真正的构式义;第三需要解释,尤其是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构式。 比如对“一X一Y”构式义的提取,先要剔除以下格式:1.X与Y同形的格式,如“一步一步、一车一车”。2.分配式主谓关系格式,如“一人一块、一步一望”。3.同义分列格式,如“一瘸一拐、一模一样”。这样属于“一X一Y”框式结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一)语义为加合对比的,即“一X一Y”=X∧Y。例如: 类似构式还有“一南一北、一前一后、一远一近、一长一短、一纵一横、一坐一站、一明一暗”等。表面看来,其构式义只是结构成分“一X”和“一Y”语义的简单相加,似乎并没有衍生出其他含义。其实不然,由于X与Y往往是反义词或者对义词,因而该构式就显示出特定的对比义,在并列对比中凸显两者相依相存的关系。 (二)语义为指代象征的,即“一X一Y”>X+Y。例如: 类似构式还有“一针一线、一花一鸟、一木一石、一川一峰”等。这里的“一X”和“一Y”相互作用,不仅表达了X、Y 本身所具有的语义信息,而且增加了X、Y产生的指代象征信息。如 “一砖一瓦”不是真的指“一块砖一片瓦”,而是包括以“一砖一瓦”为代表的所有东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