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月,“简体字表”因受到考试院院长戴季陶的反对而“暂缓推行”。新中国成立后的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成为我国主要的语言文字政策,汉字简化终于成为现实,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有前代学者的研究与呼吁;二是当时我国有九成文盲,简化汉字有利于“扫盲”。 顾之川表示,我国推行简化汉字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趋势就简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再变回繁体。至于简体字的缺点,并非不能改正。如果考虑到更有利于在中小学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利于两岸文化交流等问题,有利于在海外推广中华文化,完全可以提倡“识繁写简”,即认识繁体字,使用简体字,让中小学生认识一些繁体字。 争论归争论。 不可忽略的现实是:在推行简化字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传统文化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潮。人们开始关注汉字,并思考:文字从何处起源?汉字的简化是如何发展的? “我们既不能一味追求简化而任意破坏理据,也不能因固守理据而无视汉字的繁难” “在简繁之争中,最好不要先有了感情色彩,而是要冷静思考,客观分析。”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王立军表示,简化是由古文字向今文字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他长期从事汉语言文字学教学与研究。“汉字是表意性质的文字,表意文字的根本特点就是其构形具有可解释性,也就是说,汉字的构形是有理据的。” 关于汉字的演化,他娓娓道来—— 从古文字到今文字,汉字一直坚持理据性的特点没有改变,但汉字理据的表现方式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早期古文字阶段,汉字的理据主要是靠物象或物象的组合来表现的。由于象形造字法满足不了实际需要,人们开始摸索着用两个或几个象形字进行组合造字。形声的出现,使得汉字不仅可以从意义的角度加以类聚,而且可以从声音的角度加以类聚。随着这种类聚关系的逐步调整和优化,到了小篆时期,汉字便形成了具有一定基础部件和有限构形模式的构形系统,这个时期汉字的理据已不再是个体字符的直观理据,而是通过部件的类化、义化和整个汉字系统的形声化,上升为更高层次的系统理据。 隶书是汉字形体简化幅度最大的阶段之一,它对篆书进行改造的目的也是为了“以趋约易”。从书写的角度来说,汉字的形体越简单,书写速度就越快;从理据的角度来说,汉字的形体越复杂,理据保留程度就越高。所以,书写和理据对形体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汉字的发展就是要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去寻求简繁适度的造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