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引言 “公然、大力、分头”等意义较实在般只能充当状语修饰动词,主要描写动作行为进行的方式或动作主体的情态的词称为方式词。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方式词的研究逐渐成为汉语语法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为了更好地推动方式词研究走向深入,本文从词类归属、构词方式、结构类型和内部分类、语法特征、范围与分类、语义特征和语义指向、语用特点、个案研究等方面对三十年来国内关于方式词的相关研究进行述评,并进一步提出今后研究的发展方向。 一、词类归属 公然、分头、大力”等类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语法著作和几部有影响的《现代汉语》教材中对它们的研究和认识并不全面、系统,或将其归入副词小类,或称为方式副词,或称为表情态的副词,或称为表情态、方式的副词,且多是举例性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语法学界开始关注该类词,但对其词类归属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分歧,概括起来看主要有五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划归何种词类没有定论。吕叔湘(1979)在讨论副词时最早注意到这类词:“全速、高速、稳步、大力等等,从结构上看,很像前面说过的非谓形容词,但是经常修饰动词,很难得修饰名词,是不是该归入副词?”吕文指出了这类词的某些主要特征和归类思路,但是否归入副词没有明确意见。 第二种观点,划归副词。朱德熙(1982)把这类词称为副词,指出“共同、自动、长期、局部”这些词除了修饰名词和组成“的”字结构以外,还能做区别词和副词两类。胡明扬(1996)认为这类词是副词小类,属于一种欧化现象。李泉(2000、2001)建议把这类词归入副词,称作实义副词。张谊生(2000)将这些专职的谓词前加词划入副词之内,认为这些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副词为描摹性副词。张谊生(20110又把这类意义比较实在的词称为实副词。李梅(2001)称之为情方词。郭锐(2002)根据[状语][其他句法成分]的标准,把这类词划归副词,称为方式副词;把既能作状语又可以做定语的“长期、临时、真正、自动”称为副词兼区别词。张亚军(2002)把这类词称为描状副词,认为其语义上主要起描摹情状的作用。史金生(2002)把这类词归入副词,称之为情状副词。张斌(2005、2010)在《现代汉语虚词词典》和《现代汉语描写语法》中把这类比较特殊的词称之为情态副词,认为其是半开软类,并作为词典附表列出。杨一飞(2007)同意张谊生的看法称这类词为实义副词。关蕾(2011a、2011b)认为这类词是副词一类,称为方式副词。刘琉(2011)称之为情状副词。 第三种观点,称之为“唯状形容词”。陆丙甫(1983、1992)、钱乃荣(1990)等主张把这类词视为非谓形容词的一种,称作“唯状形容词”。陆丙甫(1983、1992)认为把这类词归入副词就会造成对副词认识的混乱,主张把这类虽然只能作状语但许多方面同典型副词很不相同的词归作另一类词,属于非谓形容词中的一个小类。据此,他把非谓形容词内部分为三类:(1)唯定形容词;(2)定状形容词;(3)唯状形容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把唯状形容词从副词中排除出去,副词内部的情况就单纯多了,不再是个“大杂烩”,说副词是个封闭类的虚词也没有多大问题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