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吃现象有一些基本特征:(1)口吃是一种心理疾病,而非生理疾病;(2)口吃在起始位置(句首前三个词)多于其它位置,其中以发生在句首第一个词最多;(3)口吃在重读音节上比在非重读音节上出现的次数要多,多出现于较短的重读音节;(4)紧张、激动等情绪会导致口吃加剧;(5)成人最常发生在代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位置。(参看辛斌、戴淑艳1992;李德高、张积家2006;张蕾2006)以上特征,“期期”基本上都符合,比如:两次出现都在句首前三个词内;周昌说话时“盛怒”;“期”是一个表达语气的副词,又处在需要重读的音节位置上。 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1)“期期”只是单纯的结巴语误吗?如果是,司马迁为什么在书中不为尊者讳呢?(2)如果只是一种结巴现象,后人为什么要沿用至今,且使用上还出现了新的变化呢? 首先,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记载患有口吃疾病的历史人物近十人,除了周昌,其他还有司马相如、韩非子等,但书中均未记载有他们口吃的具体言语,只是一笔带过。如:“非为人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相如口吃而善著书。”为何司马迁要特别记载周昌口吃的具体言语呢?其次,三国邓艾口吃,自称时连说“艾艾”尚可理解,而周昌口吃连说“期期”却非自称,按说他口吃可能出现的语误音节一般是不固定的,为何司马迁却只记录了“期期”这一种口吃语误呢?我们认为还需要重新审视“期期”的形成原因。高一峰(2002)也认为“期期”只是口吃说值得怀疑。 其次,《史记·张丞相列传》记载周昌的具体言辞有四处,但是只在一处记载了两次“期期”的叠用形式。张守节《史记正义》解释:“昌以口吃,每语故重言‘期期’也。期,极。极知其不可,因语吃重言而作期期。”《史记正义》的“每语故重言‘期期’也”的“每语”实际指的是这一处中的两句话。此外,《史记正义》释“期”为“极”,可见这是副词在状语位置因为口吃而造成的叠用。 我们认同“期期”是因周昌口吃而出现的一种语误现象(副词“期”、“极”在秦汉时期是不能叠用的),但是我们认为“期期”并非简单的口吃重言,司马迁此处运笔是“有意为之,一举两得”:既描写了周昌口吃的心理特征,也刻画了周昌为人耿直、敢于直言的性格特征,语气副词“期”的这种叠用形式突显和强化了周昌说话时的语气和态度之坚决。 这种因口吃重言而形成的“期期”叠用形式出现以后,通过权威媒介(《史记》)的记载和典型人物(御史周昌)的影响,逐渐成为了显著事件,并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引用。一个偶发性的语言现象,因为显著事件的影响而获得了持续扩散效应。语料显示,一直到明末,“期期”的出现基本上是用来引述周昌口吃的言语。所以辞书要么不收,要么只说是用于“形容口吃重言”之类,不把这种用法的“期期”作为一个词语看待也属正常之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