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肯定”和“叙述”大分野 笔者已从多个方面论证(沈家煊2009b,2012c,2013b,2014),汉语里名词与动词的关系不同于英语名词与动词的“分立”关系,而是“包含”关系,名词包含动词,动词是“(大)名词”的一个次类“动态名词”,兼有动性(述谓性)和名性(指称性)。汉语不怎么重视名词和动词的区分,却重视“直陈”和“非直陈”区分,“叙述”(narrative)和“肯定”(assertive)区分。相对而言,直陈或叙述的客观性强,非直陈或肯定的主观性强。这可从否定词分合和谓语分类两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沈家煊(2010)论证,英语的否定词按名动分立来区分,否定动词有否定动词的否定词not,否定名词有否定名词的否定词no,而汉语的否定词不是区分“否定名词”还是“否定动词”,而是区分“直陈否定”还是“非直陈否定”。从甲骨文到周秦汉语到现代汉语,这个区分一脉相承。汉语注重这一区分特别表现在区分“有的否定”和“是的否定”。“有的否定”否定“有”,否定词用“没/无/未”,“是的否定”否定“是”(常隐而不现),否定词用“不/非”。“有的否定”关涉客观的“有无”问题,“是的否定”关涉主观的“是非”问题。在“否定名词”还是“否定动词”上,汉语只作“有限的”区分。虽然“不/未”只否定动词,但是“没/无”既否定名词又否定动词。汉语历史上否定词不断更替,但是不管哪个时期总是有否定词既否定名词又否定动词。 其次,从谓语类型来看,汉语也不重视名词和动词区分,而重视客观叙述与主观肯定区分,这一区分“横贯”(cut across)名词、动词和形容词。沈家煊(2012b)和王冬梅(2014)在赵元任(1968/1979:53-57)这一看法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论证,这一区分“在形式上更有依据”,这个形式依据就是“有”和“是”的区分,“了”和“的”的区分。“有、了”是客观的直陈,“是、的”是主观判断。英语不同于汉语,there be(有)和be(是)在形式和概念上都没有大区别,there be也是一种be。 李佐丰(2004:64-67,2011)同意赵元任的观点,认为古汉语的句型不应该按谓语是名词、动词、形容词来划分,而应该按“叙事句”和“论断句”(判断句为主)来划分,明显的形式特征是,论断句的句末多用语助 词“也”,其次 用“矣”、“焉”,句首有时用语助词“夫”,主语与谓语之间有停顿,而叙事句的句末句首一般不用语助词,否定用“不”、“未”,主语与谓语之间无停顿。例如以“也”结尾的论断句,谓语在形式上不分名、动、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