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规定(1)中的每个韵律层级单位(除了处于终端的韵律单位韵素之外)都必须直接统制其下层单位。(2b)则要求每个韵律层级成分都必须分析为其直接下层成分。 韵律音系学的早期研究在以规则为基础的理论框架下进行,所依据的句法理论主要是X-杠杆(Xbar)。后期研究则深受优选论影响,以制约条件为基础(Selkirk 1995;Truckenbrot 1995)。严格韵律分层假设在优选论框架下被分解成以下四个制约条件,如(3)所示: (3)优选论中的严格分层假设 a.层级性(layeredness):不能统制,如果j>i(例如音节不能统制音步) b.中心性(headedness):必须统制(例如韵律词必须统制音步) c.穷尽性(exhaustivity):不能直接统制,如果j<i-1(例如韵律词不能直接统制音节) d.非递归性(nonrecursivity):不能统制,如果j=i(例如音步不能统制音步) 严格分层假设是关于韵律层级结构树的合格条件(well-formedness condition)。下面(4)中的韵律树因违反严格分层假设而被认为不合格。 严格分层假设决定韵律层级结构的形状,负责对音系规则运用的韵律层级单位做出相应的规定。不同韵律成分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结构关系,涉及到韵律结构树的构建原则。因此,严格分层假设是韵律音系学的一条主要原则。然而,汉语学界迄今为止发表的相关文献显示,对此并不清楚,如(5)所示。 (5)a.“因为一个音步就是一个韵律词,所以‘X’跟‘Y’构成一个标准韵律词。”(冯胜利2009:10) b.“在有的语言中,两个韵素也可以构成一个音步(音步直接跟韵素发生关系)。就是说抑扬起伏的韵律节奏也可以在一个音节里实现。例如英文的‘I’读作:[ai],其中[a]跟[i]都有一定的音长,而且从[a]到[i]的动程十分清晰,因此这样的两个韵素念起来可以升降起伏,自然可以构成一个音步。”(冯胜利2009:18) c.“一个韵律词相当于一个音步,它是音系规则作用的最小辖域。……因此,韵律词也就是音步。”(曹剑芬2001:177) (5a)显示不知层级性原则(=3a);(5b)不知穷尽性原则(=3c),而且对音步概念的理解有误(这一点留待2.3节分析);(5c)也不知层级性原则。虽然,学界在究竟有多少韵律层级、存在哪些层级等问题上有些分歧,对韵律层级结构树的构建原则也有不同看法,但“层级性”和“中心性”作为严格分层假设的内核,是两条普遍原则,为学界广为接受,迄今为止在所知语言里还未发现被违反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