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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小说中“鞋”的隐喻意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炜炜 参加讨论

    “若从原型批评的视野上看,鞋在中国古代文学中以其特有的性象征意义而占据着引人注目的地位。特别是女性人物的鞋,在作品中层出不穷,总是或比或兴地与主人公构成隐喻或换喻的关系。”[1]在老舍的小说中,“鞋”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意象。比如,《微神》中“我”对“小绿拖鞋”的迷恋与痴狂;《赵子曰》中赵子曰对妻子小脚的把玩与赞美、厌恶与抛弃;而《文博士》与《骆驼祥子》中泄露女性“性”渴望的原型编码则是丽琳和夏太太的那“双白缎子绣花的鞋”。在老舍的小说中,女性人物的“鞋”与性有着或隐或显的隐喻性关系,它的深层意义在于老舍利用“鞋”这一特殊意象来刻画他笔下人物的潜意识心理以及表现人与人之间在特殊情形下的微妙关系。这一隐喻性的运用也是文本中的男性观照女性的一面镜子,而镜子里折射出的不仅是传统文化影响下男性的性畸形心理,同时还有传统女性的麻木、蒙昧,甚至自甘堕落的心理状态。我们探讨“鞋”这一意象在老舍小说中的特殊意蕴,则是研究老舍作品文化意蕴的一个独特的视角。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的腿脚以及相关的鞋、袜与男女的婚恋、情爱之间具有紧密的隐喻意。在《周易》“咸”卦中,女子的腿脚是一种情爱活动的敏感部位,可以作为女身的象征出现。男子只有通过突破象征女身贞洁意义的腿脚才能达到对女性欲望的实现。这种隐喻性可能最早展现在《史记·周本纪》中关于“足迹感孕”的记载,后稷的母亲因为看到神人的足迹而“践之而身动,如有孕”。同样的记载还出现在《太平御览》中,宓牺氏的母亲华胥脚踏“大迹”而“生宓牺”。而在《周易·归妹》爻辞中说:“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那么女足/履则成了女性婚配的喻象。当代性心理学家又指出,男人对女人的脚及与脚有关的鞋、袜可以有一种特殊的兴趣,其极端者即可称为“足恋”或“拜足狂”。“在足恋者,足或履不只是个工具,而是一个真正的象征,是不惜顶礼膜拜的东西,是一个理想化的对象,摩挲时固须极其虔敬之诚,想象时更不免忘餐而废寝。”[2]这在老舍富有自传性色彩的小说《微神》中具有明显地体现,小说主人公“我”对初恋情人的那双“小绿拖鞋”也几近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在“我”的“心象”[3]中,“我”能够看到“用幔帐截成一大一小的两间”屋子,那“地上铺着一块长方的蒲垫,垫的旁边放着一双绣白花的小绿拖鞋”则让“我的心跳起来了”。这双“小绿拖鞋”随着我们感情的起伏而显示出不同的意蕴,由“像两片嫩绿的叶儿”到“那双小鞋,绿的,是点颜色”,再到永别之后“小绿拖鞋”“像两片树叶在永生的树上作着春梦”,鞋的颜色由深变淡、从现实进入梦境,在此“小绿拖鞋”在人物心理变化的轨迹中具有了比兴作用。从文本中看来,在道德的束缚面前,“我”不敢盯着她的眼睛看只能盯着她的小绿拖鞋看,而“她”则“连耳根都有点红了”,在这里,“我”如火的情愫通过盯着她穿的那只“小绿拖鞋”而显性地表达了出来,而“她”显然能够破译“我”行为动作的编码而心领神会地“连耳根都有点红了”。而这编码无疑就是“小绿拖鞋”传达出来的内涵,那就是情欲、性欲的隐性表现。我们把老舍作品中的鞋和人类的性欲、情欲结合起来分析并不是穿凿附会而是一种原型性的文化承接。当然,这种承接有显性和隐性之分,在《微神》中老舍并没有彰显两性之间赤裸裸的“性”的吸引,包括语言方面的表达,作家更多地表现了两人之间心灵的契合,“心似乎已碰着心”,“小绿拖鞋”成了两人纯真感情的隐性象征。当她的生命逝去时,留给“我”的却是凄美的回忆,那双“小绿拖鞋”成了她的化身,成了我初恋的最理想化的象征———“心中茫然,只想起那双小绿拖鞋,像两片树叶在永生的树上作着春梦”,“小绿拖鞋”成了“我”在“梦”中见到的意象———她的象征。但弗洛伊德认为“象征作用并不为梦所独有,它是潜意识观念作用的特征。 除了梦之外,它也存在于民俗、神话、传说、语言典故、谚语及大众笑话之中”。[4]做梦者(主人公“我”)、作家老舍正是从传统文化中获得并运用“鞋”意象的象征意义的,而弗洛伊德的话揭示并证实了从文化传统即原型角度探究这一象征意象的必要性。
    有的学者指出,中国从10世纪开始了女性裹足的风俗,这标志着男性性观念的变化。“在统治阶级所认可并竭力倡导的缠足之风的背后,潜藏着中国封建士大夫们的变态性心理。基于此种心理:女人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脚,不是自然生成的脚,而是人工改制了的反自然状态的‘小脚’。于是,三寸金莲便渐渐成为在中国文化中被扭曲了的男性性欲的直接对象物。”[5]在《金瓶梅》中,作者及其书中的男性们对于女性的小脚极近描摹之能事,就连名字都是对“脚”的暗示:“因她(潘金莲)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所以就叫金莲。”[6]而且,在这部小说中,金莲(女人小脚)、女性性感(色)与男性性欲对象是可以等同的。[7]当然,老舍对《金瓶梅》是熟悉的,对其中所涵盖的文化意蕴也是了解的。关于这一点,有这样一段文坛佳话权当佐证。在老舍的帮助下,克莱门特·埃杰顿(ClementEgerton)把《金瓶梅》译成了英文。埃杰顿在“译者说明”中说:“没有他(老舍)不懈而慷慨的帮助,我永远也不敢进行这项工作。我永远感谢他。”1946年老舍在《现代中国小说》一文中写道:“明代最杰出的白话小说是《金瓶梅》,由英国人克莱门特·埃杰顿(ClementEger-ton)译成英语,译本书名是The Golden Lotus。在我看来,《金瓶梅》是自有小说以来最伟大的作品之一。《金瓶梅》用山东方言写成,是一部十分严肃的作品,是大手笔。”[8]而其中老舍所指的“The GoldenLotus”是《金瓶梅》的英译名,译成汉语则是《金莲》。对于这一译名“金莲”,老舍不会想不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女人的小脚———“三寸金莲”特殊的审美情趣的,更不会忽视《金瓶梅》中女性与“脚(鞋)”之间性隐喻关系的展现的。否则,老舍对埃杰顿的这一译名是不会不提出异议的。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老舍了解两者之间的隐喻意,当然不是指老舍是当代性心理学家所指的“拜足狂”,“恋鞋癖”,而是指衷爱中国传统文化如老舍者难免受中国特有的女性裹足风俗的影响,并把这种隐喻意作为一种表现方法在作品中运用,对此我们可以从作家的许多作品中得到证实。
    老舍在《赵子曰》中以讽刺之笔刻画了赵子曰对妻子的小脚曾经狂热的迷恋、把玩与赞美,但时过境迁之后却又对其进行诋毁和丑化:  
      他(赵子曰—引者注)的妻子,在十年前,(赵子曰十五岁结婚)真是九天仙府首席的小   脚美人。他在结婚后的三个月中,受爱情的激动,就写了一百首七言绝句赞扬她的一对小   金莲。现在赶巧了在隆福寺的旧书摊上,还可以花三个铜子买一本赵著的《小脚集》。可  是,现在的人们不但不复以窄窄金莲为美,反异口同韵的诋为丑恶。于是“圣之时者”的  赵子曰当然不能不跟着人们改换了“美”的观念。他越看东安市场照相馆外悬着的西洋   裸体美人画片,他越伤心家中贮藏着的那个丑女。
    在赵子曰的意识中,太太的小脚在“西风东渐”之后已经让位给了西洋裸体的美女,小脚的含蓄不如西洋裸体的美女更能激起自己的性的欲望。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阿Q幻想在革命后娶老婆时反而不要吴妈了,因为吴妈的脚太大,嫌弃她不是一双典型的小脚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中也有这样的事,七巧要给长安裹脚,旁边的老妈子们笑到:“如今小脚不时兴了,只怕将来给姐儿定亲的时候麻烦。”七巧一意孤行、倒行逆施地给女儿裹脚虽然是她心灵扭曲的体现,但我们从侧面也可以看到社会层面上的对女性的“脚”或者“体态美”的审美变迁。小脚病态的“美”让位给了西洋天然的“美”,这一观念的改变虽有妇女地位提高的原因,但在赵子曰这里实质上无非是男性的“性”审美观发生了嬗变。也就是说,在赵子曰的眼睛里,中国女人的小脚与西洋女人的裸体在激发男性的情欲方面在时间先后上具有等效性,同时佐证了脚与性之间存在着隐喻关系。 在老舍讽刺性的笔锋下,我们分明看到作家认可了女性的(小)脚与爱情、性的象征关系,当然在这里,老舍批判了男性变态的性观念,揭示了中国古代的男性们喜欢女性畸形小脚的病态心理,像赵子曰这样的男人面对西洋裸体美女画片萌发的情欲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病态。老舍对赵子曰式的“弃”小脚而“就”裸体的所谓以赶“时髦”为理由的性取舍给予了无情地鞭挞,在“弃”、“就”之间作家否定了赵子曰式的把女性作为赏玩对象的性消费观念。
    
    在老舍的小说世界中,鞋、袜子等女性身体末端所著之物同样在男性人物眼中具有性象征意蕴或是与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老张的哲学》中王德在中央公园内百无聊赖、提不起精神,但当他看到这样的情形时便来了精神:  
      他(王德—引者注)靠着东墙从树隙往西边的桥上看,还依稀的看得出行人的衣帽。及  至他把眼光从远处往回收,看见一株大树下,左边露着两只鞋,右边也露着两只,而看不见   人们的身体。那容易想到的是两个人背倚着树,面向西坐着,而把脚斜伸着。一双是男鞋,  一双是女鞋,王德又大胆的断定那是一男一女。
    很明显,王德从鞋推论出一男一女,果然是李应和龙姑娘在谈情说爱。但从王德的好奇、李应的困窘来看,仅害羞二字还不能概括这一行为背后的意蕴,因为在一定意义上说“鞋作为两性关系的见证和某种意义上的守护神,它所象征的总是婚姻规范之外的某种性关系”。[9]还有,老舍为了表现老张道德的无行和性的贪婪,在当老张看到龙凤时,“心里痒了一下”,叹息着“钱不多,把一朵鲜花,往孙八身上推”,而下意识地“老张低头把眼光斜射到她的腿腕:‘多么细软的腿腕!’”。在性心理学家看来,女性的腿腕、腿、脚在激发男性性欲望方面作用是等同的,这种意识也正是鲁迅先生所批判过的:“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道白臂膀,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10]老张的阴暗心理在他的目光斜射到龙凤的腿腕上时被作家通过原型性象征表现了出来,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作家深厚的文化底蕴。所以老舍再写到赵子曰遇到谭玉娥时也让其注意到了她与众不同的外表,而最吸引他的是她“足下肉色丝袜,衬着一双南美洲响尾蛇皮作的尖而秀的小皮鞋”,在这样致命的诱惑面前,赵子曰完全失控处于无理智地迷狂中。而且,老舍还通过人物的反常衣着来确定她们的身份地位,甚至是性格品行。在《文博士》中文博士看到六姑娘丽琳“斜过身,宋把脚伸到他这边来:穿着一双白缎子绣花的鞋。”在文博士的意识中丽琳的“那双白缎子鞋”是妓女们穿的,他看不清楚丽琳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大户人家的女儿却为何有着妓女式的装束。面对丽琳,文博士连作为传统男性最在乎的女性贞节也顾不上了,显然丽琳显赫的家庭出身(或者说金钱、权势)更具有现实的诱惑力。而在《骆驼祥子》中祥子开始对夏太太的真实身份无法确认,“连祥子也看得出来,她虽然打扮得这样入时,可是她没有一般的太太们所有的风度。但是她又不像是妓女出身。祥子摸不清她是怎回事。”而老舍让她“脚上趿拉着白缎子绣花的拖鞋”向祥子泄露了天机,夏太太曾是个暗娼,祥子对于她的勾引心知肚明,这不能不说是“白缎子绣花的拖鞋”为他们的媾和起了中介作用。在《末一块钱》中老舍是这样刻画林乃久的:他为了追戏子史莲霞而给她“买过鞋与丝袜子”,喜欢她的“那对瘦溜溜的脚,穿着白缎子绣红牡丹的薄鞋”,“白缎子绣红牡丹的薄鞋”给了他许多性的幻想,可是金钱的缺乏使他受着许多煎熬。而从乡下来的女学生们的“大黑扁脸,大扁脚”则成了林乃久和同学揶揄的对象。可他想要打算结婚的话,还得娶个女学生;“莲霞只能当个妾”,显然这关涉到一个“贞节”的问题。女学生有贞节却无性感(即大扁脚),莲霞们有性感(即瘦溜溜的脚)却无贞节(即白缎子绣花鞋)。
    在中国俗语中,有这样的说法“要想俏,就穿孝(白)”,而白鞋上绣花更是俏的表现。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中为了刻画三仙姑而设置了这样的细节的:“虽然已经四五十岁,却偏爱当个老来俏,小鞋上仍要绣花、裤脚上仍要镶边”,她为的是吸引住老相好的目光,勾引年轻人跟着她转来转去。而到了区上,她的“穿绣花鞋”却成了人们笑话的目标,一时羞地她无地自容。赵树理要表现三仙姑的俏、风流是通过她的“鞋上绣花”表现出来的,而人们也是通过她的这一行为渗透其潜意识的。也就是说,“鞋上绣花”的隐喻意是广为人知的,深扎在传统文化的土壤深处。老舍正是从传统文化中的这些细枝末节出发,以鞋、脚、袜子等来反映男性的性心理可谓是抓住了中国传统文化畸形的命脉,从目不识丁的洋车夫到“学贯中西”的留学归国博士,从正直诚实的青年到顽固迂腐的封建卫道士,他们对于“鞋”的隐喻性认识有着“异口同韵”的一致,从而让鞋喻的原型性探究具有了有力地支撑。
    弗洛伊德在《释梦》中说,一切中空的物体在梦中均可以作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在《精神分析引论》中又特别指出:鞋和拖鞋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鞋作为性象征意象的例子也屡见不鲜。清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述了这样的故事:  
      凤凰店民家,有儿持其母履戏,遗后圃花架下,为其父所拾。妇大遭诟诘,无以自明,拟  就缢。忽其家狐祟大作,妇女近身之物,多被盗掷于他处,半月馀乃止。遗履之疑,遂不辩而   释,若阴为此妇解结者,莫喻其故。[11]
    这看似一个离奇的故事,由于“儿持其母履戏,遗后圃花架下”,就差点导致他的母亲因难以摆脱失贞的嫌疑而差点自缢。女性的近身之物鞋“遗后圃花架下”,其深层意蕴在于这位女性与别人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鞋与性在这一则故事中被深层地置换了。中国的民歌或民谣中常有以鞋象征性爱的情况,如陕西凤县民歌《情哥带信要做鞋》:“老鸦飞去又飞来,情哥带信要做鞋,半夜子时打褙子,半夜子时来取鞋。”显然,“半夜子时来取鞋”具有性象征意义,在封建礼教森严的束缚下,半夜相会是不符合宗法道德的,而在“半夜取鞋”这样反常行为的掩护下则能达到私会的目的,这在歌词中隐讳地表达出来而不至于被封建社会的礼法道德所扼杀。同样,在老舍笔下,无论是夏太太、丽琳们所穿的“白缎子绣花鞋”所露出的诱惑的信息,还是老张、赵子曰们对女性的腿腕、小脚所流露出的畸形心态,无不显示出老舍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鞋”与“性”的置换性的隐喻关系是了然于心,心领神会的,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运用了这一象征性的隐喻表现手法。
    
    虽然老舍对由“鞋”与“性”的隐喻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传统男性的性玩弄、性消费心理进行了一定地批判,但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却感觉他对女性的讽刺多于同情,具有一定程度的男权意识,对于这一点我们是不可否认的,在文本中可以得到印证。早在《金瓶梅》中就这样描写女性:  
      朱唇皓齿,掩袖回眸,懂得来时,便是阎罗殿前鬼判夜叉增恶态。罗袜一弯,金莲三寸,  是砌坟时破土的锹锄;枕上绸缪,被中恩爱,是五殿下油锅中生活。[12]
    显然在这样的描述中把女人的美色等于死神和阎罗,“罗袜一弯”和“金莲三寸”虽对男性具有诱惑力,但不小心就会被她们害的身死魂灭,这是男性对女性的近乎恶毒的诅咒———女性的“金莲三寸”成了“砌坟时破土的锹锄”。老舍虽然没有像《金瓶梅》中所显示的那样对女性一方面充满了欲望另一方面又充满了怨怼,但一定程度上却通过夸大“脚”与“鞋”的独特性来表现女性的愚昧、强悍和不合适宜。例如《离婚》中老李打算听张大哥的劝说把家眷接来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她接来?要命!那双脚……”,老李恐怕妻子的“改组脚”在同事们面前丢脸,虽然他也知道妻子的“脚并不是她自己裹的”,妻子本人也是受害者,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挑剔她的缺点,叹息着“高跟鞋,曲线美,肉色丝袜,大红嘴唇,细长眉……离李太太有两个世纪!”老李痛苦于太太土气的同时痛恨于自己的懦弱,在左右摇摆中和太太闹着别扭。他在内心批判自己妻子土气的同时给了自己暗恋马少奶奶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由于妻子土气、庸俗、缺乏魅力,丈夫离婚再娶也是理所应当。老李把生活不如意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推给了比自己还要无助的女性,这说明了市民小知识分子在时代狂潮中的仿徨无根,从侧面也说明了作家老舍在表现和批判市民社会时在客观上给了女性一个更为艰难的生存语境。
    在《离婚》中,老舍在文本叙述中并没有掩饰对李太太可笑行为的讽刺:李太太“一双前后顶着棉花的改造脚,走路只见胳膊摆动,不见身体向前挪:有时猛的倒退半步,大概是脚踵设法找到那些棉花呢。新学会的鞠躬:腰板挺着,两手贴垂,忽然一个整劲往前一栽:十分的郑重,只是略带点危险性。”我们看到这样的描述,不仅也要为老李有这样的妻子而感难过而且为他的遭遇也稍感不平了,显然在这里作者的男权意识通过渲染女性的愚蠢来左右了读者的观感,使文本最大程度地彰显男性的苦闷彷徨却让阅读者忽视了像李太太这样的女性的痛苦无奈。另一个例子则是在《柳屯的》中,老舍为了表现“柳屯的”的霸道、强悍而特地写了她与众不同的脚———“大红新鞋,至多也不过一尺来的长”,并且说:“我讨厌这个娘们,虽然我对她并没有丝毫地位的道德的成见。只是讨厌她,那一对努出的眼睛!”既然“没有丝毫地位的道德的成见”,那么“我”、“我们”讨厌她只是因为她的“大脚”和相貌丑陋,这样的原因未免武断。实际上,其深层原因还是在于作家意识深处男权思想在作祟,这是除“道德的成见”之外的真正原因。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的存在,所以老舍在塑造像虎妞、大赤包之类的相貌丑陋、动作粗俗、行为卑琐的女性时才把她们的相貌与动作行为作了某种必然的联系。在虎妞、大赤包、“柳屯的”等出场时老舍首先在描述她们的相貌上作了暗示,阅读者在阅读文本时就不可避免地受这种暗示的左右从而影响到对人物的客观性评价。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面相说”,如“好人面善、坏人面恶”等简单的认知理论;文学创作、传统戏曲中的“脸谱说”,如《三国演义》中人物相貌描写的概念化,如京剧中忠臣与奸相仅从脸谱中就可以区分;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人心中的“美人幻梦”情结,其中也包括女人的“脚”也必须符合当时男权社会的关于女性的审美标准,虽然这一标准有时以隐喻的形式表现出来。
    老舍通过“鞋”的隐喻意的形式剖析了掩藏在传统文人、市民心理中的封建意识,也批判了他们身上的国民劣根性,但不可避免地是,老舍也受传统文化的浸淫而与其有丝丝缕缕的联系。在老舍的笔下,女性是作为客体出现的,不论是《微神》中“我”眼中的“小绿拖鞋”,《赵子曰》中赵子曰眼中“妻子的小脚”与“西洋裸体美女”,还是《离婚》中老李眼中“妻子的改造脚”,她们是审美主体(男性)观照的对象(女性),“美”与“丑”的界定完全符合男性的审美标准。女人被男人塑造成“美人”,是父权文化的造物,[13]而女人被强化了相貌的丑陋不符合男性的审美标准则同样也是父权文化的产物。由此来看,“鞋”的“隐喻意”是一把双面镜,既照出了老舍对父权/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制的批判,又照出了老舍潜意识中残留的某些男权思想,从而使其笔下的女性始终处于客体的被观照地位。
    注释:
    [1][5][7][9] 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第558页、第496页、第497页、第56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年版。
    [2] 霭里士:《性心理学》,潘光旦译,第210页,三联书店1987年版。
    [3] 严家炎先生把《微神》称为老舍的“心象”小说。见《〈微神〉:老舍的心象小说》,《走进老舍》,崔恩卿、高玉琨主编,京华出版社, 2002年版。
    [4]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文集》第一卷,第530页,长春出版社1998年版。
    [6][12] 《金瓶梅》,第32页、第12页,齐鲁书社, 1987年版。
    [8] 李振杰:《老舍在伦敦》,《新文学史料》1990年第1期。
    [10] 鲁迅:《而已集·小杂感》,《鲁迅全集》第3卷,第53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版。
    [11]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三)》,第2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版。
    [13] 李小江:《女性审美主体的两难处境》,《性别诗学》,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作者简介:张炜炜(1977-),女,山东肥城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博士生。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原载:《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二○○六年第二期 
    
    原载:《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二○○六年第二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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