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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史上一大奇迹———论俞平伯治红的三次发现与三次超越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曲沐 参加讨论

    《红楼梦》堪称一部“千古奇书”,使无数关注与研究他的学人如入于一座迷离惝忄兄的艺术之宫殿,即使登堂入室亦难穷尽底蕴究其阃奥。张新之《红楼梦读法》云:《红楼梦》之内在意象,哪怕是方家巨眼,亦是“恍惚迷离,旋得旋失,仍难脱累”。梦痴学人《梦痴说梦》谓“《红楼梦》本难解,亦不能尽责于人”,他将《红楼梦》视为“海市蜃楼”,所谓“梦”者,“幻妄之谓也”,因此其“义旨难悉,不免陷入幻阵”,是不足为怪的。1934年李辰冬发表于《国闻周报》的《红楼梦研究》其第五章《红楼梦在艺术上的价值》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艺术品。他说:作品愈伟大,愈不容易了解”,因为“《红楼梦》是浑圆的,而我们的知识是零星的”,以个人零星的知识欲探求浑圆的《红楼梦》,难免不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这些看法都是很有道理的。所以,不管是谁,要想探究《红楼梦》真谛,注定得历尽艰辛,经过一番曲折复杂的途径,方能接近其真境。它仿佛昭示世人:在“探红”道路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笔直坦途”,“一贯正确”和“始终无误”的顺境,倒是崎岖坎坷的逆境居多。经常有人“迷路”,“走错了道路”,“走了许多弯路”;有的孜孜矻矻治红终生,临到生命的尽头方始彻悟与猛醒;甚至至今尚迷入歧途而不自觉者,亦是大有人在的。这是一种奇特的红学现象。在这之中,“新红学”开山祖师之一的俞平伯就是十分典型的。他曾经多次发出浩叹:《红楼梦》“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糊涂”,“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72页);《红楼梦》“出现于文坛,如万丈光芒的彗星一般,引起纷纷的议论,种种的猜详,大家戏呼为‘红学’”,要“了解《红楼梦》,说明《红楼梦》都很不容易,在这儿好象通了,到那边又会碰壁”(同上629页)与843页)。加之脂本脂砚斋“烟云模糊”以惑乱,他更觉“红楼迷宫,处处设疑”,甚至慨叹道:“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按:指脂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1979年《甲戌本与脂砚斋》)。他正是进入“迷宫”,步步揭开这重重“帘幕”的。所以,纵观红学史,没有那一位红学家像俞平伯那样曲折之多,反复之大,痛苦之剧,忏悔之深,真堪称红学史上一大奇迹。他在治红道路上艰难跋涉七十个春秋,其契契苦心执于寻微探秘,一生中曾历过三次“发现”大关,每次“发现”都是一次自我否定也是一次自我超越,又是一次认识的飞跃和观念的转换。这样使他跃上一个又一个台阶,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终于达到了自我人格的完善与理论修养的最高境界,这是十分令人感叹的。罗丹曾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看来,“发现”,只有“发现”,才是打开“红楼迷宫”的一把钥匙。所谓“发现”,应该具有如鲁迅所言:“埽荡烟埃,斥伪返本,积年烟郁,一旦霍然”的学术价值品位,俞平伯的“发现”诚如是。所以,观察、体悟和总结俞平伯的治红经历,看看他是怎样认真“发现”的,会有助于我们对《红楼梦》这部“千古奇书”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对红学史上是非曲直的认识,也有助于我们对治红途径和方法的认识,或者更有助于我们对治学态度的学习与修养,诸如如何服膺善言,修正错误,不固宥于专己一得之偏见、一己之成见等等。笔者有感于此,故不揣谫陋,特阐发以论述之。
    俞平伯起初对《红楼梦》并无什么兴趣,也不觉得它怎样好。他在《红楼梦辨·引论》中说,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才有些微的赏鉴力”,1920年与傅孟真在旅欧行船上,“方始剧谈《红楼梦》,熟读《红楼梦》”。因孟真“每以文学的眼光来批评它,时有妙论,我遂能深一层了解这书的意义、价值”,然而仍没有激发起“研究的兴味”。这时他对《红楼梦》的认识,是处在一片混沌状态,思想是茫然的,未能提到理性思维的高度。在旅欧回来的第二年,即1921年,他回到北京。这时胡适之正发布他的《红楼梦考证》,顾颉刚亦参与《红楼梦》的研究。胡适是俞平伯北大的老师,顾颉刚是他北大的同学,他们对《红楼梦》研究的意兴方感染到俞平伯。从这年四月间开始,先是书信往来讨论问题,他说这是他’兴会最好的时候”。顾颉刚也说,当时“他们(指胡、俞)不断的来信讨论,我也相与应和,或者彼此驳辩。这件事弄了半年多,成就了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和平伯的《红楼梦辨》”(《古史辨·自序》)。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就是在他和顾颉刚的书信讨论中写成的。他在讨论和写这本书的时候,对《红楼梦》才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这是他第一次对《红楼梦》的“发现”。有所发现才有所“超越”,超越并克服了先前思想上的混茫状态。他“发现”了什么呢?在《红楼梦辨》中卷第六节中他这样说:
    《红楼梦》是一部自传,这是最近的发现,以前人说的很少。(《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90页)
    所谓“最近的发现”,其实正是从其师胡适那里学来的。胡适1921年作《红楼梦考证》,根据小说第一回作者的交代和对曹寅家世的考察,得出了著名的“自传说”。他说:“《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个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当日曹家的影子”(《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108页)。对胡适这个结论意见,顾颉刚和俞平伯都深信不疑,是完全接受的,他们只相信胡适的结论,而对结论的依据并未重新审视,所以在讨论过程中始终是依照“自叙传”的思维定势来进行的。因而,“自传说”也就构成了“新红学”的一个核心观念。尤其是俞平伯,他一旦相信《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就一再强调并维护“自传说”。他在《红楼梦辨》中多次提示人们:“《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红楼梦》底目的是自传。”“书原名《石头记》,正是自传的一个铁证”。所以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写作以及书中各项议题的立论,都是建立在“自传说”的基础之上的。比如:第一,他的基本看法是:“《红楼梦》实事居多,虚构为少,殆无可疑”。胡适一再强调《红楼梦》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则一再强调《红楼梦》是一部“写实的作品”。他说作者创作的“目的是自传”,“手段是写生”。“写生较逼近于事实”,“书中的人物、事情都是实有而非虚构”(《红楼梦辨》第90页)。胡适、俞平伯所说的“写实”“写生”,其实也就是“写真”“实录”的同义语。所以他们在讨论中则处处将《红楼梦》当着“实事”看待。此时的俞平伯对其师胡适的观念可谓亦步亦趋,紧步胡适之后尘。胡适说曹雪芹“生于繁华卒于贫困”,俞平伯则认为“《红楼梦》作者所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又说:“《红楼梦》的作者和宝玉决是一而非二”。他和顾颉刚所搜得的材料,也总是依“自传”说加以对照,即从小说中的描写加以印证。材料与小说符合的,则径直与小说人物划等号,不符合的,就说小说写的“有意错乱”。如顾颉刚在《楝亭集》找得一诗,题为《闻珍儿殇》,遂“觉得颇与《红楼梦》上用玉旁排行的有些相近,或者他们大名用‘页’旁排,小名用‘玉’旁排,也说不定。”而俞平伯则认为此已殇之“珍儿”,“即是贾珠”,“‘珍’与‘珠’相连,故曰贾珠”(《俞平伯论红楼梦》第11页)。他们都把曹寅当成贾政,把贾府当成曹家。顾颉刚在了解到曹寅之内兄李煦的材料之后,径直将他当作《红楼梦》中的林如海了。他说:
    李煦做了三十二年织造,又做了八任的巡盐御史:《红楼梦》上的林如海“本贯故苏人氏,今钦点为巡盐御史”,因此我猜想便是他。宋和的陈鹏年传上,亦说李煦与曹寅为“裢”:则两家的子女,自然是表兄妹。照这样想,林黛玉竟是姓“李”了。(《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44页)
    然而,用“自传说”对照小说,顾颉刚终于解释不了了。他对《八旗氏族通谱》、对《雪桥诗话》都产生了疑问。他说:
    我觉得曹雪芹是否把宝玉写自己,如今也成了个疑问。若然,曹是嗣于曹寅的,更是可疑。书中贾母与贾政,并不像嗣母子的样子,而贾政“端正方直”“酷喜读书”“居官勤慎”“风声清肃”,很不似没有政绩可见的曹辈的考语。雪芹情性,从《雪桥诗话》看来,是孤冷的襟怀,坎坷的口格,李贺,刘伶一类的人物,与宝玉的“只愿常聚,生怕一时散了,那花只愿常开,生怕一时谢了”的性情,颇不相合,这甚是解释不了。(同上50页)
    史料和小说的这种种矛盾,使顾颉刚对“自传说”产生了疑问和困惑,甚至产生了“解释不了”的难题。他把自己的疑难信告俞平伯,俞平伯回信说:“看你来信的意思,颇有些疑惑‘雪芹即宝玉’这个观念。但这个观念却是读《红楼梦》的一大线索,若连这个也推翻了,那些推论更无存在的价值”,“因为从本书看本书,作者与宝玉即是一人,实最明显的事实。若并此点而不承认,请问《红楼梦》如何读法?”(《俞平伯论红楼梦》第21页)。俞平伯此时对“自传说”的坚定态度是很突出的。胡适向顾颉刚做了解释,使顾颉刚消除了对“自传说”的疑虑之后,顾颉刚又提出疑问,他告诉俞平伯说:“我又要疑大观园不是随园”。俞平伯知道了他一个“疑虑”消释了,又提出一个“疑虑”,于是便回了一封很长的信,除仍然坚持“自传说”之外,也发出了一些感慨。信中说:“单是一部《红楼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考它,还是个一半糊涂帐”。尤其对大观园是否是袁枚之“随园”、大观园究竟是在南还是在北的考察,更使他陷入困境。他说:“大观园既不是随园,且以贾母的年纪推算起来,《石头记》的情事似不定在金陵。我本想断言这是在北方的事,后来在适之先生处见敦敏赠雪芹诗有句云,‘秦淮风月忆繁华’,似《红楼梦》确是金陵之事。所以弄得我也迷糊了”(同上46页)。其实,思想定位于“自传说”和曹寅家世说,以此来解释《红楼梦》,怎能不“迷糊”、怎能不是一笔“糊涂帐”呢!第二,对全书结构的认识,也是从“自传说”的角度进行考察的。胡适《红楼梦考证》主要考证了《红楼梦》作者和版本。作者问题得出了曹雪芹“自叙传说”,本子问题得了“曹著高续”说。即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而这个“曹著高续”说也是在“自传说”这个“最主要的观念”的推导下得出的,“使人把向来看作一贯的东西忽地打成了两橛”(顾颉刚《古史辨·自序》),形成了一个版本(程本)两个作者(曹、高)的畸形状态。胡适提出“曹作高续”说时举有四条“证据”:第一条是引愈木越《小浮梅闲话》所记张问陶的诗及注;第二条当时就不能成立;第三条“证据”胡适说“程序说先得二十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第四条胡适举高鹗的序,认为高鹗“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于是“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了”(《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16页)。对胡适这个结论顾颉刚和俞平伯都反复加以论证,论证的指导思想都是在“自传说”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对胡适的四条“证据”基本没有涉及,而主要从小说内容方面考察“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人作的”。俞平伯在6月9日给顾颉刚的信中这样说:“雪芹是个寒士,是痛恶科名利禄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个热中的人,是进士、是御史(据适之考出),所以非让宝玉中了举人,他心里总有点不愉快”(《俞平伯论红楼梦》第27页)。而且他们其时讨论问题的心态经常是“悬猜”“悬想”“瞎说一起”“胡猜”“妄断”“盲想”“揣想”“臆想”“疑惑”“无数胡思乱想”(均见《俞平伯论红楼梦》载他与顾颉刚讨论《红楼梦》的通信)等等,可见其主观随意性是很强的。如1921年5月4日俞平伯在回复顾颉刚的信中说:
    你叫我详述我的悬猜,我故且选一个题目瞎说一起。(后)四十回目录是原有的,是后补的?我敢妄断系高君所补。我有几个证据:(1)我们既相信《红楼梦》为作者自序其生平之经历怀抱之作,而宝玉即为雪芹的影子,虽不必处处相符(因为做小说不是做行状)但也决不能不相符。如果真太相违远,我们就不能把宝玉当做作者化身;并且开卷上说“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此语更应当作何解说。既如此,我们且看雪芹他自己怎样说自己,再看后四十回高君怎样写宝玉,再看回目上怎样点明,就可以晓得什么是原文,什么是补作了。(《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页)
    这种思维定势,在他们起笔讨论之先就已经为“自传说”所固定,而且成为一种“先入之见”,由此便处处“觉前后之不衔接”。所以俞平伯对“曹作高续”说的反复论证就成了《红楼梦辨》的一个主要内容。如说:“《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是已确定了的判断,无可动摇”(《红楼梦辨》第8页)。所谓“已确定了的判断”,在胡适来说,只是主观的“推想”,其做出这一判断的四条证据本来就靠不住,俞平伯却要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就这样带着已固定的思维模式,在《红楼梦辨》中,将“曹著高续”说推向了极端,比胡适走的还远,比如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初稿中根据程伟元序中的话:“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胡适说:“当日抄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抄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的目录的”,但对程伟元的话,俞平伯全然否定,说他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出气”。顾颉刚在《红楼梦辨序》中也说:“适之先生的初稿里,因为程伟元序上说,‘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疑心后四十回的目录或是原有的。平伯对于这一点,自始就表示他的反对的主张”(《俞平伯论红楼梦》第75页)。俞平伯不仅认为后四十回之文是高鹗补的,甚至认为后四十回之目录也是高鹗续的。并以“揣想”的思维方式攻击程伟元高鹗在“作伪”,在“掉谎”,主观臆断程伟元高鹗两人的话“全是故意造谣,欺网后人”(《红楼梦辨》第15页)。本来,在绝无客观材料证实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情况下,俞平伯抓住作家“个性”的差异以论述“续书的不可能”,这是一个很好的视点。他说: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的。因为如此,所以文章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的个性,续书人也有他的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同书5页)
    这话说的很好,也很正确,如果能沿着这一思路考察《红楼梦》全书,就会看出只有曹雪芹才能创作出120回《红楼梦》,高鹗与曹雪芹的“个性”迥然不同,是绝对续不出后四十回的,后四十回不是高鹗所续。能够写出后四十回的,写出120回全书的,“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即曹雪芹自己,非他莫属。只可惜俞平伯在写这段话之先,已经有了一个“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样一个基本观念横亘于胸,毫无缘由的将前八十回视为曹雪芹的“个性”,将后四十回视为高鹗的“个性”。而且把后四十回说成“面目虽似,神情全非”,如此走向极端。就这样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对立起来的认识和研究,可以说是贯穿《红楼梦辨》全书的一个中心观念。因而,他所采用的方法,也是主观的处处将二者对立起来以前八十回否定后四十回。他在“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一节中,非常露骨地说明他的这种思想和方法:
    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个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的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曹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这是所谓对症下药。(同书11页)
    所以,尽管他和顾颉刚一样,寻找出许多“高鹗续书的依据”,包括“宝玉出家”“宝玉中举”“贾氏抄家”“贾氏复兴”等等在内的二十一处重大事件和情节,并找出107条依据证明八十回和四十回是有联系的。他也认为“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依然说这些“依据”“更可以使读者恍然于后四十回出于补缀,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这就很使人不可思议。于是对后四十回展开了肆无忌惮地批评。他也说这种批评“原是主观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扫尽一切成见”,但他恰恰抱有“高鹗续书”的先入之见,才处处煞费苦心寻找后四十回的所谓“毛病”,目的是要“迫着”读者“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可见他此时用心之良苦。他先批评评点派,批评王雪香“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红楼梦辨》40页)。他对此很不满意,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的弊病”,找出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如宝玉中举,他一面说宝玉中举是有依据的,一面又说高鹗写宝玉中举“铸了一个大错”,“大错”的理由之一即“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如宝玉出家,他一面说有依据,一面又说成是高鹗的“呆笨之笔”“画蛇添足”。再如贾氏复兴,鸳鸯上吊,黛玉的心事等等,举了20多项“毛病”,说高鹗“假传(曹雪芹)圣旨”,说高鹗“冒充了曹雪芹”,说高鹗“坑人不浅”,说“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可谓尽其攻击之能事。但又言不由衷地称赞高鹗“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乃是“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功多罪少的人”。如此颠倒错乱,矛盾百出,正好说明他将后四十回妄断为高鹗续作见解的偏颇和不能自圆其说。此时的俞平伯为了证明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用八十回来攻击四十回”的思想和做法,将前后不是矛盾也说是矛盾(如认为曹雪芹未中举贾宝玉也不应该中举,曹雪芹未出家贾宝玉也不应该出家之类,以此作为矛盾就很荒唐),与后来1961年《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的认识恰然形成对比。他在这篇文章中就已经认识到对“书中情节有些矛盾不接的地方”,要有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认为凡是矛盾的地方就不是一人所作。他说:“凡长篇巨制,前后风格等不尽一致,本是常情”,“以八十回论,虽是完整之作,出于一手,但读起来,对前面和后面的感觉亦稍有不同,文章的风格和描写上都有些区别”(《俞平伯论红楼梦》第960页),这种说法就比较客观。王希廉《红楼梦总评》指出《红楼梦》全书有十九处矛盾疏漏之处;姚燮《读〈红楼梦〉纲领》以“吹毛之求”,找出“前后矛盾者”二十五处,但均未由此说它非一人所作。因为不管那部长篇小说,要从中找出一点矛盾和疏漏,都是不难的事。然而,二十年代初期的俞平伯却是千方百计“找碴”以割裂《红楼梦》,由此铸成终生的痛苦与悔恨,不能不令人慨叹。我们看看在“新红学”之前的红学家们是怎样看待和维护《红楼梦》的艺术整体,就会想到“新红学家们”这时正在做的是些什么!比如道光年间的太平闲人张新之,他在其《红楼梦读法》中尽管曾以“性理”和“易道”解释过《红楼梦》,但他对《红楼梦》艺术整体的认识就很了不起。他说:
    一部《石头记》,计百二十回,洒洒洋洋,可谓繁矣,而实无一句闲文。
    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者百倍者。虽重以父兄之命,万金赐,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 (《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157页)
    这说的是实话。这看法和胡适、俞平伯等新红学家相去何其遥远!一个要“保全”,一个要“腰斩”,究竟孰是孰非呢?有人说张新之此说是在“发昏”,是在“自欺欺人”,真不知从何说起!即拿与俞平伯同时代而稍前之人的看法,亦与“新红学家”迥异。1920年《小说月报》所载佩之《红楼梦新评》就指出:《红楼梦》“全书有一百二十回,这一百二十回,却是脉络贯串,一丝不乱。从第一回到第九十七回,全书的进行,是向上的(risihg action)。从第九十七回到回末,全书的进行,是向下的(Falling action)。中间‘苦绛珠魂归离恨天’一回,便是全书最高的一点(Climax)。全书的层次,错综变化,是自然的,不是机械的;而秩序却极整齐。相传这书出于两人之手,后面四十回,是后人所添。很有许多评点家,说是不足信的。但是以全书结构看,这书万万不是出于两人。作者写第一回的时候,全书结构,已了然在胸;不是随随便便,一回一回的写下去的,所以才有这样精密的结构。”(《红楼梦评论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4页)。这些论见都甚有见地。其实,反对“高鹗续书说”也大有人在。就在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出来以后,容庚在北京大学《国学周刊》第五、六、九期发表《〈红楼梦〉的本子问题质胡适之俞平伯先生》的文章,他根据自己掌握的120回《红楼梦》抄本(程乙本),批评胡适俞平伯关于“高鹗续书说”的错误,指出“不但后四十回的回目是曹雪芹原稿有的,并且后四十回的全文也是曹雪芹的原文”。1925年2月黄乃秋在《学衡》第三十八期发表了《评胡适〈红楼梦考证〉》的文章,对胡适的观点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批评。他说:“胡君不察乎是,贸然据船山笼统言之,断后四十回为高鹗补作,全不思此书苟无后四十回中之重要情节,不复成为小说。尤可笑者,既已谓后四十回为高鹗补作也,而又据贾府之抄没以推测曹家。按贾府之查抄,事在一百五回。如胡君言,当然非雪芹作。胡君既谓宝玉即雪芹,贾府即曹家,不知其何以又能据非出雪芹之手笔者而推知曹家?一文前后矛盾若是,是尚得目为考证乎?”(同上第748页)这批评是很有道理的,使胡适无言以对。
    第三,基于“自传说”和“续书说”这“新红学”两大学说,从而导致对《红楼梦》版本和《红楼梦》有关内容情节认识的混乱与错误。当时他们在讨论《红楼梦》和俞平伯写作《红楼梦辨》的时候,所能看到的《红楼梦》本子,只有程本120回《红楼梦》(程甲本及其翻刻本)和戚本《红楼梦》八十回。他们对120回程本《红楼梦》既已腰斩为两部分,那么对这个八十回戚本《红楼梦》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在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中可以说是充满了矛盾和错乱;而这些矛盾和错乱恰恰是由“自传说”和“续书说”所导致的。因此本只有八十回,正好可证俞平伯“原本只有八十回目录”的断言,所以他说: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红楼梦辨》第61页)
    因此他认为:“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这就是说,戚本更接近于原著。十分显然,这一认识是在否定后四十回的前提下产生的。但当他进入对戚本和程高本内容和文字和对比考察时,就发现了戚本“未必是当时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说不定”。而且看出“这决是辗转传抄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也看出戚本文字“肉麻可厌”“大谬之处甚多”。“并非传抄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他举到戚本一些“改窜”作伪事例,都是十分准确的。如25回写薛蟠“忽然瞥见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的一段描写,他说:程高本“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戚本“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请问在举家忙乱的时候,夹写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评注人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真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红楼梦辨》第70页)。再如42回写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的一段痴想,程高本作“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而戚本改为“宝玉……叫我替他抿上去”。俞平伯说:“这个‘我’字错得好利害啊!”“很杀风景”。岂止“杀风景”,简直是歪曲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宝黛爱情很高尚,绝无低俗,宝玉从没有为黛玉“抿发”,黛玉也不会让他为自己“抿发”,如此动手动脚。且当着众人宝玉替黛玉拢发,会成为什么样子呢?真是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再如63回写宝玉为芳官起名“耶律雄奴”的一大段表现有民族思想情绪比程本多出的文字,俞平伯极为反感,说其“不但全失宝玉口吻,神情,而且文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又结合52回薛宝琴出示真真国女子的诗,其末联程本作“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而戚本却改作“满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于是认为这都是“有意添入的”,并说:
    以作者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的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同书74页)
    这一看法很好。他又提出“为什么改窜?”,按戚蓼生处在乾隆年间,“决非抱民族主义的人,且亦决不敢为有民族思想的书作序”。他又从这数节插入的文字看:“似在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加入的。因此戚本出世的时代,正是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的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同上)。他如能按照这一看法考察下去,就会看出戚本打着“国初原本”的幌子,其实正是在程本基础上的改窜,以冒充“原本”,是红学史上第一个伪本,也是脂砚斋伪本的始作俑者。可惜他基于“续书说”的成见,总认为戚本除了那些“有意添入的”文字以外,其原本是早于程本的。对戚本多出的文字,他认为不好的就说是为后人改窜,认为好的就说是被高鹗删去了的,如此颠倒错乱。尤其盲目相信其批注中所谓“后三十回”“后数十回”“全部百回”以及所谓“佚本”的谎言。胡适1928年批评俞平伯说:“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190页)。其实,俞平伯早已看出“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也认为那些评注“谬语极多”,“十分可厌”,却仍然相信所谓“后三十回佚本”,(21回眉评),实在使人费解。再比如,他既认为曹雪芹只写了八十回书,就对八十回以后的内容作了许多煞费苦心的“猜详”,开了“探佚学”这一伪科学的先例。他说,他怀着“很大胆的企图,妄想”,要“把八十回以后原本应有的———可以考见的———面目显露一二”。怎样“显露”呢,他想了一套办法。他说:“八十回以后全是黑漫漫的长夜,而我却偏要从其间去辨别路途,自然得借重一盏明灯……现在可以勉强当作灯烛的,只有原书八十回。”但这个灯烛,只有几丈的光明,几丈以外光明之力所不能及,“只好去暗中摸索,凭着自己的猜详”;他又说:“我以为猜详是变形的瞎说,菽麦不辨,鹿马不分,是常有的现象;虽说的天花乱坠,而究竟无可信的价值”(《红楼梦辨》第121页)。他明知“猜详”是“变形的瞎说”,却还要挖空心思去“猜详”。他对“八十回以后的书中事实”,分了四个方面进行“探佚”:一是对贾家的衰败,设想了许多方案,最后得出结论说:“原书叙贾氏的结局,大致和高本以外的两补本差不多,和高本也差不多,只是没有贾氏重兴这回事”(同书128页)。再是对贾宝玉的结局,对十二钗和其他一些人物的结局,都作了十分详细的“猜详”和描画。其中一节是专探秦可卿之死,他相信当时上海《晶报》上的《红楼佚话》中的话:
    据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须髟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55页)
    再结合《红楼梦》册子上的情状,即“断定秦氏确是缢死”。尤其荒唐的是探出秦氏和宝玉已有“初试”云雨之事,宝玉第六回与袭人已是“再试”。至于作者为什么对这些不能明写呢,因为“此书所写既系作者家事,尤不能无所讳隐”。这就完全背离小说描写的具体情景,将秦可卿定为“淫乱”之女。如此糟蹋女性,岂是作者的思想!其实,像《红楼佚话》之类东西,完全是“好事者”编造出来的,所谓“书中焙茗者”,只能存在于小说中,根本不可能活在世上,只此一端,可见《佚话》的谎言。但此类《佚话》,很能投合对《红楼梦》大有兴趣和持“自传说”“家史说”的一些人的好奇心,使得俞平伯当时也相信这种东西。所以,《红楼梦辨》这一切荒唐琐碎的研究,全是在“自传说”“续书说”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
    俞平伯的《红楼梦辨》是写于1922年,1923年亚东图书馆排印出版。这书出来以后,立即产生了强烈的反响。1923年4月20日上海《时事新报》发表了梅生《红楼梦辨》的文章,高度评价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他“感谢俞先生的伟大贡献”,称赞俞先生“把百二十回与八十回分得清清楚楚……把他对于八十回以后的揣测,说得头头是道”,“俞先生用了许多的证据,辨明《红楼梦》原本只有八十回,断定后四十回是高鹗一手包办的。这种高人一筹的眼光是难能可贵”。又称赞“一般人以为《红楼梦》的记载,并不是一种实事,即使是实事,也决不是作者自身所经历的,不过借此骂骂人罢了。俞先生极力反对这种说法,他确信江顺怡《读红楼梦杂记》里的‘《红楼梦》悟书也,其所遇之人皆阅历之人,其所述之事皆阅历之事,其所写之情与景皆阅历之情与景’这样一段话,那是着实有意”。总之一句话,即高度赞扬了《红楼梦辨》对“自传说”和“续书说”的肯定与论证。然而,时隔不到一年,1924年1月,俞平伯即在《语丝》上发表了《修正〈红楼梦辨〉的一个楔子》的文章,一方面对考证之“求真”“求实”发生了许多感慨,另一方面对有人说他的《红楼梦辨》“太不断”,现在自己才感到“太不疑”,对这种读者与作者认识的距离,使他甚为怅然,于是乃“自悔其少作”。他检讨说:
    少作已经要不得了,而依照他们的估量偏又加上一重新的要不得。破笤帚可以掷在壁角落里完事。文字流布于人间的,其掷却不如此的易易,奈何?我对于《红楼梦辨》有点修正的意见,在另一周刊上发布其一部分……(《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28页)
    这时,有人正在称赞和“奖饰”他的少作《红楼梦辨》,除了梅生,还有王南岳、延龄等人,而他却提出“少作要不得了”,必须“修正”,可见他已觉醒,并未因赞誉而昏然自喜。他在“另一周刊上”发布的修正意见是什么呢?在回复王南狱山的信中提到一句,说自己对《红楼梦辨》的“意见渐异从前”,看法不是那样好了,拟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修正意见的文章,这就是1925年1月16日写的《〈红楼梦辨〉的修正》。在这篇文章中,他首先认为“《红楼梦辨》待修正的地方很多,此篇拣最重要的一点先说”。他说尽管有人提出发现了120回抄本,但对高鹗续书及回目这件事,仍然坚持着,除非将来发现的证据多了;但口气已相当缓和了。于是说道:
    究竟最先要修正的是什么呢?我说,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这实是近来研究此书的中心观念,说要贸贸然修正它,颇类似“索隐之学”要复活了,有点骇人听闻。但在明智的读者们,我信决不会轻易抱此杞忧的。(《俞平伯论红楼梦》341页)
    这里讲的很明确,首先所要“修正”的就是“新红学”的一个“中心观念”,也是《红楼梦辨》反复强调的使他思想定位的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的“自传说”。而且,“自传说”是在批判和否定“索隐派”的基础上提出的,如今要“修正”和否定“自传说”,是否就意味着“索隐派”要复活了呢?可见,他在觉醒之初,在提出“修正”自传说的起始,就已经十分大胆了,他是冒着一定风险和压力“修正”“自传说”的。他反省说:
    我从前写这书时,眼光不自觉的陷于拘泥。
    “拘泥”什么呢?拘泥于对“自传说”的坚持和强调,也拘泥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及与顾颉刚论红函札的影响,“引动”了他的“兴趣”。因为他们都是“以考据名癖的”,自己也受到这种“癖气的熏陶”,所以在《红楼梦辨》里是那样对“自传说”坚信不移,是那样妄自“考实”《红楼梦》的细节。他之所谓少作“太不疑”,就是对“自传说”过分相信,没有提出怀疑。但又检讨道:幸好在《红楼梦辨》中没有把话说的太死,对“自传说”也曾有所游移和困惑。也说过:“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厚了,不免拘儒之见”,似乎对“自传说”尚留有余地,这样,今日的“修正”,自己才有“一个下台的地步”,否则就难以下台了。可见,他觉醒之后对过去的错误有所悔悟了。而且,对考实小说的内容也不赞成了。其时,王南狱山仍在书信中与俞平伯讨论问题,并提出一些要进一步考证的小说内容,俞平伯在回信中表示对“考证”《红楼梦》内容已经不感兴趣了。他说:
    我决不想考实《红楼梦》中所叙各事的年月日……你所提出的两问题(按:指“明儿”一词的用法是“实指”还是“虚指”;贾蓉究竟何时续娶),于我现在很少趣味了。(《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33页)
    本来俞平伯起先对此类问题是很有“趣味”的,曾不厌其烦的“考实”过大观园和秦可卿,为什么“现在”却改变了态度呢?原来他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他对《红楼梦》的看法不同了:否定了“自传说”,有了新发现。他坦白的告诉王南岳:
    我告你,我何以对此等问题渐少趣味呢。我恭恭谨谨地说,我新近发见了《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同上)
    这是俞平伯对《红楼梦》的第二次大“发现”。他的这种“发现”和这种坦白的告语,现在看起来实在滑稽可笑:闹腾了这样久,又是讨论,又是争辩,又是写文章,又是著书立说,搞了半天,结果连《红楼梦》是部什么书都没有搞清楚,连《红楼梦》是部小说都不知道,还是“新近”才“发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这不太荒唐、太难以令人置信了吗!然而,实事就是如此,俞平伯并没有撒谎,他是老老实实承认这个事实的。在《红楼梦辨》中他第一次发现《红楼梦》是一部“自传”,现在终于发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从“自传”到“小说”,这中间有很大的距离,或者说有本质的不同。因此,他在早期发现《红楼梦》是“一部自传”下的论述结论,都可认为是不能成立的,是违背“小说”的基本原则的。这是很自然的道理。他之所以“自悔其少作”,就是因为在其“少作”之中并没有将《红楼梦》当着真正的“小说”来研究,所以在观念转变之后感到“悔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对于《红楼梦》是一部小说,这在一般人眼里几乎是天经地义的,连小学生都知道,怎么一些大学问家会不知道呢,事实上问题并非那么简单。自有红学史以来,人们曾以种种的眼光看待《红楼梦》。鲁迅就说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实际上,这些人都没有把《红楼梦》当着真正的“小说”来看待。旧红学索隐派是如此,新红学家考证派也是如此。甚至时至今日,仍然有人宣告说:“本人的‘红学’观点的核心即是‘自传说’”(周汝昌《红楼梦与中华文化·总序》华艺出版社1998年版);还有人将它当成宫闱秘史来研究,写成什么《红楼解梦》(霍国玲女士姐弟著)的书,一时间几乎“轰动”了北京一些高校;也有人不好说《红楼梦》不是“小说”,但说《红楼梦》是一部具有特殊性质的小说,不能用一般小说学研究它,要用“特殊手段”研究它,于是烦琐的考证与附会的索隐、探佚,连篇累牍,局外人莫名其妙,行家却乐此不疲。的确,真正认识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是一部文学作品,这在观念上是一个大的飞跃和转变,一个了不起的转变,俞平伯就经历了这样一个大的“发现”和大的转变。因此,如果说应“还‘红学’以学”,还不如说应“还《红楼梦》以‘小说’”才是正当之义。为什么俞平伯能够经历这样一个大的转变呢?自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他觉悟到“自传说”的此路不通,屡屡“碰壁”而后知返。他在《红楼梦辨》中以“自传说”为指导,愈考实小说内容愈觉考不清楚,愈觉“迷糊”,愈觉是“一半糊涂帐”。他曾想到:“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厚了,不免拘儒之见”,“《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这些话,都是在“考实”小说内容难以成立的情况下感悟到的。第二是理论的提高。他在写作《红楼梦辨》的时候才是一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刚从学校出来,开始接触《红楼梦》,一下子就从老师那里接过“自传说”的观点,是并不奇怪的。经过与胡适、顾颉刚等人的讨论,经过《红楼梦辨》的写作,经过与蔡元培的论辩,显然有所提高了。他自觉认识到在写《红楼梦辨》的时候,“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当它作信史似的看。”在胡适《红楼梦考证》的影响下,将《红楼梦》作为曹雪芹自叙传和曹寅家史来研究,自觉与不自觉的将其当作“信史”般对待,极尽能事将曹寅家的材料与《红楼梦》小说作比附,流入与索隐派一样的牵强附会之弊端。所以他十分深刻的认识到:“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至于谁笨谁不笨,有谁知道呢!考辩的罗嗦令人起腻亦半由于此”(《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43页)。由此,他对从前说的“写实”作了一番新的认识。他说:“我以为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这对“写实”的特征就不象先前讲的那样刻板,那样硬往“真事”上套。他又说:“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真文艺皆为创造的……所以视写实的文艺为某实事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一切文学皆为新生的,而非再生的。这个通则实没有例外。”(《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45页)。这就认识到文学艺术作品的虚构和创造的特征,非“写实”所能规范和解释的,所以按“自传说”和“家史说”以“考实”小说的内容和情节,总是徒劳的,错误的。因此他说:
    写贾氏的富贵,或取材于曹家;写宝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于雪芹自己(其实作品中各项人物都分得作者个性的一面);写大观园之“十二钗”,或即取材于作者所遭逢喜爱的诸女……这些话可以讲的通的。若说贾即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则大类“高山滚鼓”之谈矣。这何以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试想一想,何以说宝玉影射允礻乃、顺治帝即为笨伯,而说宝玉为作者自影则非笨伯?我们夸我们比他们讲的较对,或者可以;说我们定比他们聪明实在不见得。即使说我们聪明,至多亦只可说我们的资质聪明,万不可说我们用的方法聪明;因为我们和他们实在用的是相似的方法,虽然未必相同。老实说,我们还是他们的徒子徒孙呢,几时跳出他们的樊笼。我们今天如有意打破它、彻底地打破它,只有把一个人比附一个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这个窠臼完全抛弃。(《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45页)
    这就说的很好。沿着这个思路,他一直在进行着不断的反省,反复强调:“小说只是小说,文学只是文学,既不当误认着一部历史,亦不当误认着一篇科学的论文”。他曾自拟三个问题诘难新红学,作为新红学者的“入学考试”,他说:
    (1)人说宝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没有衔玉而生的奇迹?
    (2)人说贾妃归省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变为妃子?贾家有妃入宫,何以曹家没有?
    (3)大观园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那里?能指出否?
    这种难题,若当我正写《红楼梦辨》时拿来考我,必要曳白的。现在,可不然了。(同上346页)
    这是在观念转变之后,将《红楼梦》作为小说看,抛弃了“自传说”,才有了这种认识。不象先前非要“考实”贾宝玉就是曹雪芹,非要“考实”大观园究竟是在南还是在北,如此煞费苦心,徒劳无益。当然,俞平伯在“修正”“自传说”的过程中,由于是最初觉醒,也有一些不甚明确的地方,有些问题讲的不是十分准确。比如他说:自己的《红楼梦辨》“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这里把《红楼梦》看成“历史小说”或“自叙传文学”,这尽管比“历史”和“自传”的观念前进了一步,但仍然是不恰当的,仍然“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所谓“自叙传”,和“自叙传的文学”“自传性质的小说”本是一回事。胡适曾批评蔡元培的索隐方法只适用于带有“史传”性质的小说,不适用于《红楼梦》等大多数小说;而他的“自叙传”说,也恰恰只适用于像列夫·托尔斯泰的《幼年》《少年》《青年》以及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等自传性小说,绝不适用于《红楼梦》等精心建构的伟大艺术品。人们在批评胡适的自传说时,常常将其“自叙传”的观念与“自传性小说”相混淆,于是提出“原型说”“影子说”等等,认为说《红楼梦》是“自传性小说”则可以,说曹雪芹“自叙传”则不可以,实际上无形之中都在为“自叙传”说而开脱。对此,吴国柱说的很好:
    “自传说”与“自传体小说”本是一回事。古今中外以作家自己的切身体验而创作的小说可谓多矣,谁能笼统说它们都是“自传性小说”?即以当代名著《林海雪原》《红旗谱》《青春之歌》等等而言,都是以作家的亲身经历为依据,都有“原型”和“模特儿”做“蓝本”,可有谁说过它们是“自传性小说”?所谓“自传性小说”不是没有,诸如列夫·托尔斯泰的《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类,这些才是标准意义上的“自传性小说”,《红楼梦》显然不属于这一类。我们必须将“小说”与“自传性小说”严格区别开来,至于胡适,乃是一代国学宗师,岂有不知道《红楼梦》是“小说”之理?所以他说的“自叙传”,就是指的“自传性小说”。(《贵州2003大学学报》1996年4期)
    《红楼梦》不属于“自传性小说”,不属于“自叙传文学”和“历史的小说”,不是曹雪芹“自叙传”,胡适为什么提出这一说法呢,关键是他在“小说和历史”的观念上发生了混淆,错把《红楼梦》当成曹雪芹的“自述身世”“自写家事”等一般性历史小说了。因此他在考证《红楼梦》作者和本子的过程中,处处将“贾府”和“曹家”,将“曹雪芹”与“贾宝玉”划上了等号,将曹寅家的人物强与《红楼梦》小说中的人物比附,对号入座,把对小说的观念与对历史的观念错位而重合到一起了。由于其观念如此,所以在方法上的比附与“求证”自然是随意而牵强的,流入“索隐派”的主观唯心的“牵强附会”的老路上去了。比如他在《跋〈红楼梦考证〉》中从敦敏的诗中知道曹雪芹尚有一个飘零的新妇,于是说道:
    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35页)
    胡适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很奇怪的,令人诧异,难道学贯中西的大学问家胡适,连“小说”和“信史”的观念都搞不清楚吗?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他将“艺术”和“生活”,将“小说”和“历史”都划上了等号。直到后来还在说:“很多人都不相信《红楼梦》写的是真的事情,经过我的一点考证,我证明贾宝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带有一点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恐怕他写的那个家庭,就是所谓贾家,就是曹雪芹的家,所以我们做了一点研究,才晓得我这话大概不是完全错的。”又说:“懂得曹家这个背景,就可以晓得这部小说是个写实的小说,他写的人物,他写王凤姐,这个王凤姐一定是真的,他要是没有这样的观察,王凤姐是个了不得的一个女人,他一定写不出来王凤姐。比如他写薛宝钗,写林黛玉,他写秦可卿,一定是他的的确确是认识的。所以懂得这一点,才晓得他这部小说,是一个‘自传’,至少带有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同上第261页)。十分清楚,他将《红楼梦》看成作者“自传”,也就是将它当成“人物事情都是真的”的“信史”来研究。然而俞平伯却已经清醒的看出了“小说”和“信史”的不同,不能把《红楼梦》当着“信史”看待,这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错误的治学态度,是十分了不起的,令人肃然起敬。但是,好多人并不理解他的转变,甚至还在同声赞扬他的《红楼梦辨》和“自传说”。面对这种境况,俞平伯是感到难过的,所以他在后来也曾多次对“自传说”进行过反省和批评。他曾深有体会的说:“我们应该揭破‘自传’之说。所谓‘自传说’,是把曹雪芹和贾宝玉看作一人,而把曹家跟贾家处处比附起来,此说始作俑者为胡适。笔者过去也曾在此错误影响下写了一些论红楼梦的文章。这种说法的实质便是否定本书的高度的概括性和典型性,从而抹煞它所包涵的巨大的社会内容。我们知道,作者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取材,加以虚构,创作出作品来,这跟自传说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俞平伯论红楼梦》第873页)。由于“持自传说的人往往迷惑于本书的开头一些话以及脂砚斋评”,有其顽固性,所以他后来又讲:
    《红楼梦》之为小说,虽大家都不怀疑,事实上并不尽然。总想把它当作一种史料来研究,敲敲打打,好像不如是便不过瘾,就是贬损《红楼梦》的声价,其实出于根本的误会,所谓钻牛角尖,求深反惑也。自不能否认此书有很复杂的情况,多元的性质,可从各个角度而有差别,但它毕竟是小说,这一点并不因之而变更、动摇。夫小说非它,虚构是也。虚构原不必排斥实在,如所谓‘亲睹亲闻’者是。但这些素材已被统一于作者意图下而化实为虚。故以虚为主,而实从之;以实为宾,而虚运之。此种分寸,必须掌握,若颠倒虚实,喧宾夺主,化灵活为板滞,变委婉以质直,又不几成黑漆断纹琴耶。”(《俞平伯论红楼梦》第1144页)
    这表明他已自觉地将“小说”和“信史”的不同性质提到理性思维的高度加以辨识了然了,这种理论的自觉性是很可贵的。蒋和森曾将曹雪芹说的“假语村言”与巴尔扎克说的文学作品是“伟大的谎言”等同看待,与俞平伯所谓“小说非它,虚构是也”的说法是一致的,这就使我们明确认识到《红楼梦》小说并非什么人的“自传”和“家史”所能规范和解释的!所以,从二十年代开始,对胡适红学理论模式之三大学说:“自传说”“续书说”“曹寅家世说”,俞平伯差不多就否定了两个,否定了“自传说”和“曹寅家世说”。他曾告白世人:“你看,二十年代以后,我根本就不写关于曹雪芹家世的文章。”为什么不写?就因为都在猜测,按照“自传说”去“考实”,无法落实到曹寅家里。俞平伯自从“发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之后,对初试阶段之红学生涯,十分感慨。他从紧紧追随胡适而到背离胡适的“自传说”,总寄希望于胡适的转变。他恳切地说:
    《红楼梦》在文坛上,至今尚为一篇不可磨灭的杰构。昔人以猜谜法读它,我们以考据癖气读它,都觉得可怜而可笑……文艺的作者们凭着天赋的才思,学得的技巧及当时犹坌氵勇着的白热情流来熔铸一切先天后天的经验,突兀地团凝出崭新的完整。所谓奇迹,如是而已。波斯诗人OmarKhayyam的诗,适之先生所译的那一首,我觉得很能把这意思说得充足。
    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
    该把这糊涂世界一齐都打破,
    再磨再炼再调和,
    好依着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过。
    我希望他亦以此眼光看《红楼梦》,觉得发抒活的趣味比依赖呆的方法和证据大为重要,而净扫以影射人事为中心观念的索隐派的“红学”(《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49页)
    他讲了《红楼梦》作为小说的艺术特征,希望胡适以小说的眼光看待它;希望要“发抒活的趣味”,不要用“呆的方法”去考证它;要净扫以“影射人事为中心观念”的索隐派和考据家。这些话自是语重心长。这篇《〈红楼梦〉的修正》发表于1925年2月7日,胡适是应该看到的,但却没有任何反应,他是不赞成呢,还是反对呢?或者是明知不对还非要坚持呢?这一直是令人不解的。
    如果说俞平伯对“自传说”的否定是最早也是较为明显的话,那么,他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定就显得十分艰难而复杂;或者说他发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比较容易,而发现120回《红楼梦》是一个有机艺术整体就比较困难,这之中充满了曲折和反复。他在1925年《〈红楼梦辨〉的修正》中,谈了“《红楼梦辨》待修正的地方很多”,但“我比较能略自信的,在高鹗续书及其回目这一件事,现在尚然坚持着”。他用“略”和“尚然”来表述,说明“坚持”的力度已不是很强了。但他发现“高鹗续书说”的不实,思想上对其发生动摇是开始在五十年代之后。1954年1月所写《读〈红楼梦〉随笔》,在这篇文章中根据舒元炜序文的推考,认为《红楼梦》“全书应该是一百二十回”,“乾隆末年相传《红楼梦》原本是一百二十回”。对程伟元程甲本序中的话俞平伯检讨说:“我从前以为这是程高二人的谎话,现在看来并非这样”,对序中交代后四十回获得的情况,俞平伯认为“也非谎言,可能是事实”,还说:“这样便动摇了高续四十回的著作权,而高的妹夫张船山云云,不过为兰墅夸大其词耳。”(《俞平伯论红楼梦》第768页)这就否定了“高鹗续书说”。可是就在同一个时期而稍后的《我们怎样读〈红楼梦〉》中又说:《《红楼梦》原作者曹雪芹,只写成了书的前八十回……高鹗续成了书的后四十回”;1954年3月《〈红楼梦〉简论》中也说:“其实后四十回无论回目或本文都出高氏之手,他偏不肯承认,却被他的亲戚张问陶给说破了”。这又在肯定“高鹗续书说”。但1956年写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又说:“在程高排书前两三年,已传闻全书有‘秦关百二’之数,即一百二十回”,“这后四十回的来历……又很不像程伟元高鹗做的,至今还是一个谜”,“程高说他们广集各家抄本加以校勘,这大概是真话。”“今本后四十回是程高所作否,或系真像他们序上所说从鼓儿担上买来的也说不定”,“高鹗补书只见于张问陶诗注。所谓‘补’者或指把后四十回排印出来,更加以修改罢了”(《俞平伯论红楼梦》第905页)。1959年在《略谈新发现的〈红楼梦〉抄本》一文中又说:“大概可以证明,后四十回并不是高鹗一手做的”。1961年在《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也说:“程氏刊书以前,社会上已纷传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出于高鹗的创作。高鹗在程甲本序里,不过说‘遂襄其役’,并未明言写作。张问陶赠诗,意在归美,遂夸张言之耳。高鹗续书之说,今已盛传,其实根据不太可靠。”(同书第981页)。如此反复多变,使人不明其详。尤其进入八十年代,他又一再强调“高鹗续书说”。在《旧时月色》“一九八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书”又提出“后四十回,本出于另一手”;1986年在《索隐与自传说闲评》中再次肯定“将后四十回从一百二十回中分出,为考证的成果”,“考证之功,不掩自传之累……纵其自传说不能成立,而残编与续貂,其泾渭玉石之辨,仍昭然在人耳目”;1986年在香港讲学时又重申后四十回“相信是由高鹗续写的”观点。要之,所谓“高鹗续书说”并无确凿证据,他对“曹著高续说”之所以如此反反复复,游移不决,原因究竟在那里呢?本来胡适提出“曹著高续”说的四项“证据”早就靠不住,为什么“曹著高续”说仍然如此盘根错节,难以突破呢?看来,主要是受到脂本和脂评的干扰,使他不容易一下子改变自己的主张。他1925年对“自传说”进行了“修正”之后,还没有来得及深入思考“曹著高续”说的是非正误的时候,1927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就出现了。这个本子的出现实在令人生疑,它不仅“来路不明”,而且“破绽百出”,当时胡适只“看了一遍”,便“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它是在胡适和蔡元培新旧红学大论争的文化氛围和智慧竞赛的大背景下出笼的。胡蔡之大论争,胡适批评蔡元培的政治索隐派“走错了道路”是“很牵强的附会”和“笨谜”,蔡元培也批评胡适考证派“亦有‘任意去取没有道理’”和“贾府亦指曹家”之弊病,实际上“考证派”和“索隐派”“平分秋色,各具门庭”,谁也没有“打倒”谁,因之,胡适自1922年5月至1927年8月,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里,其红学研究是一片空白。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这个本子十分明显的是在全面印证胡适的观点,诸如“自传说”“续书说”和“曹寅家世说”等等,蓄意为其学说提供伪证,真可谓“智慧出,有大伪”(《道德经》第十八章)。譬如,脂砚斋为了证实“自传说”不惜编造谎言,说什么“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庚辰本二十二回脂批),说什么“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噫噫,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二十七回眉批),类似这种违背文学基本常识的胡话比比皆是,正如俞平伯所言:“及大量脂批出笼,自传之说更风靡一时”。又如为了证实“曹寅家世说”,挖空心思于五十二回“只听自鸣钟敲了四下”句侧批曰:“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这在提示人们,曹雪芹是曹寅后裔,因此他写“自鸣钟敲了四下”而不写“寅正初刻”是在避讳“寅”字。然而,曹雪芹根本就不避讳“寅”字。第一回写贾雨村的“同寅”,第十回定秦可卿的病“寅卯间必然自汗”,第十四回写凤姐“寅正起来梳洗”,第十五回写贾珍“诸同寅”,第二十六回写薛蟠将“唐寅”认作“庚黄”,如此等等,直书“寅”字何其多也!再者,为了证实“续书说”,整个脂批在告诉人们,《红楼梦》小说只有八十回,“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甚至于二十二回批曰:“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可是他又反复交代《红楼梦》是“通部”“一部”“全部百回”之书,又经常提到“后数十回”“后三十回”“迷失”的原稿,可谓颠倒错乱,矛盾百出。本来俞平伯早在1931年奉胡适之命而撰写的《脂砚斋评〈石头记〉残本跋》一文中,就对脂本和脂评的价值与真实性提出过怀疑,但由于胡适对脂本的抬爱,俞平伯也渐渐相信了脂砚斋的话,一直没有突破脂砚斋的桎梏,既知道“高鹗续书说”的不实,但又不敢肯定全书是有机的艺术整体,常常惑乱于脂砚斋的批语。经过反复的探索与深刻的反思,他逐渐觉醒了。在1978年和1979年前后,曾陆续写下《乐知儿语说〈红楼〉》一组十九篇文章,总题下有一小引云:“儿语者言其无知,余之耄学即蒙学也。民国壬子在沪初得读《红楼梦》,迄今六十七年,管窥蠡测曾无是处,为世人所嗤,不亦宜乎?炳烛余光或有一隙之明,可赎前心衍欤。”这的确是“至关重要的,带一生总结性的论述”(王氵是华《简述〈俞平伯全集〉》见《红楼梦学刊》1998年4期),是他晚年对红学研究深层反思的结果。如说:
    人人皆知红学出于《红楼梦》,然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从“开宗明义”来看〈红楼梦〉的二元论》)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宗师的掌心》)
    自胡适的“宝贝书”(按: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甲戌本与脂砚斋》)
    这真是一些惊世骇俗之论,使人为之震惊!“红学”出之《红楼梦》,为什么竟会走上“反《红楼梦》”的道路上去了呢,那么这个“红学”还有什么必要存在下去呢?这的确是发人深思的。在胡适新红学“自传说”和“续书说”的框架下,在脂砚斋煞有介事的印证下,形成了红学家们的思维定势,沿着胡适和脂砚斋指引的路子愈走愈远,已经走进了死胡同并陷入误区尚不自觉,俞平伯这些惊人的宏论,的确是一副清醒剂。“红学”怎样’反《红楼梦》”呢?他深刻的指出:“真事隐去,必欲索之,此一反也。假语村言,必欲实之,此二反也。”(《从“开宗明义”来看〈红楼梦〉的二元论》)。前者指的是旧红学“索隐派”,后者指的是新红学“考证派”,这两派虽“门庭迥别”,但都把《红楼梦》当着“信史”来研究,都在“索”取《红楼梦》所“隐”含的“本事”。他深刻的指出:“索隐、自传殊途,其视本书为历史资料则正相同,只蔡视同政治的野史,胡看作一姓家乘耳”;“两派门庭迥别,论证 牾,而出发之点初无二致,且有同一之误会焉。”(《索隐与自传说闲评》)这就指出两派都是违反《红楼梦》小说的基本特点的。他多次反省说:“自传说”“我深中其毒,又屡发为文章,推波助澜,迷误后人。这是我生平的悲愧之一”(《漫谈“红学”》);“‘辑评’(按:指俞编《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内一书,当时原只为工作之需,却亦附带推波助澜的作用,颇感惭愧”(《俞平伯论红楼梦》第1143页)。他悲愧之一的“自传说”是反《红楼梦》的;但最大的反《红楼梦》是在“高鹗续书说”,将好端端的一部《红楼梦》腰斩为两截。所谓“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不仅强化了“自传说”,也强化了“续书说”,所以否定脂砚斋就是否定“自传说”和“续书说”的一个大关键。俞平伯对脂本和脂砚斋的怀疑也是多有反复,甚至有轻信盲从的错误。他曾根据脂批提出:“脂砚斋虽至今尚不能断定为何人,但‘脂评’里有部分的批注,看他的情形口吻,可能是作者自己做的。”(《俞平伯论红楼梦》第920页)。“脂砚斋是什么人,我们至今还不很清楚。看批书的口气,他大约是个老辈,曹雪芹的尊长、族人或亲戚。”(同上939页);对今人毛国瑶伪造靖本脂批他也曾信以为真。正如石昕生在《俞平伯〈致毛国瑶信函〉观感》一文中所说:“毛氏靖批116条的‘靖本’是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逼死毛国瑶、靖荣宽、王惠萍,他们也拿不出来(因为根本不曾有过)”,俞平伯“犯了藏书家的大忌,不见实物,匆忙表态”,“‘红楼典籍’‘红楼文物’,均属于文物、考古范畴,是一门实证科学,十分讲求特征,没有绝对的证据就下论断,是非常危险的。”(引自《红楼》1999年第二期第38页)。后来俞平伯对靖本脂批才逐渐产生了怀疑,对脂砚斋的模糊迷离也使他逐渐产生了怀疑,以至产生了反感,其心态是异常复杂的。他曾经感叹道:红学“已成显学,自不免有人附会编造,辨别真伪匪夷(非易)”,1953年在《〈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引言》中说:人人谈脂砚斋,他是何人,我们首先就不知道”,“批注每错得一团糟”,“特别是脂砚斋庚辰本,到了七十回以后,几乎大半讹谬,不堪卒读”。1956年在《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中又说:“所有的‘旧抄本’,并草稿的资格也还不够”,“所谓乾隆甲戌本并不是一七五四年的原本,己卯本也不是一七五九年的,庚辰本也不是一七六零年的”。1961年在《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说,脂本“不但辗转传抄……且可能有抄配,虽题作‘某某本’,我们并不敢保证每回每页都是货真价实的‘某某本’,只不过说‘大概是的’罢了。”1973年在致毛国瑶的信中写道:“百年以来不见‘脂砚’之名”,“及二十年代始喧传于世,此事亦甚可异”(《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二期)。1978年对余英时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以‘自传说’著名的学者,我根本就怀疑这个东西,糟糕的是‘脂砚斋评’一出来,加强了这个说法,所以我也没办法。”(《红学世界》第51页)。1979年在《甲戌本与脂砚斋》一文中再次说明:脂批“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百年以来影响毫无”。在《评〈好了歌〉》一文中重申:“我最近重读了胡适所传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本,很是失望。早在一九三一年,我就对此书价值有些怀疑”。1985年在对《文史知识》的谈话中,明确指出:“我看‘红学’这东西始终是上了胡适的当。”这些谈话标志着他已脱离“新红学”的羁绊,走上独立思考的新路。所谓“上了胡适的当”,不仅指“自传说”“续书说”,也指对脂砚斋的迷信。这种迷信到了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已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什么“曹学”“脂学”“探佚学”一时间热闹非常,“下笔愈多,去题愈远”,“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可见“脂学”(包括“探佚学”)“曹学”都是“反《红楼梦》”的。胡适1961年《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说:“甲戌本虽然已说‘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其实止写了十六回……故我这个甲戌本真可以说是曹雪芹最初稿本的原样子”;有的红学家也一直迷信十六回甲戌本,厚诬120回程本是“程伪本”,比胡适走的还远。他们的见解实在不可思议,如果曹雪芹“止写了十六回书”,还有什么“伟大”可言呢!难怪有人讽刺说:“一部伟大的《红楼梦》,被研究的不伟大了”。这一切俞平伯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因此,在写下这些批评“反《红楼梦》”的红学现象之后,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从胡适的理论框架中、从脂砚斋的桎梏中彻底挣脱了出来,终于临到生命的尽头才大彻大悟,破天荒地“发现”了程本《红楼梦》是一部完整的作品,120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自己过去和新红学家们所作的是“割裂”《红楼梦》的“犯罪”行为,是愧对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愧对天下人的。于是以强烈的负罪感,痛心疾首地怀着万分的悔恨与愧疚,不惜以否定自己致毕生之精力所从事的“腰斩”《红楼梦》的研究“成绩”的沉痛代价,以颤抖的手写下了这样振聋发聩、动人心魄的话语:
    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
    千秋功罪,难以辞达。(《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期)
    这真是一声霹雳,使学术界为之震撼。它和否定“自传说”一样,彻底动摇了“新红学”的理论基石,超越并否定了胡适红学的根本观念,使人大有“埽荡烟埃,斥伪返本,积年烟郁,一旦霍然”之感,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第一,宣告了胡适所谓“高鹗续书说”的破产,宣告了脂砚斋所谓“后三十回”“后数十回”“佚稿”谎言的破产!也宣告了自己曾经以讹传讹盲目追寻的什么“旧时真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红楼梦》”的破产!同时也宣告了脂本和脂砚斋这个“大伪”的破产!尽管他没讲脂本是伪本,但这种肯定程本“保全《红楼梦》”有功,实质上正是宣告了脂本“腰斩”《红楼梦》“有罪”。须知,“胡适、俞平伯腰斩《红楼梦》”是经过脂砚斋的脂本印证才得以实现的。所以,“腰斩《红楼梦》”的罪魁祸首就是脂砚斋,这是十分清楚不过的。因此俞平伯临终遗言实质上就是讨伐脂砚斋的一道檄文,使脂砚斋的卑劣面孔无处藏身,使他的虚假谎言暴露无遗。如果我们将俞平伯开始踏入红坛时表现在《红楼梦辨》中的认识:那样地“腰斩”《红楼梦》、那样地攻击高鹗、那样地否定后四十回、并那样地批评顾颉刚做高鹗的“辩护士”……与现在的痛心忏悔比较,这是一个多么大的“突破”和转变啊!有谁能像俞平伯那样坦荡无私,勇于自责,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呢?欧阳健赞叹道:
    从当年“强迫”“喜欢并家过日子”的曹雪芹高鹗“分居”,到临终时痛苦决绝的自我否定,构成了俞平伯先生一生红学悲剧的最悲壮的一幕;然而,也正是这位经历了千般坎坷的诚实学者的心声,使广大读者看到了他大智大勇的精神境界,使他的人格得到了最充分的升华。)《红学辨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页)。俞平伯早就表示:“我们必须对我们的伟大的文学天才负责,我们必须对广大的人民负责。”(《俞平伯论红楼梦》第644页)。
    所以,他一旦发现自己的错误总是及时“修正”,决不文过饰非,在学术事业上表现出一种崇高的责任感和诚挚学者的伟大良心,他的确是红学史上第一伟人,一代大师,永远值得学界崇敬和学习的楷模!然而,对俞平伯这最后的大“发现”与大“突破”,有些人不甚理解,甚至有意回避与抵制,有的还强作解释,说什么这是俞平伯在临终“神志不太清楚”时“弥留之际迷糊的语言”等等,亦即没有必然性。但凡是了解“新红学”历史的人都会清楚的知道,“续书说”是在“自传说”的推导下提出的,既然“自传说”不实,“续书说”亦难成立,所以,否定“自传说”就是否定“续书说”的最大前提。俞平伯对“自传说”否定之那样早、那样彻底,导致他最终要否定“续书说”乃是必然的,这也是他对“新红学”长期反思的必然结果,决非“神志不清”之人所能“胡乱”写得出来的,也决非“迷糊的话语”。人们如此不理解他,究竟是俞平伯的悲剧还是当代红学家的悲剧与尴尬呢,这确是发人深思的,或许他始料未及自己表现在“自悔其少作”的《红楼梦辨》中的红学观念,却影响着近一个世纪的红学界,直到最后在自我否定与自我超越中所阐发的正确观念,至今尚很难清除和抵消在某些红学家头脑中形成的对“新红学”的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所以他的极度难过和痛心忏悔在一个有良心的红学家来说也是必然的。第二,究竟是“保全《红楼梦》”还是“腰斩《红楼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才是“大是大非”问题。旧红学,不管是“续书派”还是“评点派”和“索隐派”,都是《红楼梦》的整体论者。“续书派”正是不满意于120回的悲剧结局,才“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好同贾宝玉团圆”,他们几乎都是以这一思维模式续书的。而到新红学却“使人把向来看着一贯的东西忽地打成了两橛”,将前八十回的著作权判给曹雪芹,将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判给高鹗,他们只承认前八十回而否定后四十回。1981年著名学者吴组缃曾说:“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诵,那是无法设想的!”(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代序》)。所以俞平伯致毕生之精力论证胡适的“高鹗续书说”,从事“腰斩《红楼梦》”的研究,到头来终于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了,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也是十分惨痛的。他的这种痛心忏悔难道不值得后人深思和醒悟的么?还有什么理由再重复俞平伯自己痛悔过的错误呢!第三,作为一个有机艺术整体的120回程本《红楼梦》,是不可分割的,它本来就是一个统一体。对《红楼梦》的版本体制,程伟元和高鹗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序”和“引言”都是最有权威性的,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们。他们不是“罪人”,不是“骗子”,不是“谎言家”和“投机出版商”,而是十分优秀的学者,是“保全《红楼梦》”的大功臣,人们应该感谢他们的,他们的功绩可以彪炳千古,永载史册的。第四,程伟元全璧本《红楼梦》,给我们提供了对悲剧美学的认识,是中国悲剧艺术的光辉典范,是中华民族不可多得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全民族都应该爱护它、珍惜它,不允许破坏它、糟蹋它。徐迟早就指出过:脂砚斋“庸俗、轻薄、恶劣、凶狠。首先跳出来给《红楼梦》摸黑的就是他!只要不被偏见蒙蔽,任谁都能看透这个老奸巨滑。”(《红楼梦艺术论》)。所以,不能再“自毁长城”,“腰斩《红楼梦》”了,应该确立全璧本《红楼梦》真本的历史地位与艺术价值。有人极力否定后四十回,却在大谈《红楼梦》悲剧美学,这是不可思议的。当胡适还是整体论者的时候,在1918年9月写的《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一文中,就满怀激情地赞扬了《红楼梦》的“悲剧观念”(见《胡适文存》卷一第207—209页),只是后来由于考证“自传说”和“曹寅家世说”的需要,才将《红楼梦》“腰斩”为两截,这是令人遗憾的,不能再重蹈他的覆辙。第五,要真正走出“反《红楼梦》”的误区,使红学走上康庄大道,就必须彻底跳出“宗师的掌心”,彻底抛弃“高鹗续书说”,彻底抛弃脂砚斋、抛弃脂伪本。俞平伯1979年就尖锐的指出:“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筋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乾笑也。”(《宗师的掌心》)。这是具有多么大的讽刺意味啊!有人批判胡适时声色俱历,然而却全盘接过了胡适的“自传说”“高鹗续书说”“曹寅家世说”“脂本原本说”“脂砚斋是曹雪芹亲人说”等等,他们始终是在胡适设定的理论框架中运作,何曾有所“发现”!对俞平伯这些深刻的揭示和诚挚的告诫,红学家们何曾认真思考过!何曾认真总结并深入反思过!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第六,一部艺术史,可以说就是不断“发现”不断“创新”的历史。一部才两百多年的“红学史”就充满了“发现”:它是发现———否定———再发现———再否定———再发现以此发展的“发现史”。然而本世纪二十年代新红学崛起之后,尤其五十年代“批胡批俞运动”之后,人们拒绝“发现”,宁肯接受俞平伯“否定”的旧东西,也不肯接受俞平伯“发现”的新东西;八十年代之初徐迟“发现”脂砚斋“糟蹋《红楼梦》”,立即受到非议;九十年代之初欧阳健“发现”程本在前脂本在后,脂本是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而炮制的赝品,立即受到“全面批驳”,几乎被置之死地。这说明将胡适红学“范式”视为金科玉律的思维模式,已经僵化,“新红学”的历史已经走到了尽头,走进了死胡同,必须跳出“宗师的掌心”,才能焕发生机。今当世纪之交,二十世纪的红学世界曾是胡适和脂砚斋一度辉煌的时期,幸好有俞平伯大师十分清醒的从胡适和脂砚斋设置的樊笼中挣脱了出来,在他的启迪的感召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跳出“宗师的掌心”,唾弃脂砚斋,唾弃脂伪本。他的三次“发现”与三次“超越”,他所表现的思想和精神,为我们打开了红学研究的新思路。他对二十世纪治红失误的揭示与忏悔,正预示着新世纪红学光辉里程的到来。让我们缅怀并牢记俞平伯遗言,更新观念,努力进取,开拓红学研究的新局面。
    原载:《琼州大学学报》200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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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琼州大学学报》2003年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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