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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持家”:论美国进步主义语境中女性的国家建构实践(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外国文学评论》 周铭 参加讨论

    二、文明论视野下的“社会持家”:道德权力、种族意识与女性的国家建构实践
    “进步”话语虽然在政治实践层面将美国女性与“野蛮”种族并列,但并没有将女性从美国文明体系中完全驱逐,而在家庭领域为她们留了一席之地。当时的美国社会依然相信,文明“建基于永久的婚姻之上”(33)。如若白人女性安心承担持家责任,她们便仍可享有道德天使的高贵地位,参与到塑造美国文明优越性的国家工程中。根据性别分离原则,男性是文明的生产者,女性则担负着文明再生产的任务:她们不仅要在思想和行为模式上保持既有的文化传统,而且负责将之教授给美国的孩童,在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层面确保文明的延续性。于是,“持家”成了一个关乎美国文明的隐喻。
    这一“文明的持家”功能被“进步”话语所征用,成为美国国家建构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持家首先被定义成一门科学,并被作为女性“理性”的生存方式纳入美国的国家经济之中。从小学到研究生的各个教育层次,学校都设立了针对女性的课程,引导她们“科学地”经营家庭这个国家经济的一部分,从而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34)更重要的是,“持家”担负了定义美国身份的崇高使命。在19、20世纪之交的工业化、现代化和移民化语境下,美国主流社会尤为关切盎格鲁-撒克逊族裔的种族纯洁、政治地位和文化传统的保持。他们找到的方式之一便是将家庭确立为定义、建构和区分美国公民身份的核心政治机制:它不仅能够维护血统的延续,更成了体现典型美国价值观的处所。因此,女性的“持家”便至关重要:对传统家庭的维护和亲缘关系的加强,已经不再是普通公众的情感问题,而是关乎美国文明和国家身份的政治问题。(35)
    在女性持家中,最重要的任务是延续美国的“民主”文化习惯。在当时的美式民主理论中,“习惯”一词被赋予了特殊的政治意义,成为区分种族优劣的文化标记。进步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约翰·杜威认为,社会在思想和行为上的“标准和习惯”是民主政治得以实现和延续的前提。(36)当时最著名的女性活动家简·亚当斯也认为,一个种族社会的秩序依赖于它的“风俗习惯和友善交往”(37)。在进步话语中,“民主习惯”能够形成的基础是“理性”,因而是白人种族的专属特征。其他种族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处于孩童期,在政治上势必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其涌入美国的移民必定会因缺乏“民主习惯”而腐蚀美国的“先进”文化。避免这种情况的办法就是“教育”,“教育”是连接“不成熟者的潜力”和社会“标准和习惯”的桥梁。(38)因而,在国际上,美国将自己定位成学校中的校长和教师,担负着教导“孩童”国家的责任(39);在国内则按照美国的文化标准“归化”移民,最终实现“从他们到我们,从外国人到美国人,从下层阶级到中产阶级的提升”(40)。这一归化工程便是美国“熔炉”形象的由来。在持家话语中,保持传统习惯和教育孩童这两项任务都由女性来承担,她们于是在家庭领域成为体现美国文明“进步性”的代表。
    这一语境决定了美国进步时期的主流社会女性不可能成为抛家弃子的“新女性”,而必须在“持家”话语框架内实现参与社会事务、体现美国荣光的愿望。她们采用的具体方式是将“持家”拓展为“社会持家”(social housekeeping),即策略性地运用传统性别话语赋予女性的道德权力,从被动的道德体现者变成积极的监察者,将自身的使命定义为评判和守卫美国的“社会正义”和“道德优越”。这无疑是针对“进步”话语的一次成功的女性主义阐释,再次恢复了女性与“文明”的等同关系,为自身介入美国的民主政治和国际形象建构工程找到了合法性。在介入过程中,美国女性拥护美国的“进步”形象且内化了当时的科学与种族话语,进而确立了自身“社会持家人”和“共和国母亲”(republican mother)的形象。
    “社会持家”这一概念指美国女性采用持家修辞来对公共政治事务施加影响,以避免引起主流社会的反感。美国女记者和政治活动家里塔·蔡尔德·多尔在1910年说:“女性的领域是家庭。但家庭并非指个人家里四堵墙围成的空间。住家就是社区。公众构成的城市就是家庭。公共学校是真正的育儿所。住家和家庭急迫地需要他们的母亲。”(41)女性活动家借助道德话语解释她们“社会持家”的正当性乃至急迫性:男性主导的资本主义发展降低了美国社会的道德水准,致使美国在1890年代陷入经济危机的泥淖。如萨拉·格兰德为“新女性”辩解时所言,女性开始关注社会事务的原因“不是女性变得男性化了,而是男性变得阴柔了”,当下男性不再接受高贵的美国传统男性气质的熏陶,而在商业社会中沾染了“浅薄的市侩精明,可用庸俗一词以蔽之”(42)。面对男性造成的道德危机和社会危机,美国女性有责任与他们共渡难关,通过对整个社会的“持家”让民众重新感受到“母性关怀、道德净化和阶级归属感”,进而帮助社会重回正常发展的轨道。(43)
    女性“社会持家”的这三个目标与美国塑造自身“进步”形象的意图一致,因而成为美国“文明”和“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目标在于推行社会正义,抑制资本社会的无序竞争倾向,为弱势群体争取权利。由于它经常使用新教话语,借助“基督之爱”的名义达成改革目的,因此也被称为“社会福音”运动,是美国国内政治的主要表现。根据当时的性别意识形态,女性与“虔诚”和“道德”具有“天然的”联系,绝大多数“道德的”或“正确的”决定应该由女性来做出。因此她们名正言顺地在社会和文学中成了美国道德权力的掌控者。(44)她们还利用达尔文有关文明进步的“科学”话语来佐证女性“社会持家”的必要性,就如自然界中雄性动物向雌性展示力量一样,在人类文明中,男性吸引和取悦女性的方式是国家治理,这一“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女性的喜好成了男性气质和公共政治的标准。这一观点因太具颠覆性而马上遭到达尔文本人和他的男性信徒们的否认,但正如评论家安格斯·弗莱彻所总结的,进步主义时期的美国女性抓住这一点发展出“女权达尔文主义”思想,声称阻止女性参政将会对人类种族的“进化”造成危险和伤害。在这一诉求的影响下,美国社会开始正视女性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相信女性拥有“道德本能”,“对正确解决我们面对的问题至关重要”,应该拥有投票权。(45)
    总体说来,女性的“社会持家”具有三个特征。首先,她们坚守性别领域分离的社会规范,主要依赖“道德软权力”在“文明”层面发挥作用。比如,当时拳击运动因为太过暴力而受到女性组织的反对,被定义为“不文明”而使商业经营举步维艰。无奈之下,拳击协会不得不向女性妥协:他们邀请上流社会女性观看比赛,在广告中特意加上“有数百个女性观看”之类的话语来打消观众的疑虑,证明拳击并不是“野蛮的”活动。(46)其次,女性的“社会持家”与家庭持家类似,遵循所谓的“女性美学”原则。与强调个人独立性(independence)的男性文化不同,19世纪女性更加强调彼此间的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e):在同侪之间体现为“姐妹情谊”,代际之间体现为“母女关系”,通过形成女性共同体的方式来实现性别诉求。最后,女性在介入社会事务时延续了家庭中的清洁者和哺育者角色,将自身的权力严格限制在传统的“女性领域”,如孩童照顾、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社会慈善等,刻意凸显着自身的“持家人”身份。(47)这些特征不仅反映同时也决定了美国女性“社会持家”的两大主题:自然空间塑造与社会道德塑造。
    由于女性和自然之间“天然”的等同关系,自然空间的塑造这一话题无论在实践层面还是文学层面都没有排斥女性的参与。与男性对自然空间进行“理性设计”的征服方式不同,女性对它充满了类似家庭的爱意和保护色彩。正因为如此,环境保护在19、20世纪之交的美国几乎完全成了一个女性事业,中产阶级女性“为几乎所有的环境保护运动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持”(48)。当时的女性文学充分展现了自然空间塑造主题,代表作品有莎拉·奥恩·朱厄特的《尖枞树之乡》(The Country of the Pointed Firs,1896)和薇拉·凯瑟的《啊,拓荒者!》(O Pioneers!,1913),这两部作品分别展现了从19世纪中期到进步主义时期新英格兰地区从农林业经济的辉煌走向没落、西部地区从莽莽草原变成农商业发达之地以及女性无论在传统农业经济还是在现代工商业经济中的重要性,因而被学界贴上女性主义的标签。实际上,就主题而言,它们秉承了19世纪女性“花园文学”传统。“花园文学”是19世纪女性空间体验和道德角色结合的产物:她们一方面不能随意走出家门,另一方面又应该接触神圣纯洁的自然以感受上帝的恩典,家庭花园于是就成了她们沟通自然和道德教化的唯一处所。记载女性园艺经验和道德说教的“花园文学”也应时而生,代表作包括艾尔米拉·菲尔普斯的《植物学普通讲座》(Familiar Lectures on Botany,1829)、苏珊·库珀的《乡村时光》(Rural Hours,1850)、安娜·沃纳的《自己动手做园艺》(Gardening by Myself,1872)、西莉亚·萨克斯勒的《岛屿花园》(An Island Garden,1894)等等。这些作品的共同特征是女性作者的写作态度非常谦恭,并没有篡夺男性的“理性”权威将之变成科学研究讲稿,也没有如亨利·梭罗在《瓦尔登湖》(Walden;or,Life in the Woods,1854)中那样进行社会、经济、文化、哲学等思考,而是将题材限于家庭花园,以温柔感性的方式展现自然的神圣性,宣传女性的持家美德。(49)进步主义时期美国女性作品中的自然塑造依然如“花园文学”一样维护着“持家”这个核心修辞。《尖枞树之乡》并没有把能干的女主人公托德太太塑造成追求个体独立的“新女性”,而是展现了一个穿梭在各式聚会和邻居事务之间的“社区持家人”,意在体现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不可取代的作用”。(50)《啊,拓荒者!》同样如此,虽然其女主人公亚历山德拉因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女性拓荒者而被誉为“史诗英雄”式的新女性(51),但小说不时将其拓荒事业类比成持家活动:“亚历山德拉的住宅就是那片广阔的原野,是她最能表现自己的那片土地。”(52)她在社会生活中更是将自己定义为持家主妇,生活目标就是把弟弟埃米尔送出乡村,到城市求学;最终自己也回归女性角色而与卡尔结婚。这些细节往往引起女权主义评论的不安,实际上却是美国女性“社会持家”本身固有的二重性所致。
    在社会道德塑造方面,美国女性的“社会持家”在于通过守护美国的“道德优越”而拉开与其他种族的距离。评论家已指出,美国女性运动的一大特点是具有浓重的种族意识。(53)这是一个与美国“民主”神话相背离的事实,也是进步主义时期女性的道德运动得以进行的基本依仗。女性活动家们完全内化了种族主义话语,将“不道德”等同于“非美国人”,经常采用“圣战”这一文明冲突的比喻来表达建构“纯洁”美国的愿望。(54)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反酗酒和反通奸。为了突出这一运动与美国“民主”政治的内在一致性,酗酒和通奸不仅被认为是低劣种族的恶习,而且被比喻成严重损害个体自由和理性的“奴隶制”,成了“民主”美国无法兼容的异质行为。
    酗酒这一话题在欧美文化中一直争议不断。众多说法分为两类:一类认为酗酒是个体罹患的“疾病”,属于医学范畴;另一类认为它是社会特定群体的“习惯”,属于文化范畴。(55)在“进步”话语的框架下,这两种说法开始融合:酗酒不仅体现了个人身体的缺陷,也是“低贱、原始的”种族的“意志的疾病”,体现了个人理性对于“自身内部的奴隶制”的可悲屈从。反酗酒者大声疾呼,酒精在“社会、商业、精神、身体”各方面都对美国社会构成了危害。酗酒会使人们丧失“理性”与自制力,抛弃道德天性,导致美国人逐代堕落成低贱种族。科学界也赞同这一观点,认为酗酒阻碍美国人种的进化,影响美国文明的延续。(56)因此,美国想要保持“民主美德”、在国际上体现文明“进步性”,就必须拒绝酗酒。文学领域呼应了大众在身体和文明两个层面对于酒精的恐惧。斯蒂芬·克莱恩的小说《街头女郎梅吉》(Maggie:A Girl of the Streets,1893)的女主人公梅吉因为父母酗酒而失去家庭的道德保护,终至被骗失身,最后沦为妓女。《麦克提格》中麦克提格理性丧失的标志就是沉迷于酒精,最后因为妻子特瑞娜不给他钱买酒而动手杀人。概括说来,反酗酒运动通过使用“理性”、“道德”这些词汇契合了“进步”话语中的世界种族等级图景,从而将本属于改变公民习惯的国内行为升华为一场维持美国文明优越性的种族道德之战。1873年,一位名叫戴奥·刘易斯的医生在公共讲演中号召女性使用自己作为道德权威的力量,用祈祷这种柔性的谴责方式迫使酒馆关闭。此后,一场由女性主导的反酗酒“圣战”拉开了帷幕。“基督教妇女戒酒联合会”等组织相继成立,在进步主义时期将这场道德运动推向了顶峰。(57)
    反通奸运动也是一场强化种族道德标记的思想意识形态战争。在“进步”话语中,家庭形式与国家身份紧密相连,个人的性行为也与公众福祉和美国文明密不可分。(58)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也是美国文明的体现形式。为了让女性固守家庭这个“道德领域”,美国严格监管女性的性行为,针对卖淫、堕胎、通奸等出台了严厉政策。(59)作为道德监察者的中产阶级女性对此非常支持,宣称只有基督教框架之内的家庭性爱才具有合理合法性,任何婚外性行为都是通奸,放纵的自由是缺乏理性的野蛮人种才会犯下的“意志薄弱”的贱行。正是在此背景下,美国女性积极参与了教会领导的反离婚“圣战”,以纠正这一“反社会”问题。(60)她们着重抨击的通奸行为包括重婚和卖淫。多偶制把女性变成了性奴,因而被称为奴隶制的“孪生的野蛮”。对于美国女性来说,这一婚姻制度打击了她们把家庭变成基督教天堂的持家伟业,它滋生于中国和东南亚等“东方异教主义”和“独裁”地区,是那些地区的劣等移民带给民主美国的恶习。(6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西奥多·德莱塞的名作《美国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1925)的主人公克莱德为了追求新欢而谋杀怀孕未婚妻的恶行才被定义为“美国”而非个人的悲剧。另一个损害美国民主美德的“白人奴隶制”(white slavery)是卖淫。(62)19世纪将女性视为传承文明的“道德天使”,就如《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白人女孩伊娃那样天性纯洁且毫无性欲。这个“无欲”的圣化形象其实隐藏着一个“好女人”与“坏女人”的划分:颂扬“好女人”对性欲的超越其实就是在谴责妓女是肉欲的奴隶。(63)到进步主义时期,女性性欲更是被科学话语贴上“非理性”的标签,成为危害美国文明的因素。医学界认为,女性天性便是性欲的奴隶,在青少年阶段尤其如此,极易引诱正直男性并传染疾病;性欲旺盛且无法控制的女性是“精神变态者”(psychopath)(64)。所以,女性最理想的人生是从女童直接步入母亲阶段,以避免道德败坏的过程。如《街头女郎梅吉》女主人公的命运所示,女性一旦失去家庭的道德保护便很容易堕落成妓女。(65)在美国社会看来,除非受到暴力胁迫,白人女性不会自甘堕落;卖淫女必然都是“意志薄弱”的“野蛮种族”移民。(66)美国男性必须约束自身行为,回归“家庭性爱”体制,否则便会被劣等种族女性所腐蚀。这种道德监管任务跃升为白人女性维持“先进”文明的种族责任,也是她们融入“进步”话语的净化仪式。因而,她们自封为“美德守卫者”,把女性身体视为需要管制的对象,成立“纽约女子保护会”这样的志愿者警察组织来监督少女的性行为。妓女则成为净化仪式的献祭:她们必须在监狱中接受“持家话语”的教化,使其充满欲望的身体“美国化”和“家庭化”,成为美国社会中的建设性能量。在美国宾州的兰开斯特,“治疗”反叛少女“性欲过强”的药方便是繁重的家务,意欲使她们了解“持家的快乐”,避免走上卖淫的不归路。(67)当时最负盛名的贝德福德女子监狱对妓女犯人进行了严格的“改造”,使她们出狱后只能成为家政服务员。对妓女性能量的规训不仅是性别政治的要求,也隐藏着缓解当时美国家政劳工危机的深层意图。(68)在美国进步主义文学中,通奸主题跨越了阶级和区域的差异,与非理性和异族性联系在一起。在西部平民作家薇拉·凯瑟的《啊,拓荒者!》中,波西米亚人玛丽是“自由之爱”(free love)的代表,在婚外情的现场——浪漫的(因而是非理性的)白桑林之中——被暴怒而丧失理性的丈夫弗兰克(也是波西米亚人)射杀。(69)当女性“社会持家”的代表亚历山德拉决意宽恕他时,弗兰克感激涕零地保证“要离开这个国家”,承认了自身对于民主美国的异质性。(70)东部上流社会作家伊迪斯·华顿的姐妹篇《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1905)和《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1920)共同刻画了违背婚姻机制的行为的后果。《欢乐之家》中的交际花莉莉因多次卷入与已婚男性的通奸丑闻而身败名裂,被逐出上层阶级交际圈。所幸她依靠缝纫女帽工作养活自己,最终得以清白离世,体现了持家对欲望的驯服和拯救。《纯真年代》则将具有异域情调的离婚女人、波兰伯爵夫人埃伦·奥兰斯卡刻画成美国上流社会的侵入者。最终,男主人公纽兰选择留在怀孕的妻子梅身边承担责任,没有任性地追随埃伦到欧洲去。华顿本人把《纯真年代》当做为激进的《欢乐之家》所做的“道歉”(71),但两部作品具有本质的一致性,都呈现了通奸作为非理性行为对于美国价值体系的威胁,必须通过主妇的持家美德来消弭其影响。
    总而言之,在进步主义时期的道德运动中,美国女性利用“进步”话语赋予自身的道德权威积极参与了政治事务,将自己从被动的“房屋中的天使”变成富有行动力的“社会持家人”。她们在此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种族主义倾向,使非盎格鲁-撒克逊移民成为她们参与美国国家建构进程的祭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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