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980年代至今:《中国文学史》对《窦娥冤》悲剧的多元化阐释 20世纪80年代,对于《窦娥冤》的经典化来讲,有两个方面值得提及。一是戏曲研究著名学者王季思主持编选结集的《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之出版面世,《窦娥冤》被列为首篇,成为中国古典悲剧的典型代表。二是学术转型,即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的大量译介与接受带来新的学术方法热的出现。美学、接受美学、叙事学、心理分析学、考古学、文化学等理论的引入给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正是多种方法与视角的介入,文学史对《窦娥冤》悲剧意蕴的开掘打破了文艺社会学一统的局面,形成多元共生的阐释格局,彰显出《窦娥冤》丰富的经典魅力,使《窦娥冤》的经典地位得以巩固。 这一时段,以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章培恒与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袁行霈的《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袁世硕与张可礼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郭英德与过常宝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张炯与邓绍基等主编的《中国文学通史》(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最具代表性。鉴于本时期文学通史著作的当在性与普及度,为了行文的简洁,仅以概述的方式笼统呈现它们对《窦娥冤》悲剧意蕴的撰述,主要如下: 第一,对于《窦娥冤》悲剧内涵,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思想求证、价值判别,而是多元阐释。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从人性的角度提出“《窦娥冤》的核心问题,是揭露社会的不公正”,追寻窦娥个体悲剧的普遍意义[42]。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紧扣元代社会现状具体分析《窦娥冤》的悲剧内涵:《窦娥冤》是惊心动魄的人间惨剧,反映了元代社会极度恶化的生存空间,其情节发展的偶然性,反映出社会生活的必然性,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43]。袁世硕、张可礼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认为,《窦娥冤》的伟大之处在于窦娥对生存原则的坚持到底:这种原则并不高深,也不矜贵,就是要活得心安,活得有自尊[44]。郭英德、过常宝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从戏剧文体的根本特征入手,明确指出:“《窦娥冤》的思想意义,是由戏剧冲突决定的。”[45]戏剧冲突除了以往饱受关注的社会冲突外,还应有道德冲突、意志冲突,三者互为补充,是理解故事情节、分析人物形象的枢纽所在。 第二,多角度解读《窦娥冤》的悲剧结局。比如,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提出:“(《窦娥冤》)揭示苦难,最终又通过多少是令人快意的结局使剧中的苦难有所消解,让观众既宣泄了内心中对社会人生的不满,又在心理上得到一定的安慰和满足。”[46]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从作品主题需要出发,认为《窦娥冤》的结局“固然反映出关汉卿崇尚权力的思想局限;但也体现出他让受害者亲属惩治恶人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寄寓着对元代吏治沉重的疑虑。”[47]袁世硕、张可礼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结合中国古代悲剧自身的特点予以言说,等等。 显而易见,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学通史著作对《窦娥冤》文本内涵的多方阐释,从根本上激荡了《窦娥冤》的经典活力。 “经典是对文学史言说的依据,同时它本身就是某种言说的结果。”[48]在中国文学通史著作对《窦娥冤》100多年的经典建构历程中,不同文学观、文学思想的介入与主导,使《窦娥冤》面目由模糊至清晰、从单一到多样,既体现了人们认识文学、评价文学的标准和能力的变异,亦充分显示出《窦娥冤》作为经典的特质——“具有多种言说可能的包容性”[49],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扩容。当下,随着文化研究的浸入,文学史书写将为《窦娥冤》经典魅力注入何种新鲜血液,当是中国戏曲研究领域的又一重要学术课题,亦是本文的后续关注对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