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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驺虞》与上古“迎虎之礼”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文化研究》 尹荣方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诗经·驺虞》主旨关乎上古蜡祭中的“迎虎”及“田狩”之礼;作为上古的仪式乐舞,此诗用于与“迎虎”及“田狩”相关的“射礼”;《礼记·乐记》等古籍关于“《驺虞》,乐官备”之说,并非毫无根据,其说源于上古乐官在确定时节上所起的重要作用,上古田猎具有时节性,更为了焚烧草莱、开辟土地,而农业生产最重“时令”,“乐官备”是上古农业生产的保障;仁兽“驺虞”的原型是人间的虎,同时是天上的参星,参星在上古是指示正月等季节的重要星辰。
    关 键 词:《诗经·驺虞》/迎虎/田狩/乐官/仪式乐舞
    作者简介:尹荣方(1952- ),男,上海市人,上海海关学院基础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文学与中国上古神话。
     
    一 《驺虞》与上古蜡祭中的“迎虎”
    《诗经·驺虞》之题旨,历代解者最为纷歧,大致说来,计有“《鹊巢》之应说”、“召国之女叹时说”、“乐贤者众多说”、“怨生不逢时说”、“赞驺虞称职说”、“美仁心仁泽说”、“言春狩之礼说”、“叹美弓箭之善美说”、“猎歌说”、“猎不尽杀说”、“赞美猎人本领说”等多种。其中影响最大的无疑是“《鹊巢》之应说”。毛《序》:
    《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繁殖,蒐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
    这说得似有点玄乎,大体是赞美周代初年礼乐、政制的成功,南国一带亦能行仁政,泽及草木禽兽。如朱熹《诗集传》所说:
    南国诸侯承文王之化,修身齐家以治其国,而其仁民之余恩,又有以及于庶类。故其春田之际,草木之茂,禽兽之多,至于如此。而诗人述其事以美之,且叹之曰,此其仁心自然,不由勉强。是即真所谓驺虞矣。
    这首诗的关键在于对“驺虞”的理解,关于驺虞,前人大致有二种意见,其一说“驺虞”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是所谓的“义兽”、“仁兽”。《毛传》:“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食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说文》:“虞,驺虞也,白虎黑文,尾长于身。仁兽也。食自死之肉。”显然本于《毛传》。
    《周礼·春官·钟师》贾疏引《五经异义》“古毛诗说”与《毛传》同。《五经异义》又引古《山海经》、《邹子书》云:“驺虞,兽。”①服虔注《左传·哀公十四年》云:“思睿信立白虎扰”,以为白虎即驺虞。
    其二则认为驺虞乃官名。《韩》诗说曰:“驺虞,天子掌鸟兽官。”《新书·礼篇》引《诗》释为:“驺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皆不以驺虞为兽名。
    对驺虞的不同理解导致对本诗题旨的歧异,“赞驺虞称职”说以至今人的“猎歌说”、“赞美猎人本领说”等说即由此而起。但驺虞乃官名说显然较为后起,驺虞乃兽一定是上古的传承,是否认不得的。②惟《驺虞》中的“驺虞”,是真实之兽,还是驺虞之“尸”,我以为是后者,这里所谓的“尸”,当是用人蒙虎皮装扮而成。《驺虞》一诗前人或以为言“春狩之礼”,因为诗里明说“彼茁者葭”、“彼茁者蓬”,描写的是春天之景;“壹发五豝”,“壹发五豵”,则似乎说的是猎野猪。“一发五豝”,《毛传》:“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发。”这里的“翼”是驱赶的意思,说虞人驱赶五头二岁和五头一岁的小猪供“公”猎取,郑笺:“君射一发而翼五豝者,战禽兽之命。必战之者,仁心之至。”③照郑玄之说,对虞人驱赶而至的小猪,“公”只象征性地射了二箭,说明其“仁心之至”。不管郑玄此解确实与否,此举的仪式性质却已显露。现代学者“猎歌说”等的形成也与诗中射豕的描写有关。但我们从诗的主要内容及上古关于“乐”用《驺虞》的文献记载看,可以肯定《驺虞》一诗关乎仪式,或者说它是对仪式的一种描述。《礼记·郊特牲》:
    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
    大蜡,是岁末举行的农业祭礼,祭祀报答神农、后稷等有功于农业生产的八位神灵。因为吃田鼠和田豕,有利于农业生产,猫、虎也在被祭祀报答之列,古代的大蜡礼包含迎猫、迎虎的内容,猫、虎是所谓八神之一。真的猫、虎自然无法迎祭,所以郑玄《注》说“迎其神也”,④指明这是仪式。于此可知,《驺虞》一诗所叙,似是与大蜡礼中的“迎虎之礼”相关。清代学者陈奂说:“诗之豝、豵,皆田豕也。《郊特牲》云:迎虎为其食田豕也。春狩亟驱,其即《礼记》迎虎之意与?”⑤陈奂将《驺虞》诗置于《郊特牲》大蜡礼中的“迎虎礼”的语境之中来理解,我以为是有道理的。大蜡礼与“春狩”之说也并不矛盾,春狩可以包括在大蜡之中。上古四时都有田猎之礼,古代“打猎之礼”的总名叫“田”,而不同季节的“打猎之礼”又各有专名,《左传·隐公五年》:
    故春蒐、夏苗、秋称、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尔雅·释天》:
    春猎曰蒐,夏猎曰苗,秋猎曰称,冬猎曰狩。
    说的都是四时行猎礼,古代记载,也有说春、秋、冬三时行猎礼的,如《国语·周语》:“蒐于农隙,狝于既烝,狩于毕时。”不管四时或三时猎礼,其中最重要的是“冬狩”之礼,《大戴礼·夏小正》除了十一月的“王狩”,其他三时没有行猎的记载。所谓“狩于毕时”,就是说“狩”于一年的农业生产终结的年末,与“大蜡”的时间相同。
    顾颉刚先生认为以狩猎活动平均分配于四时,乃礼家整齐故事之伎俩。⑥汪宁生结合佤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的狩猎习惯,认为打猎在早期农业社会中,多与农业活动结合进行:
    兹以云南西蒙佤族为例。他们从事刀耕火种的轮作农业(shifting agriculture)。一年的农事以冬末春初准备耕地开始,无论是在森林中开辟新地,或者在已耕种过的熟地上清除草莱、禾杆,必先砍到地面上一切植被,晒干后以火烧之,既可平整耕地以待播种,又赖植物灰烬以为肥料。火起时野兽逃窜,人们守在火场周围行猎。此后,田地上作物成长,在从锄草到收获各种农作中,仍不时伴随着小规模狩猎活动。每晨出耕,男子携带弩弓砍刀,妇女身背箩筐,在进行农业劳动之余,便猎取鸟类或小动物,或采集野生植物。……古代打猎正是利用农业劳动之间隙,一年四季均可为之。只是各类狩猎之时期,可能因当地之人条件及猎物情况而定,未必绝对地局限于某一季节而已。⑦
    参照佤族等地区的狩猎习俗,可知上古“狩猎”礼,其含义同样不仅在打猎,还包括垦荒,用火烧荒之意。《礼记·王制》:
    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
    火田之田,可以当打猎或打猎之处所讲;也可以当耕种或所耕种的田地讲,实际上古代的田猎区往往就是重要的农业区,田猎伴随火田,也就是焚烧山林,开辟土地,而焚烧山林,开辟土地必然伴随对野兽的猎杀,所以也可以叫“狩”。火田的时间,不必局限于冬季,有时可以延续至春天,《周礼·夏官·大司马》云:“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郑玄注:“火弊,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而火止。”⑧我国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从前实行刀耕火种,大体在冬末春初焚烧树林,垦荒行猎。
    上古时田猎更是为了农田的开垦,包括保护已开垦的农田和农作物,所以它成了上古时代统治阶级的一种季节性的礼仪。如《白虎通义》卷12:
    王者诸侯所以田猎者何?为田除害,上以供宗庙,下以简集士众也。春谓之田何?举本名而言之也。夏谓之苗何?择去其怀任者也。秋谓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谓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时之田,总名为田何?为田除害也。
    四时行猎总名为“田”,其目的主要是“为田除害”,即清除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的兽类,以促使农业生产的丰收,以供宗庙,以教习士众,《白虎通义》的这种解说,显然保留了“田猎”的某些古义。《说苑·修文篇》也说:“去禽兽害稼穑者,故以田言之”,因此严格地说,“四时”行猎实际上是农业社会的一种农业祭礼,与后世王公贵族玩乐性质的游猎大有不同,所以《礼记·王制》要说:“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古人将“田”归入“王制”,即国家政制法典,是必须举行的重要典礼。“田”要按照一定的“礼”进行,《礼记·王制》说得十分详细:“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豺祭兽,然后田猎……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对“田”的具体操作、“田”的时间都作了具体、翔实的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田猎之礼”。
    四时行猎乃是一种祭祀礼仪,而上古时代礼仪的载体,往往是乐舞,《驺虞》也不例外,当是年末举行迎虎之类的田猎礼时的乐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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