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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奇才包令与英译《花笺记》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 王燕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明末清初的木鱼书《花笺记》在19世纪产生了两个英译本:汤姆斯以“诗歌”翻译的Chinese Courtship和包令以“小说”翻译的The Flowery Scroll。前者受到歌德的赞赏,后者则在英语世界引起广泛影响,甚至使这部屈居末流的“风月”之作进入了“世界名著”的行列。参照汤译本,重点研究包译本,主要分析以下问题:《花笺记》在文体上具有“亦诗亦文”的特点,故可以同时译之以诗歌和小说;包译本语言自然流畅,是一个可读性强的英译本;文中的大量注释受到普遍欢迎,成了19世纪西方读者了解中国的重要工具;这部译作因涉嫌剽窃而使译者名声扫地,但译作本身却被当时的大型工具书广泛著录,《花笺记》由此成为西方人视野中的中国经典。
    关 键 词:包令/《花笺记》/英译本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来华西士与中国古典小说的早期海外传播”(12CZW046)
    作者简介:王燕,文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木鱼书是近几年国际汉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相关研究也在积极推进,在此背景下,明末清初问世的广东木鱼书《花笺记》备受瞩目。2011年香港中文大学主持召开的“17—19世纪汉学家翻译研究”国际会议共提交论文十篇,两篇涉及《花笺记》。一部地方说唱文学作品何以被如此热议?这与该作的海外翻译密切相关。19世纪,长篇叙事作品被“完整”翻译到西方并产生两个英译本的情况实属罕见,《花笺记》就经历了这样一段传奇历程。1824年,英国人汤姆斯(Peter Perring Thoms)首次把《花笺记》译成英文,题名Chinese Courtship,在伦敦与澳门出版,这是该作西行之旅的起航之作。1868年,第四任香港总督约翰·包令爵士(Sir John Bowring)重操译笔,在伦敦出版了《花笺记》的第二个英译本The Flowery Scroll。
    两个译本在西方世界均产生了广泛影响。德国文坛巨匠歌德称赞汤译本《花笺记》是“一部伟大的诗篇”,并据此创作了组诗《中德四季晨昏吟咏》;包译本则被19世纪英美大型工具书《时代人物》[1](P133)、《钱伯斯百科全书》[2](P825)、《世界最佳文学作品文库》[3](P70)、《世界名著》[4](P1548)等广泛著录。就此,作为中国文学的代表作,《花笺记》率先走出国门,并成为西方文学谱系中的“世界名著”。于是,一部敷衍“风月”故事的民间唱本,在世纪之交的中西方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在中国,《花笺记》问世之初,以文笔声调冠绝一时,但在大清王朝日薄西山之际,却日渐衰微、几近失传,直到郑振铎、柳存仁负笈西游,才辗转而归。在西方,随着英译本问世的还有德译本、荷兰译本、丹麦译本、法译本等。多语种、多译本的出现,使《花笺记》声名鹊起,影响所及甚至超过了《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多部巨著。
    由于《花笺记》英译本在国内收藏有限,研究情况颇不景气。最近数年,汤译本的研究论文已出了几篇,包译本却至今无人问津,这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契机。本文围绕包译本,拟解决以下问题:《花笺记》既已被翻译成英文,包令何以重操译笔,再次翻译?该译作在文体上具有怎样的特点?为何既可以译之以“诗体”,又可以译之以“小说”?文中添加的大量注释对于塑造19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部译作对于包令的声誉以及《花笺记》的海外传播产生了怎样的助力?我们该如何理解《花笺记》在中西方的不同境遇?
    一、文体之辨
    翻译虽非创作,但“影响的焦虑”无处不在。再译《花笺记》之前,如何超越汤译本?或提供另一种阅读的可能,对于包令而言是首当其冲的问题。他通过区分翻译文体,努力为再译《花笺记》开拓空间。在序言中,包令说汤译本是“一个逐行翻译”(a lineal rendering)的译本;而自己追求的却是“一个更为自由流畅的译本”(a more free and flowing version)[5](P5)。这种文体上的不同在书名的翻译中就有明确体现:汤译本书名为Chinese Courtship,in Verse(《中国式求婚,诗体》);包译本书名为The Flowery Scroll,a Chinese Novel(《花笺,一部中文小说》)。同一部作品为何既可以译之以“诗体”,也可以译之以“小说”?结合《花笺记》原作的文体属性“木鱼”,这个问题迎刃而解。“木鱼”是一种说唱文学,从形式上来看,《花笺记》讲究韵律和节奏,具有“诗歌”的文体特点;从内容上来看,《花笺记》以三万余字的篇幅演绎梁亦沧与杨姚仙的爱情故事,全文贯穿以多个人物和复杂情节,具有“小说”的文体特点。清代评论家钟戴苍称《花笺记》为“歌本小说”[6](p67),这一文体定位兼顾了该作融“诗歌”与“小说”于一体的双重属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文体上亦诗亦文、说唱结合的特点,很早就被西方读者捕获。据笔者调查,英语世界最早提及《花笺记》的是第一位来华新教传教士马礼逊,他在1823年编辑出版的《华英字典》中指出:《花笺记》是一部用“诗体”创作的“中国小说”。[7](P152)
    汤姆斯本是为印刷《华英字典》而应东印度公司之聘来华的一名“印刷工”,从自己亲手印制的这部字典中,他不难获悉《花笺记》文体上的双重属性。翻译时何以采用“诗体”?汤姆斯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尽管关于中国的作品已出版了很多,但他们的诗歌却几乎无人问津,这主要是因为汉语带给外国人的困难。除了偶尔翻译的一个诗节或几句诗歌,汉语让所有的人知难而退。现有的译作不足以让欧洲人对中国诗歌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于是我尝试着把《花笺,第八才子书》翻译过来。鉴于他们的多数诗歌仅由几句组成,可以想见,写起来或许一挥而就,相比之下,这首诗歌远长于一般的作品。尽管中国人喜欢诗歌,他们却没有史诗。”[8](P3)汤姆斯或许是最早提及“中国无史诗”的英国人。在此,他显然把《花笺记》比附为西方的“史诗”,既然此前英译中国文学中缺乏长篇叙事诗,他选择用“诗体”来翻译该作也就顺理成章了。
    然而,汤译本面世后,《评论月刊》、《东方先驱》、《评论季刊》等英文报刊却进行了猛烈抨击,这为包令另辟蹊径、再译《花笺记》提供了可行性和必要性。没有证据表明汤姆斯来华之前受过良好教育,他对英语的驾驭能力确实颇可怀疑。况且,汤姆斯选择以“诗体”翻译《花笺记》,对于“维多利亚时代”前夕的任何一个英国人来说,不啻为是在挑战一个时代的难题。因为那时粗通中文的英国人尚屈指可数,而“以诗译诗”不仅需要译者灵活掌握两种语言,找到合适的对应词,还需要在此基础上为译文戴上诗歌的手铐和脚镣,以兼顾形式上的美感。这对于初识汉语的汤姆斯来说,几乎是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由此,汤译本出版后受到驳难是意料之中的事。
    英语世界对于汤译本的否定,为包令再译《花笺记》降低了门槛,何况,相比于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印刷工”,当时的包令早已是大名鼎鼎的翻译家,尤其以海外诗歌翻译享誉译林。1868年翻译《花笺记》之前,包令翻译的著名诗集有:《俄罗斯诗歌选》(Specimens of the Russian Poets)、《西班牙古代诗歌与浪漫史》(Ancient Poetry and Romances of Spain)、《波兰诗选》(Specimens of the Polish Poets)、《塞尔维亚流行诗歌》(Servian Popular Poetry)、《匈牙利诗歌》(Poetry of the Magyars)、《查斯肯选集:波西米亚诗歌史》(Cheskian Anthology:Being a History of the Poetical Literature of Bohemia)等。包令精力充沛,产量惊人,他的语言天分在当时几乎造就了一个传奇,甚至受到同时代文化巨人马克思和歌德的重视。除了译诗,包令还写诗,他写的赞美诗,如《我荣耀十字架下的基督》(In the Cross of Christ I Glory)至今依然回荡在英国的教堂。[9](P419)上述诗歌翻译和创作实践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汤姆斯已经用“诗体”翻译了《花笺记》,包令很可能会选择“以诗译诗”。就此而言,在翻译文体上,他摈弃诗歌而选择散文,恰恰是“影响的焦虑”下一种自觉的规避。
    把《花笺记》定位于“小说”,并以散文译笔重译该作,除了上述原因,还有包令本人提供的另一个理由,他在重译序言中说,1865年著名学者施莱格尔(Schlegel)所译《花笺记》的荷兰译本是“一个很好的译本”,同时指出,该译本采用的是“一般的叙述形式”(the common narrative form),而非原著的“韵文形式”(the metrical form),在他看来,“韵文形式”容易给文体带来羁绊与拘牵。[10](P6)这个早出三年的译本,对包令是最直接的启发,他最终决定以散文文体重译《花笺》,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施译本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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