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诗经》在中国文章体裁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对文章“体裁”这一概念的界定,古今中外亦有极大差异。《现代汉语词典》界定为:“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用各种标准来分类。”(12)纵观我国文章体裁演变史,有一个从原初的“技法通用”“文体互蕴”到文体剖判,逐渐细分的发展脉络。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即:原初的文章“始祖鸟”,繁衍出五彩缤纷的众多新鸟类。以《诗》《书》《礼》《易》《春秋》及“三传”为界,我们会发现出于这些著作范围之外的文体很少;而从这些经典向后看,细分文体则呈蓬勃衍生之势。到汉代的刘熙,已在其著作《释名》中将文章分为“书契”和“典艺”两大类,包含细分文体约达40种,但主要偏重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用文体。晋代陆机在《文赋》中,从文章形式学的视角出发,已把文体分为10种;萧统编纂《文选》,列出的文体达36种之多;刘勰继承了这种方法,推而广之,在《文心雕龙》中涉及细分的标准化文体达70余种。与他们同时代的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已明确指出这些细分文体与《诗经》的源流关系,堪称中国古代文章学杰作。最早提出《诗经》对上古中国文章学有巨大贡献者,当属刘勰。如刘勰在《文心雕龙·风骨》中明确提出:“《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感化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乎骨……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章之鸣凤也。”(13)很明显,在刘勰的意识里,《诗经》即中国古代“文章之鸣凤”。但《诗经》中的诸多文章学成就,刘勰仍未能彻底阐明。明初吴讷著《文章辨体》,堪称中国古代文章学的又一个里程碑,然于《诗经》发现甚少。民国以来,“疑古”风行,诡言眩目,浮论迭出。《诗经》成为任人打扮的“村姑”,许多经典诗作硬被派为“民歌”,但《诗经》中的文章学资源却仍未被严肃认真地系统发掘。 就《诗经》而言,若以古代西方人或秦汉及以前中国文论诸多“大体裁”区分法,它就仅仅是“诗歌”而已。但本文认为,作为元经典,《诗经》时代存留至今的文章,尚处于“文体互蕴”的发轫与孕长期。一方面,作为“元文体”,《诗经》中所有的作品只是“诗”这一大的分行、韵语语言排列形式;另一方面,从“亚文体”的细分化发展脉络来看,如果说《易经》是以后预测学与哲学的书写母体,三《礼》是典章制度的书写母体,《书经》是以后政治家政令、演讲和政论的书写范式,那么在《诗经》中实际存在的“亚文体”形态,已为后来的多种新的文学书写样式,特别是赋体、比体、兴体、风体、雅体、颂体诗歌、韵文及其他相关亚体裁文章,提供了书写范式。 《诗经》中的作品,除《商颂》和《豳风》中少数诗作之外,大多数是西周王朝兴盛时代的制度性产物。在《周礼·春官宗伯第三》中有这样的明确记载:“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4)从西周制度文献记录和《诗经》文本内在结构来看,《诗经》中的诗作有“六义”即六种体裁区别是明确的。但是,战国200余年“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15)的长期人为灭裂和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确给《诗经》传承带来了大的灾难。从西汉大、小毛公和孔安国所传《诗经》解读文本的整体情况来看,其断简残篇的性质一目了然。虽经东汉马融、郑玄等大儒的进一步融会,但《诗经》中的诸多重要学术问题仍留着空白式疑团,致使刘勰非常感慨地说:“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于是赋颂先鸣,比体云构,纷纭杂沓,倍旧章矣。”(16)《诗经》诠释学史上的“兴义销亡”断层,是后代人野蛮对待先世文明成果的悲剧性内证。 由于这种传承的长期断裂,自唐代孔颖达主编《毛诗正义》首倡“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之后,关于《诗经》中只有“风”“雅”“颂”三体诗,而没有“赋”“比”“兴”三体诗就成了主流见解并流行至今。但这种主流见解与《诗经》现存文本的实际情况显然并不相符。事实上,用现代文艺分析学和诠释学的方法重新审视《诗经》文本,就会发现,在《诗经》中是“六诗”俱存的;也就是说,风、雅、颂、赋、比、兴作为六种各具特色的亚诗歌体裁,存在于现存《诗经》的305篇之中。这六种不同体裁的诗歌不仅在题材类型上各有差异,而且在艺术特点上亦互相区别。经本文考析,现存《诗经》文本中保存有典型的“风体诗”70余首,“赋体诗”50余首,“比体诗”40余首,“兴体诗”40余首,“雅体诗”40余首,“颂体诗”近40首。 “风体诗”即“讽体诗”。在诗经学史上,“风”是一个具有多重意义的复合词。一方面,从音乐、舞蹈、歌唱“三位一体”的视角来看,“国(邦)风”,即“国(邦)乐”,主要强调曲子、乐器和舞蹈风格;另一方面,若单从现今存留的《诗经》诗词语言文本看,“风”又是“讽”的异体字。这种体裁的诗歌是一种以“讽刺”为主旨和主要特点的诗歌体裁。所谓“讽”,作“劝导”解,“刺”作“批评”解。据本文研究,《诗经》中的风体诗总数约占305篇的四分之一。这种体裁的诗作,在题材类型上,主要针对被“讽”对象所出现的人事、家事和国事处置失误的程度,或进行正面引导,或直率反面劝阻,或予以强烈批判;在体现文体艺术个性的艺术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而在“议”这个层面,又突出运用“讽喻”“谏诤”“诘难”和“抨弹”这四种表达方式,从而使“风体诗”体现出与《诗经》中“赋”“比”“兴”“雅”“颂”五体明显不同的思想艺术特色。 赋体诗是一种以“叙述”为主要特点的诗歌体裁,其显著特点是“赋陈其事而直言之”。在《诗经》中,这类诗多数较长,因为有“叙”、有“述”,所以具有明显的“史诗”性质。一千多年来,诗经学界的主流观点是:“赋”是《诗经》中的一种“艺术手法”或“表现手法”。但这种观点与《诗经》之“赋”的文本实际并不相符。《诗经》中的“赋”首先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诗歌体裁”存在的。它们在题材类型上可分为四大类:赋古,赋今,赋事,赋物;在表现艺术上有六大特点:(1)“记叙型”句子以“干细胞”的功能被“克隆”扩展在整篇诗作中;(2)采用了“写实主义”的创作手法;(3)运用了“全知型”的叙事视角和叙述笔法;(4)人物塑造和情节叙述均采用勾勒、速写笔法;(5)体现了以“表演时间”制导“故事”时空的原则;(6)大量运用虚词、虚词联介、迭词以作为寄托感情倾向的重要载体。 比体诗是一种通过“比喻”以暗示哲理为主要特点的诗歌体裁。其中有比、有喻,又有明比与暗喻等多种艺术手法的丰富使用。在《诗经》中,这类诗多数比较短小且一般没有具体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作背景。在题材类型上,这类诗歌主要表达有关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哲理,包括人事、家事和国事哲理;在体现文体个性的艺术特色上,这种体裁的诗歌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1)“比喻型”句子以“干细胞”的功能被“复制”扩展在整个诗篇的章节之中;(2)四言诗句加三个段落的核心篇章结构与内容重章复叠、联缀成诗的表达方式交相辉映;(3)普遍使用了婉转暗示的修辞格;(4)使用了丰富多彩的比喻形态,开创了我国古典文学“形象思维”的先河。 兴体诗是一种以抒发愉快、忧伤或怨愤情绪为主要特色的诗歌体裁,其抒情特点十分突出。从题材类型上看,在这些抒情诗中,并没有表达“仇杀”“溺爱”“幻觉”“意识的自由流动”乃至“疯癫”“狂放”等属于极端情感的诗歌。这些诗歌所抒发的情感类型主要包括三大类:(1)喜乐愉悦;(2)忧伤哀怨;(3)思乡怀人。兴体诗分别抒发了诗人的喜乐愉悦之情、忧伤哀怨之情和思乡怀人之情,且这些由于个人际遇命运所产生的喜怒哀乐,常常与家国兴衰纠结在一起;在个性化艺术特点上,兴体诗惯于用第一人称直抒忧乐思念之情怀,重点使用“意象”来彰显整首诗的情调,因此,破解“意象”的特殊意蕴,就成为正确把握诗歌意义的关键。同时还普遍运用借代、借喻、象征以及反复、应和的修辞手法,在内部章节和语言运用上呈“连珠”型结构特征,从而使它与《诗经》中另外五种体裁的诗歌形成鲜明的区别和对照。 雅体诗是一种通过“赞美”表达欢快情绪的诗歌体裁。这类诗作中没有郁愁、悲伤的情绪抒发,与其他体裁的诗歌形成鲜明区别。诗中有“赞美”,也有祝福,但赞美和祝福的对象多是参与宴乐的当事人,而不是已死者。关于《诗经》之“雅”字,古今阐释甚多,本文确定将《诗经》“雅体诗”之“雅”训为“韵德音之声”,分训合释“雅体诗”之“雅”为“以赞美对方善行、成就、品行或恩惠为主调的诗歌”。这类诗作为“乐”时,当配夏朝遗曲演唱,其内容和形式均符合当时“正”的标准。现存《诗经》文本,由于孔子及其弟子在编订过程中仍将其视为“乐”。所以“风”“雅”“颂”的编排分类及顺序是按“乐歌”的曲调类型和习惯性应用场合划分的。旧诗经学还将“雅”分为“大雅”“小雅”,为何如此,古今诠释可谓纷争歧出。但本文认为这不是从诗歌内容和体裁上划分的,而是以“乐调”的旧有称谓分称的。《诗经》有许多同题目诗歌,如《邶风·谷风》《小雅·谷风》等;还有的诗第一个字以“大”“小”区别,如《大明》《小明》等。这都内证了在《诗经》时代已经出现同一首名曲可以在不同时期填不同的曲词的文艺现象。“雅体诗”之所以能“发和”、能“群”,除了歌曲、舞蹈能快人心目之外,其诗词内容中下级赞美、祝福上级和上级欣赏与褒扬下级,自然会同乐舞一样,能起到联络君臣之间的感情、凝聚上下人心、共同营造出一种“政通人和”的和谐欢乐气氛的作用。从艺术特色上看,“雅体诗”中除了《诗经》各体通用的“重章易辞”章法结构以及“意象”等手法的使用外,还突出使用了区别于其它体裁的个性化艺术手法:(1)素描手法。这种手法在《诗经》其它体裁的诗作中罕有使用,但在“雅体诗”中却普遍存在。(2)明喻手法。如果说,“风体诗”“兴体诗”中多用“隐喻”,“雅体诗”恰恰相反,极少“隐喻”而大量使用“明喻”手法。(3)直言欢乐。这种手法即使是在“兴体诗”中也不是普遍手法。但在“雅体诗”中,“直言欢乐”成为一种典型的修辞手法。(4)直接赞美。多是针对被赞美的品德、事功和容貌等进行称赏。(5)夸张。赞美对方,多张大其辞。(6)祝福。主要祝愿对方德福寿方面达到最佳境界。 颂体诗是一种以歌颂“先祖”为主旨和主要特色的诗歌体裁,其中绝大多数诗是宗庙里的“祭歌”,一般并不歌颂活着的人。《诗经》中的祭歌,虽然表面上也有祭山、祭河、祭田、祭马的诗句,但大体上是以祭祖先神为主要题材。其政治功能,是以祭祖的方式,通过一个民族对同一先祖一脉相传这一共性心理认同来凝聚整个民族的人心,通过祭祀程式训练全族人认同权威、认同规范,进而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从整体上看,颂体诗绝大多数篇幅较短,因此它们的个性化共同艺术特色可归纳为三点:(1)报告。报告的对象或为先祖、或为神祇,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主祭者的成绩,或报告祭器、祭品、祭乐的规格与目的,或报告主祭者此时的心情和心得。(2)追思。通过回顾先祖伟业,表达对始祖功和德的思慕。(3)赞美中附加祈祷。这是颂体诗赞美与雅体诗赞美的细微差异。 (责任编辑:admin) |